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章 飲食(6)(3 / 3)

八、戒縱酒。“事之是非,惟醒人能知之;味之美惡,亦惟醒人知之”。酒徒們吃佳肴如同木屑,心不在味,一心想的是酒。其實人們可取中和之策,先好好品嚐菜味,撤席後再去施展酒量。

九、戒火鍋。人們冬季待客,習慣用火鍋。每菜各有一味,火候不同,一起放入火鍋急煮,還怎麼談得上它們的本味呢?有人是怕菜涼了。於是配以火鍋,其實那些滾熱的上桌菜,如果客人不能很快吃盡,一直擺到發了冷,足以見菜品滋味之惡劣了。

十、戒強讓。設宴請客,本是一種禮節。一桌菜擺上,理應由客人自己選擇。各有所好,不必強勸。

十一、戒走油。魚、肉、雞、鴨烹製時要使油脂存於肉中,不落入湯中,其味才能保持不散。

十二、戒落套。官場上的菜,名號有十六碟、八簋、四點心之稱,有滿漢全席之稱;有八小吃之稱;有十大菜之稱;這些俗名在官場上作敷衍還行,如果家居宴客,吟詩唱和,萬不能用這一套。必得用大大小小的盤碗,上菜有整有散,才顯出名貴的氣氛。

十三、戒混濁。看起來不黑不白,像缸中攪渾之水的湯;吃起來不清不膩,如染缸混濁之漿的鹵。這樣的色,這樣的味,讓人不可忍受,如何下咽?糾正之法,在於洗淨食物本身,善加作料,審察火候,體驗酸鹹,不致使食客舌上有隔皮隔膜的感覺。

十四、戒苟且。任何事都馬虎不得,飲食尤其如此。可以把做學問“審問、慎思、明辨”的方法,運用於飲食之道,精益求精。

袁枚提出的一係列烹飪與飲食原則,不少都是針對當時的流弊而言的。我們不難看出,袁枚的主張大都是合理的,其中有很多內容在今天仍然受到人們的重視。

飲食與禮儀

“入境而問禁,入國而問俗,入門而問諱”。這是周代那個崇尚禮儀的社會所奉行的行為準則。尤其對於飲食禮儀,人們態度之嚴肅,遠不是我們當代標榜有現代意識的人所能想象得到的。

《禮記·禮運》說:“夫禮之初,始諸飲食。”意思是禮儀產生於飲食活動,飲食之禮是一切禮儀的基礎。飲食禮節雖然不是文明社會所獨有的現象,它的產生可能與飲食本身大體同期,但文明社會的繁文縟節遠不是野蠻時代所可比擬的。由於文獻資料的缺乏,我們對夏商時期的飲食禮儀不是太清楚,但至遲在周代,飲食禮儀形成了一套相當完整的製度。這些飲食禮俗即使在今天,有相當多的內容仍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所以有許多規範一直保存在現代人的飲食生活中,構成了中國飲食文化的重要特征之一。

周代的飲食禮俗,後來經過儒家的精心整理,比較完整地保存在《周禮》、《儀禮》和《禮記》的《曲禮》、《禮器》、《郊特牲》、《少儀》、《玉藻》等章節中。這裏我們簡單敘述一下客食之禮、待客之禮、侍食之禮、進食之禮、侑食之禮、宴飲之禮,由此可見周代飲食禮俗之大端。

客食之禮作為一位客人,赴宴時入坐的位置就很有講究。首先,要求“虛坐盡後,食坐盡前”。古時無椅、凳之類,席地而坐,在一般情況下要坐得比尊者、長者靠後一些,以示謙恭;而飲食時則要盡量坐得靠前一些,靠近擺放饌品的食案,以免食物掉在坐席上。

其次,要求“食至起,上客起”。宴飲開始,饌品端上來時,客人要起立。在有貴客到來時,其他客人都要起立,以示恭敬。如果來賓地位低於主人,必須端起食物麵向主人道謝,等主人寒暄完畢之後,客人才可入席落座。

享用主人準備的美味佳肴,須得“三飯”之後。所謂“三飯”,指一般的客人吃三小碗飯後便說吃飽了,須主人再勸而食肉。實際上主要饌品還沒享用,何得而飽?這一條實為虛禮。據《禮記·禮器》所雲:“天子一食,堵侯再,大夫、士三,食力無數。”這是說天子位尊,以德為飽,不在於食味,所以一飯即告飽,要等陪同進食的人勸食,才繼續吃下去。而諸侯王是二飯、士和大夫是三飯而告飽,都要等到再勸而再食。至於農、工、商及庶人,便不受這禮法的約束,所以沒有幾飯而告飽的虛招,吃飽了便止,正所謂“禮不下庶人”。

宴飲將近結束,主人不能先吃完飯而撇下客人,要等客人食畢才停止進食。主人未飽,“客不虛口”。虛口是指以酒漿蕩口,以清潔安食。主人未食畢而客先虛口,便是不恭。

宴飲完畢,客人須跪立在食案前,整理好自己所用的餐具及剩下的食物,交給主人的仆從,待主人說不必客人親自動手,客人才住手,複又坐下。如果是本家人,或是同事聚會,沒有主賓之分,可由一人統一收拾食案。如果是較隆重的筵席,這種撤食案的事便不能讓婦女承擔,怕她們力不勝勞,可以讓年輕點兒的人來幹。

待客之禮主人及至仆從待客,也有一些很具體的禮節。仆從安排筵席,對於饌品的擺放有嚴格的規定,例如帶骨的肉要放在淨肉的左方;飯食要放在客人左邊;肉羹則放在右邊。膾炙等肉食放在外邊;醯醬調味品則放在靠人近些的地方。酒漿也要放在近旁;蔥末之類可放遠一點。如有肉脯之類,還要注意擺放的方向。這些規矩大致上還是切合實際的,主要還是為了取食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