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對中西有關不確定性的理論探討之後,劉若愚提出了自己理解詮釋文本不確定性的理論。他將詮釋視為相互作用的四個階段:語詞的、語義的、指涉的、意圖的階段,這四個階段不同於英加登文學藝術作品結構的四個層次,四個層次是靜態的對象,而四個階段是個動態的過程。劉若愚認為四個階段理論對詮釋文本不確定性很有幫助,他很詳細地闡述了這一理論,並用具體的詩歌作為例證。這段文字也是全書中最精彩的部分之一,其中論述細致,新意迭出。我們摘要引錄於下:
在理解的語詞階段,意義通常是確定的。沒有一個懂英文的人會對詞語“the fat cat sat on the mat”的意思提出質疑,如同沒有一個讀古文的人會對王維的一句詩“明月鬆間照”的語詞意思表示質疑一樣。有時一個詞會有幾種可能的意義,這個詞語的上下文盡管不是一直,但通常能決定相關的意義。例如,英文中“fair”有不同的意義:當浮士德對海倫說“你的藝術比夜晚的空氣還要美麗”(T hou art is fairer than the evening air。)時,“fair”這個詞指“美麗的”。當《麥克白》中三個巫婆說“晴朗就是暴風雨,暴風雨就是晴朗”(Fair is foul and foul is fair。)時,“fair”指“晴朗的”。當約翰·丹尼寫到“我既愛白膚金發又愛褐色皮膚”(I can love both fair and b rowne)時,“fair”指白膚金發。在中文裏尤其在很古老的文本中,一個詞的意義可能是不確定的,甚至顧及詞語上下文依然如此。舉個例子,在《詩經》的《靜女》中,有些詩句中“女”這個字既可以指“女”(女孩),也可以借用指“汝”(你),我們僅僅能爭辯一下哪個意義更好,而不是哪個是作者意圖中的意義。當同一個詞語可能的意義同時並存,不需要在這些非此即彼的意義中作出選擇時,不確定性就成為燕卜蓀所說的含糊和維姆·薩特所說的多義。
在理解或詮釋的第二個階段,即語義階段,也有可能出現不確定。例如,英語句子“I saw a man with a telescope。”有三種解釋:“I saw a man who was carrying a telescope。”或“Using a telescope,I saw a man。”或“I habitually saw a man in half with a telescope。”劉若愚說以前他根本不考慮最後一個解釋,但現在如我們將會看到的那樣,他知道甚至這種解釋在某些情況下也有可能。在句法比英語更靈活的中國古文中,不確定會出現得更加頻繁。思考一下蘇軾一首著名的詞中的一句:
多情應笑我,(Much-feeling should laugh at me)
早生華發。(Early g row gray hair)
有些詮釋者把“多情”(one who has much feeling)作為主語,整個句子讀作“多情的人應該笑我這麼早就長滿白發”。其他人把第一行看作“應笑我多情”的倒裝(人們應該笑我太多情)。在那些選擇前麵那種詮釋的人中,有些人甚至句讀為“多情應笑,我早生華發”。
這個例子表明一個人從語義上分析語序如何影響他的對詞語的語義理解。
理解或詮釋的前兩個階段和文本的語言學結構有關,而後兩個階段則和文本創造的想像中的境界有關。
第三個階段即指涉的(referential)階段,它不同於第一個階段,即語詞的(lexical)階段,因為兩個或更多的語詞可以指同樣的內容;而在指涉階段同一個語詞可以指不同的內容。在一個眾所周知的英文例子中,“Mor ning Star”和“Evening Star”都指金星。在中國古文中,同樣這顆行星被叫做“太白”(Great White)或“金星”(Metal Star)。當它早上出現在東方時,叫作啟明星,晚上出現在西方時,叫作長庚星。讓我們看一個有兩種指涉物的詞“芙蓉”,它可以指蓮花或木芙蓉。在王維的七絕《辛夷塢》,第一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