作為表演藝術的戲劇是一種綜合藝術,戲劇的劇本則是一種文學藝術。作為文學藝術的中國戲劇具有如下一些普遍性的特點。
(一)中國戲劇的普遍特點
1.非寫實性的特征
中國的戲劇作家直言不諱地宣稱他們表現的不是真實而隻是一場戲。但奇怪的是,這種對戲劇非真實性的公開承認非但無損於它與現實的十分密切的關係,反而增強了這種關係,正像一幅非寫實性的圖畫可以比一幀照片傳遞給我們更多可見的真實一樣。
2.不同層次的語言
中國戲劇有唱詞有道白,無論是唱詞還是道白都可以構成獨白、對話或是對觀眾的直接敘說。唱詞由不同長短句式並遵循韻律的詩歌構成,道白則根據說話人身份地位和個性的不同,可以是文雅的,也可以是口語化的。
3.多相性
中國戲劇家不以“悲劇”或“喜劇”的概念來考慮問題,但不能說中國戲劇家沒有人類的悲劇眼光。“悲劇是戲劇文學中最高形式”的說法是不能接受的,難道說《暴風雪》或《冬天的故事》就比《哈姆雷特》或《麥克白》低級嗎?即使我們鑒於爭論不休的緣故承認中國沒有真正的悲劇,也沒有必要跟在旁人後邊說中國戲劇在整體上低於西方或其他任何國家的戲劇。
4.類型化的人物塑造
由於中國戲劇作家無意於模仿生活,於是他們滿足於描寫觀眾熟悉的故事情節,並不設法去創造具有高度個性的人物,僅嫻熟地勾勒出人物的類型。傳統戲劇中的生、旦、淨、醜、末等角色分配,使得劇中人物不可避免地成為類型的而非個性的。總之,非寫實性戲劇中的人物決不可能像在現實主義的小說中那樣具有高度的個性,非寫實性戲劇中的人物是人類經驗或品格的化身,而不是個人的肖像。
(二)北戲與南戲
“北戲”指盛行於元代的戲劇,起先流行於中國北方,後來在東南杭州一帶流行,這種戲劇又被稱為“雜劇”,代表中國戲劇的第一次繁榮。在音樂上,采用清剛快節奏的北方音樂;在結構上,以四折一“楔子”為常見格式;在演唱上,規定一折中所有唱段押同樣的韻,采用同一宮調的曲牌,而且隻有男女主角可以歌唱,其他都是配角不能演唱;在表現主題上,比較廣泛,而且不回避悲劇性的結尾。
“南戲”又稱“戲文”,起源於12世紀初期,在元末明初得到複興,並接受北戲的成分,發展為大型的戲劇“明清傳奇”。在音樂上,南戲采用柔和緩慢的南方音樂;在結構上,沒有固定的長短,一般可達到十二出;在演唱上,各種人物都可以唱,而且可以合唱,而且押韻和采用曲牌都比較自由;在表現主題上,南戲以表現戀情居多,而且大多是在曲折之後,以大團圓作為結局。
(三)北戲名著舉例
譯成英語的北戲名著有王實甫的《西廂記》,是一部有五本的著名戲劇作品,每本都由四折一楔子構成。這部戲劇的基本結構似乎更加接近西方的喜劇而不是悲劇。諾思羅普·弗賴伊(Northrop Frye)所描述的喜劇結構是:“通常是一個年輕男子希望得到一個年輕女子,但他的希望被某些反對的力量(往往是父母)所阻攔,而在劇本結束處,某些情節上的轉機使得男主人公實現了他的願望。”可見《西廂記》與這種喜劇結構相當接近。在語言上,《西廂記》有典雅的詩歌,也有淫穢的俗語。特別是詩歌的意象用來描寫那些在舞台上不能真實再現的事情,如用“滴露牡丹開”來隱喻男女交媾之事,成為表現情節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