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禮,顧名思義,指的是接待賓客之禮。在先秦時期,施用賓禮的對象有特定的範圍,《周禮》中說:“以賓禮親邦國”,即是在諸侯朝見天子以及諸侯國相互之間交往時采用賓禮,因而賓禮起初隻是宗主與藩屬之間,藩屬與藩屬之間互相來往的一種禮儀製度。賓禮的內容包括“春見曰朝,夏見曰宗,秋見曰覲,冬見曰遇,時見曰會,殷見曰同,時聘曰問……”諸多禮儀。後來,隨著時代的變化,賓禮的範圍也就得以擴大,不僅把皇帝遣使出訪,外使朝覲等國與國之間、民族與民族之間的交往關係繼續歸入賓禮,而且還把主人與客人之間的交往禮儀也增補進去,這就使得賓禮成了一種經常使用的禮儀。
一、朝覲之禮
周代行分封之製,除周王直接控製的王畿地區外,其他地方都由同姓子弟或異姓功臣,受封為諸侯,鎮守一方,並拱衛王廷。在這種分封製度下,周王是政治上的共主,負有統領萬邦諸侯的職責和治理天下的權利,各地諸侯則是周王的藩屬,雖有統領一方的權力,也負有盡忠王廷、為周藩屏的重大義務。可以看到,要保證周王朝的統治秩序紊然不亂,要保證周王朝的天下長治久安,其關鍵之一就是如何加強和調適周王與各地諸侯的關係,密切雙方的聯係。朝覲之禮的製訂,可以說就是本之於這一用意而組成的一條上下聯係的紐帶。
根據《周禮》的記載,周代的朝覲製度是這樣的:王畿之內的諸侯,一年中要朝覲四次,稱為春朝、夏宗、秋覲、冬遇。王畿之外的諸侯,則根據其封地距京都的遠近,各據其服數來朝。王畿外方五百裏之地稱為侯服,其諸侯一年一朝;侯服外方五百裏謂為甸服,其諸侯二年一朝;甸服外方五百裏稱為男服,其諸侯三年一朝;男服外方五百裏謂為采服,其諸侯四年一朝;采服外方五百裏謂為衛服,其諸侯五年一朝;衛服外方五百裏稱為要服,其諸侯六年一朝;九州之外,稱為藩國,藩國之君一世一朝。很顯然,《周禮》的這種說法是十分理想化的,在現實政治生活中當然無法據之實行。還是《禮記·王製》中的說法比較可信一點:周代諸侯五年一朝天子。
諸侯朝覲天子,稱為“述職”,即是各地封君在朝覲天子時,要親自向天子彙報封國的情況。朝覲述職時的禮儀規定比較嚴格,所有的諸侯要按公、侯、伯、子、男的五等爵位,身穿不同的服飾,立於不同的位置,公爵立於東麵,侯及其下各爵立於西邊,依序述職。各諸侯手中所執的禮器——珪也有明顯的等級差別。珪是一種長條形的玉器,公所執的珪為九寸桓珪,侯為七寸信珪,伯為七寸躬珪,子為五寸璧,男為五寸蒲璧。朝覲時,各地諸侯還要以玉帛、珍玩及土珍異產作為禮物,貢獻給天子,稱為“朝貢”。當然,天子受貢之後也有禮物回贈。朝貢的物品主要是各種璧玉和幣帛。以玉帛為貢有著悠久的傳統,相傳大禹王在塗山大會諸侯時,“執玉帛者萬國”。由於國家之間互相交好時多以玉帛為禮,所以,“玉帛”也就成了和平友好的象征,“化幹戈為玉帛”正是此意。
周代的諸侯若不按期朝覲周王,其罪名是很大的,稱為“大不敬”,將會受到周天子以及其他諸侯國的討伐。但春秋以來,周室衰微,各地諸侯坐大,便都漸漸不把周王室放在眼裏,朝覲製度首當其衝遭到了破壞。各地的諸侯不僅不按規定時間入朝,甚至數年、數十年都不來入朝。相反,一些弱小的諸侯國卻頻頻向強大的諸侯國入朝,祈求他們的保護。以和周王室關係最為密切的魯國為例,整個春秋時期的三百多年間,魯君入覲周王僅有寥寥可數的三次,而朝晉、楚等大國卻多達三十二次。所以孔老夫子慨歎春秋以來“禮崩樂壞”,倒也恰如其分地反映了當時的曆史現實。
秦漢以後,地方體製上基本實行郡縣製,皇室宗親子弟以及異姓功臣雖也有王侯之封,但大多是虛封而非實封,即享有封號及一些特殊權益但不管民事,不賜土,基本上沒有實際的政治權力,因而對朝覲之禮也就不如周代那麼重視,各藩王諸侯雖則也有朝覲的規定,但大多不甚嚴格。如曹魏王朝,對諸王防範甚嚴,甚至明令不讓他們入京朝覲。相比之下,倒是明代的朝覲製度較為嚴苛而又比較特殊。明王朝建立後,朱元璋分封了二十五個兒孫到各地為藩王。為加強對藩王的控製,維護獨裁專製政體,朱元璋不僅不讓藩王管民事,還嚴令藩王在藩地不許隨便活動,不許隨意入京,每年隻許入京朝覲一次。朝覲時藩王不許同時入朝,必須等到一個藩王朝覲回國之後,另一位藩王才能起身入覲。朝覲的次序按嫡庶長幼依次輪換,周而複始。朝覲時大朝行八拜之禮,常朝隻須一拜,而在私下場合,也可以家人之禮相見。這種特殊的朝覲方式,確保了藩王在京隻有一人,防止了藩王們的互相串聯。
