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1章 飲食(10)(3 / 3)

正式筵宴,尤其是禦宴,都要設立專門監督飲酒儀節的酒官,有酒監、酒吏、酒令、明府之名。他們的職責,一般是糾察酒筵秩序,將那些違反禮儀者攆出宴會場合。不過有時他們的職責又不是這樣,常常強勸人飲酒,反而耍糾舉飲而不醉或醉而不飲的人,以酒令為軍令,甚至鬧出人命來。如《說苑》雲,戰國時魏文侯與大夫們飲酒,命公乘不仁為“觴政”,觴政即是酒令官。公乘不仁辦事非常認真,與君臣相約:“飲不釂者,浮以大白。”也就是說,誰要是杯中沒有飲盡,就要再罰他一大杯。沒想到魏文侯最先違反了這個規矩,飲而不盡,於是公乘不仁舉起大杯,要罰他的君上。魏文侯看著這杯酒,並不理睬。侍者在一旁說:“不仁還不快快退下,君上已經飲醉了。”公乘不仁不僅不退,還引經據典地說了一通為臣不易、為君也不易的道理,理直氣商代青銅爵壯地說:“今天君上自己同意設了這樣的酒令,有令卻又不行,這能行嗎?”魏文侯聽了,說了聲“善”,端起杯子便一飲而盡,飲完還說“以公乘不仁為上客”,對他稱讚了一番。

又據《漢書·高五王傳》說,齊悼惠王次子劉章,也是一個剛烈漢子,辦事認真果敢。有一次他侍筵宮中,呂後令他為酒吏,他對呂後說,“臣為將門之後,請允許以軍法行酒”,呂後未加思索便同意了。所謂以軍法行酒,也就是要嚴字當頭,說一不二。等酒飲得差不多了,劉章喚歌舞助興。這時呂後宗族有一人因醉逃酒,悄悄溜出宴會大殿。劉章發現以後,趕緊追出去,拔出長劍斬殺了那人。他回來向呂後報告,說有人逃酒,我按軍法行事,割下了他的頭。呂後和左右聽了,大驚失色。但因已許劉章按軍法行酒,一時也無法怪罪他,一次隆重的筵宴就這樣不歡而散。劉章此舉,固然有宮廷內爭為背景,但酒筵上酒吏職掌之重,在這裏確實也體現了出來。

像劉章這種對醉人也不輕饒的酒吏,曆史上並不止他一個。《三國誌·吳書·孫皓傳》說:孫皓每與群臣宴會,“無不鹹令沈醉”,每個人都要飲醉,這倒是不多見的事。為達此目的,酒筵上還特別指派了負責督察的黃門郎十人,名之曰“司過之吏”,也就是酒吏。這十人不能喝酒,要保持清醒的頭腦,侍立終日,仔細觀察赴宴群臣的言行。散筵之後,十人都向孫皓報告他們看到的情形,“各奏其闕失,迕視之咎,謬言之愆,罔有不舉。大者即加威刑,小者輒以為罪”。又要讓你酩酊大醉。醉後又不許胡語失態,也太荒唐了。早年孫權也有過類似荒唐的舉動,《三國誌·吳書·張昭傳》說,孫權在武昌臨釣台飲酒大醉,命宮人以湖水灑群臣,命群臣酣飲至醉,而且要醉倒水中才能放下杯子。玩這樣的花樣,恐怕得多設幾個監酒者才行。

任何事物都有兩重性,都可以向相反的方向演化。酒吏職掌的兩麵性,非常有力地說明了這一點。不過曆史上明令非要大醉的筵宴並非很多,應該說大都還是講究禮儀的。古人飲酒,倡導“溫克”,即是說雖然多飲,也要能自持,要保證不失言、不失態。《詩經·小雅·小宛》即雲:“人也齊聖,飲酒溫克。”《詩經》有詩章對飲酒不守禮儀的行為進行批評,如《賓之初筵》就嚴厲批評了那些不遵常禮的酒人,他們飲醉後,儀容不整,起坐無時,舞蹈不歇,狎語不止,狂呼亂叫,衣冠歪斜。也提倡要用酒監、酒吏維持秩序,保證有禮有節地飲酒,教人不做“三爵不識”、狂飲不止的人。

唐人飲酒,少有節製。大概從宋代開始,人們比較強調節飲和禮飲。至清代時,文人們著書立說,將禮飲的規矩一條條陳述出來,約束自己,也勸誡世人。這些著作名之為《酒箴》、《酒政》、《觴政》、《酒評》等。清人張晉濤《彷園酒評·酒德》中有這樣的句子,“量小隨意”、“客各盡歡”、“寬嚴並濟”、“各適其意”、“勿強所難”。可以看到清代一般奉行的禮飲規範的具體內容。

我們知道唐代人愛酒,以文人墨客最甚。其實漢代何嚐不是如此,比起唐代也並不遜色。漢代人普遍嗜酒,所以酒的需求量很大,無論皇室、顯貴、富商,都有自設的作坊製曲釀酒,另外也有不少自釀自賣的小手工業作坊。一些作坊的規模發展很快,不少作坊主因此而成巨富,有的甚至“富比千乘之家”,這是司馬遷在《史記》中記載的事實。

漢代的酒,酒精含量較低,成酒不易久存,存久便會酸敗。因為酒中水分較高,酒味不烈,波斯鎏金銀壺所以能飲者多至石餘而不醉。到東漢時釀成度數稍高的醇酒,喝酒之人的海量漸有下降。西漢時一斛米出酒三斛餘;而東漢是一斛出一斛,酒質有很大提高。漢代的酒多以原料命名,如稻酒、黍酒、秫酒、米酒、葡萄酒、甘蔗酒等。另外還有一些添加配料的酒,如椒酒、柏酒、桂酒、蘭英酒、菊酒等。質量上乘的酒往往以釀造季節和酒的色味命名,如春醴、春酒、冬酸、秋釀、黃酒、白酒、金漿醪、甘酒、香酒等。漢時的名酒也有以產地命名的,如宜城醪、蒼梧清、中山冬釀、酃綠、酇白、白薄等。這些酒名不僅見於古籍的記述,而且見於出土的竹簡和酒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