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枝燈以銅質、陶質最常見。形體多高大,造型裝飾繁簡不一,出土數量多,燈座上有人物和禽獸的堆塑。
漢代青銅燈具中絕大多數是燃油燈,當時的燃料主要是動物油脂,而且油脂和燈芯同在一個燈盤裏麵。
同長信燈一樣,燈具從不同側麵反映了不同時代的民俗文化內涵。元宵節張掛彩燈的習俗自漢代出現後,彩燈製作就曆久不衰,直至今天,它仍在為人們點綴著一年一度的元宵佳節。
燭和燈字究竟起源於何時,在考古發掘所見或傳世品中,戰國以前都尚未發現名為燈的實物。在殷商甲骨文中亦未見燈、燭之類字樣。從現有文獻來看,西周時在人們日常生活中出現的“燭”應是最早的照明用具的記載。《儀禮·燕禮》雲:“宵則庶子執燭於阼階上,司宮執燭於西階上,甸人執火燭於庭,閽人為火燭於門外。”《禮記·曲禮上》亦雲:“燭不見跋。”《周禮·秋官·司氏》雲:“凡邦之大事,共墳燭,庭燎。”鄭玄注:“墳,火也,樹於門外曰火燭,於門內曰庭燎,皆聽以照眾為明。”從上述文獻來看,西周時“燭”應是一種由易燃材料製成的火把,沒有點燃的火把通稱為燋,故可以抱燋,用於執持的已被點燃的火把,稱之為燭;放在地上的用來點燃的成堆細草和樹枝叫做燎;燎置於門外的稱火燭,門內的則稱庭燎。至於貴族家居或民間所用之“燭”是什麼樣子,至今仍不得而知。中國現存最早的燈具出於戰國,雖還未發現帶有銘文款識的,但在屈原《楚辭·招魂》中已有“蘭膏明燭,華鐙錯些”的記錄,說明當時已出現“鐙”這個稱謂了。在周代,“鐙”、“登”通用。《爾雅·釋器》:“木豆謂之豆,竹豆謂之籩(biān),瓦豆稱之登。”《禮記·祭統》:“夫人薦豆執校,執醴授之執鐙。”古人把“鐙”稱燈,應是字義的假借。戰國一些銅豆形燈自名為“燭豆”,這一現象進一步證明了燈是由豆演變而來的。
西漢樂舞雜技俑
樂舞雜技俑表現的是“百戲”中的各種藝術形象,是“百戲”的舞台縮影。“百戲”是我國古代民間歌舞雜耍藝術在漢代時期的總稱。
“百戲”源於雜舞,早在遠古時期,人們就開始有意識地用吼叫、動作等來表達自己的情感,到了春秋戰國時期樂舞已經全麵盛行,《詩經》中的許多樂章就是為樂舞服務的。各個諸侯國也都有自己的樂舞。這時候的樂舞就存在著“雅”與“雜”之分。諸侯國上層欣賞自己所謂的雅樂、雅舞,並對世俗之樂嗤之以鼻。而廣大勞動人民則在勞動實踐過程中不斷地創造出新的樂舞形式,並憑借自己新鮮的特點不斷向僵化的廟堂歌舞發動衝擊,結果創新戰勝了保守,鮮活戰勝了呆板,“俗樂雜舞”終於登上了大雅之堂。
雜舞秦時稱“角抵戲”。包括找鼎、尋橦、吞刀、吐火等各種雜技幻術,及裝扮人物、動物的樂舞。
到了漢代“雜舞”極為盛行,大街小巷的“雜舞”一片,王公貴族也都爭相欣賞。這時候的“雜舞”也就是“百戲”,它包括了雜技、魔術、武術、競技、樂舞、角力等諸多形式,體現了極大的藝術包容性。
《漢文帝纂要》載:“百戲起於秦漢蔓延之戲。”“百戲”中含有說唱技藝。李尤《平安觀賦》中有“歌舞俳優,連笑伎戲”的記載,逗笑說唱的俳優是“百戲”中僅有的曲藝節目。裝扮動物的“東海黃公”、“魚龍蔓延”便是角抵戲中的著名節目。
“東海黃公”取材於民間故事,據《西京雜記》記載:東海人黃公,年輕時練過法術,能夠抵禦和製伏蛇、虎。他經常佩帶赤金刀,用紅綢束發,作起法來,能興雲霧,本領很大。到了老年,氣力衰疲,加上飲酒過度,法術失靈。秦朝末年,東海出現白虎,黃公仍想拿赤金刀去鎮服它,可是法術不起作用,反被白虎咬死了。關中一帶的民眾根據這個故事編成節目來表演;後來漢朝皇帝把它采入宮廷,作為角抵戲的一個節目。東漢張衡的《西京賦》描寫它演出時的情況是: “東海黃公,赤刀粵祝,冀白虎,卒不能救,挾邪作蠱,於是不售。”
《東海黃公》表現人虎搏鬥,但它不像一般的角抵戲那樣,由兩個演員上場競技,以強弱決定輸贏,而是根據特定的人物故事演出一段情節。戲裏人物的造型、衝突的情境、勝負的結局都是預先規定好的,其間還有舉刀祝禱、人虎相搏等舞蹈化的動作。它第一個突破古代倡優即興隨意的逗樂與諷刺,把戲曲表演的幾種因素初步融合起來,為戲曲的形成奠定了初步基礎。
“魚龍蔓延”據《漢書·西域傳讚》載:“孝武之世……設酒池肉林以饗四夷之客,作巴俞都盧、海中碭極、蔓延魚龍、角抵之戲以觀之。”唐人顏師古解釋:巴俞都盧,海中碭極都是歌舞名,而“魚龍”,則是由人裝扮成一種來自西域的巨型珍獸——舍利之獸,先戲於庭極,畢乃入殿前激水,化成比目魚,跳躍漱水,作霧障目,畢,化成黃龍八丈,出水敖戲與庭,炫耀目光。史料之外,還可以從漢代畫像石上找到“魚龍蔓延”的影子。如銅山洪樓發現的樂舞百戲畫像石,上麵有魚龍作舞的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