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器飲器的安排也毫不含糊。仆從擺放酒尊酒壺等酒器,要將壺嘴麵向貴客。端出菜肴時,如果客人問話,仆從回答時,須側臉,避免呼氣和唾沫濺到盤中或客人臉上。
侍食之禮陪侍年長位尊者進餐,自己不是主要的客人,主人親自進饌,則不必出言為謝,拜而食之即可。如果主人顧不上親自供饌,客人則不拜而食。
陪長者飲酒時,酌酒時須起立,離開坐席麵向長者拜而受之。長者表示不必如此,少者方可返還入座而飲。如果長者一杯酒沒飲盡,少者不得先飲盡。長者如有酒食賜予少者和僮仆等低賤者,他們不必辭謝,地位差別太大,連道謝的資格都不給。
侍食年長位尊的人,少者還得準備先吃幾口飯,謂之“嚐飯”。雖先嚐食,卻又不得自個兒先吃飽肚子,必得等尊長者吃飽後才能放下碗筷。少者吃飯時還得小口小口地吃,而且要快些咽下去,準備隨時能回複長者的問話,謹防噴飯。
凡是熟食製品,侍食者都得先嚐嚐。如果是水果之類,則必讓尊者先食,少者不能搶先。
進食之禮進食時無論主賓,對於如何使用餐具,如何吃飯食肉,都有一係列具體的行為準則。這些準則主要有:
△共食不飽。同別人一起進食,不能吃得太飽,要注意謙讓。
△毋放飯。要入口的飯不要再放回飯器中去,別人會感到不衛生。
△毋咂食。咀嚼時不要讓舌在口中作聲,以免有不滿主人飯食之嫌。
△毋固獲。“專取曰固,爭取曰獲。”是說不要因喜歡吃某一味食物就隻獨吃那一種,或者爭著去吃,有貪吃之嫌。
△飯黍毋以箸。吃黍飯不要用筷子,但也不是提倡直接用手抓。食時用匙,筷子是專用於食羹中之菜的,不可混用。
△毋刺齒。進食時不要隨意剔牙齒,如齒塞須待飯後再剔。周墓中曾出土過很多牙簽,並不是絕對禁止剔齒。
△濡肉齒決,幹肉不齒決。濕軟的肉可直接用牙齒咬斷,不可用手擘;而幹肉則不能用嘴撕咬,須用刀匕幫忙。
△當食不歎。吃飯時不要唉聲歎氣,惟食忘憂,不可哀歎。
對於這些禁條,我們無須加任何評論。中國古代文明的細微末節,就這樣在飲食生活中得到了充分體現。
侑食之禮貴族們進食,往往有龐大的樂隊奏樂,以樂侑食,口嚐美味,耳聽妙樂。地位越高,樂隊的規模越大。這類“飲食進行曲”令人陶醉,使整個宴飲過程變得莊重而有韻律,在音樂所營造的藝術空間裏,大概不常出現狂呼亂醉的不和諧場麵。
擊鼓撞鍾,以樂侑食的場景在後來戰國銅器上有生動的刻畫,大體也能反映出西周時的一般情形,僅以圖像觀之,已是十分壯觀了。
如果年景不好,遭逢饑荒,則要變食止樂。逢外寇入侵,以至斬決罪犯的事,國君都不可一邊欣賞歌舞,一邊大吃大喝。
當然。有時也會有不大願意受這拘束的國君,享受慣了,哪裏受得了這個苦?如晉平公,他在大夫荀盈去世待葬時,便迫不及待地飲酒作樂。這時身為膳宰的屠蒯跑到殿上,酌了一杯酒罰樂工飲,生氣地說:“在這種國家死了重臣的喪日,國君應當停止燕樂,你本是國君的雙耳,為何如此之不聰敏?”接著又酌了一杯罰內臣嬖叔,說:“你就像國君的眼目,要以禮行事,現在國君非禮行事,你卻視而不見。”說完又酌了第三杯酒,這次是自罰:“我是負責調味的,樂工和嬖叔失職,我也有責任。”平公聽了,心服口服,於是下令停止樂舞,撤下酒肴。
宴飲之禮周代禮儀之謹嚴,在宴飲活動中表現得最為充分。在《儀禮》中的《鄉飲酒禮》、《鄉射禮》、《大射禮》、《燕禮》、《公食大夫禮》、《聘禮》、《覲禮》各篇中,對相關的飲食禮儀有著嚴格的規範。
如“鄉飲酒”之禮,鄉學三年大比,按學生德行選其賢能者,向國家推薦,正月推薦學生之時,鄉裏大夫以主人身份,與中選者以禮飲酒而後薦之。整個鄉飲酒程序,大約分二十七個步驟進行。
首先,鄉大夫請鄉學先生按學生德能分為賓、介、眾賓三等,賓為最優。大夫主持大禮,告誡賓、介互行拜答之禮,接著是陳設,為主人及賓、介鋪墊坐席,眾賓之席鋪的位置略遠一些,以示德行有所區別。在房戶間擺上兩大壺酒,還有肉羹等。擺設完畢,主人引賓、介入席,入席過程中。賓主不時揖拜。
飲酒開始,主人拿起酒杯,親自在水裏盥洗一遍,將杯子獻給賓,賓拜謝。主人接著為賓斟酒,賓又拜。酒肉之先,照例要祭食。席上設俎案。放上肉食,賓左手執爵杯,右手執脯醢,祭酒肉,然後嚐酒,拜謝主人。主人勸賓飲酒,賓一飲而盡,又拜謝安坐。接著主人又獻介飲酒,禮儀與賓相同。介回敬主人飲酒。主人又勸眾賓飲,眾賓也回敬主人。
席間有樂工四人,二人鼓瑟,二人歌唱,另有樂師一人擔任指揮。所歌為《詩經·小雅》之《鹿鳴》、《四牡》、《皇皇者華》。《鹿鳴》為君臣同燕、講道修政之歌;《四牡》為國君慰勞使君之歌;《皇皇者華》為國君遣使者之歌。三曲歌畢,主人請樂工飲酒。接著又是吹竹擊磬,都是演奏為《詩經》所譜的樂曲。整個飲酒過程中,樂聲間而不斷,最後還有合樂,即合奏合唱,所歌也都是《詩經》中的篇章,如《周南·關雎》、《召南·鵲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