朝覲之禮中還包括周邊屬國或少數民族首領來覲見中原天子的內容,唐代《開元禮》中為此特地製定了藩王來朝之禮。唐禮規定:藩王來到京城,皇帝派使者在國賓館門前用束帛迎接勞問;朝覲之日,由官員將藩王先引至太極殿閣外,然後擊鼓奏樂,皇帝登禦座;二次奏樂擊鼓,引藩王入殿;藩王再拜稽首後,由侍中宣讀製書、敕命,引藩王升坐,皇帝進行勞問;最後,第三次奏響鼓樂,藩王再拜稽首,以示謝恩。皇帝再擇日為藩王設宴,藩王於宴前奉贄獻貢,皇帝於宴後給予賞賜,以表嘉獎。
二、朝聘之禮
聘禮,是古代國與國之間遣使訪問的禮節,它主要包括封國遣使入朝,封國之間遣使互訪以及中原王朝和周邊鄰國間的使節來往等內容。在先秦時期,則主要指的是封國遣使入朝天子,故又稱為朝聘。
周代諸侯聘於天子之禮是一正常的製度,據《禮記·王製》中說:“諸侯之於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就是說在諸侯朝覲天子的間隔之年,諸侯遣卿大夫為使入聘,問候天子,並陳述職守。有時,正當諸侯朝覲之期,但諸侯有事不能親行,也遣卿大夫為使,代自己入覲,這也是聘禮的一種。
春秋以來,周王室日煙衰微,不再有號令天下的威風,諸侯聘於天子的製度也就日漸式微。還以魯國為例,春秋時期魯國聘於周室僅有屈指可數的四次,而聘於晉、楚等強國的次數卻多達五十六次。各諸侯國之間的使節互聘,在春秋戰國時期非常盛行,一般每隔一段時間,各國都要派遣使者,互致問候。以卿為使者稱為“大聘”,以大夫為使者稱為“小聘”。通過互聘,來強化國與國之間的聯係。春秋戰國時期,諸侯爭霸,相互之間攻戰不休,國與國之間的關係錯綜複雜,稍有不慎,就會引起同盟反目、國破家亡的悲劇。外交在各國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既造就了無數個智計橫出、縱橫捭闔的外交家,又使得朝聘活動日趨頻繁,成為關係到國家存亡的重要大事。
朝聘的禮儀規定,在先秦時期也是十分嚴格的。周禮規定,諸侯聘於天子,必以卿為使,以大夫為上介,以士為眾介;聘使進入王畿時,必先通報“關人”,關人轉報天子,待天子同意後,聘使才能入城。聘使被安置在館舍之中,等候天子召見。覲見時要貢奉玉帛珍玩以及本國土產奇珍。覲見之後,由王室盛情款待,再由王室使臣送其出畿返國。諸侯國之間的使節互聘,也有相同的禮節規定。
外交禮儀是相當嚴肅的事情,須加以嚴格認真地執行,以表示對對方的尊敬。若在外交場合違法棄禮,玩忽禮儀,就很可能帶來極為嚴重的後果。公元前592年,晉、魯、衛、曹四國同往齊國聘問。事有湊巧,晉使郤克瞎了一隻眼,魯使季孫行父頭上無毛,衛使孫良夫跛了一隻腳,而曹使公子首偏偏又是個駝背。四個殘疾人走上朝堂行禮聘問,讓齊頃公樂不可支。好不容易等到退朝,頃公就連忙走向後宮,講給其母蕭夫人聽。蕭夫人一聽有這等好玩的事,就要求親眼觀賞一番。齊頃公答應了,並且馬上做了一番秘密的安排。他找來了四個具有相同殘疾的人,負責為四國使臣駕車。這事讓齊國大臣國佐知道了,連忙進諫:朝聘是國之大事,必須禮遇使臣,賓主雙方都要互相尊重,怎可開這種玩笑!齊頃公執意不聽,按原計劃擇日宴請使臣。開宴當天,頃公先讓蕭夫人及宮嬪侍女躲在帷帳後麵,再讓使臣的車輛從前麵經過。蕭夫人等一看,瞎子拉著瞎子,禿子拉著禿子,不禁大笑起來。蒙在鼓裏的四國使臣聽得女人們的尖笑聲,仔細一看,才發覺自己受到了戲弄,不覺個個怒火中燒,當下也不辭行,馬上動身回國,並且互相約定,定要請兵伐齊,以報此辱。過了兩年,由郤克擔任統帥的四國聯軍浩浩蕩蕩,殺奔齊國。齊頃公忙點起軍馬,親自迎戰。雙方大戰一場,齊兵大敗,要不是有人和齊頃公換穿衣服,冒充國君,齊頃公也就成了俘虜。驚魂未定的齊頃公剛剛逃回都城臨淄,四國聯軍已尾追而來。慌了手腳的齊頃公忙派國佐帶著玉磬等傳國之寶出城求和,不僅承認晉的盟主地位,答應今後按期朝見,而且同意歸還侵占的魯、衛二國的土地。郤克另行提出了附加條件:以蕭夫人為人質,改齊國壟畝為東西向,以便晉軍隨意在齊晉之間往來。這下國佐也火了,指責這不合禮數。經國佐據理力爭後,郤克方收回了無理要求,雙方達成和議。齊國玩忽外交禮儀,致使“一笑傾城”,付出了巨大的損失,由此也可看出正式場合據禮行事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