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翁亭的建築,最遲不晚於北宋仁宗慶曆六年(1046),距今有900多年的曆史,是琅琊寺僧智仙,為歐陽修遊山歇息所建。歐陽修,字永叔,廬陵(今江西吉安)人,生於北宋真宗景德四年(1007),卒於神宗熙寧五年(1072)。曾自號“醉翁”,晚年又自號“六一居士”。智仙見歐陽修常來山中,很同情他的奔波辛苦,便出資在入山處的釀泉(原名玻璃泉,又名讓泉)旁建了一亭。歐陽修不但常到此亭中飲酒、歇息,還常在亭中處理公務。“為政風流樂歲豐,每將公事了亭中”的詩句,就是他常在亭中飲酒、辦公的真實寫照。歐陽修自稱“少飲輒醉”,雖年僅40歲(慶曆六年),但在同遊者中已算高齡了,因而自號“醉翁”,其亭也因此得名。歐陽修到滁州的第二年便寫下了著名的散文《醉翁亭記》,不但其文成了千古名篇,醉翁亭也借此千古流芳。
醉翁亭的大門口有一幅清人寫的對聯。上聯是:翁去八百載,醉鄉猶在;下聯雲:山行六七裏,亭影不孤。對聯不僅道出了清代遊人的心意,也表達了後人對先賢的崇慕、思念之情。從庭園東首入門,迎麵就是一座飛簷立柱的古亭,這就是歐陽修當年“少飲輒醉”的醉翁亭主亭。亭旁立有一塊略微傾斜的石碑,上刻“醉翁亭”三個篆字,字體風骨道勁,石碑傲然挺立。醉翁亭的四周牆上布滿碑文石刻,是後人留下的“遊記”、“重修記”等。醉翁亭的西麵有“寶宋齋”,這是明天啟二年(1622),南京太仆寺卿馮若愚所建。齋內藏有兩塊高2.4米、寬1米的石碑,就是蘇軾當年手書的《醉翁亭記》碑刻。從寶宋齋往西,穿過洞門,就到了庭園中心。這是一個具有江南園林風格的獨立院落,院內亭台高低參錯,上下相望;又左右相倚,互為陪襯。在這裏,可以見到許多風格迥異的亭。有可以觀山聽泉的”意在亭”和觀”九曲流觴”的“影香亭”;有能登亭遠眺令人心曠神怡的“怡亭”;也有憑欄小立、可觀遊魚戲水的“覽魚亭”;還有寓意為”醉翁”醒酒的”醒心亭”和令人稱道的“古梅亭”。“古梅亭”前還有三株梅花,傳為歐陽修親手所植。真可謂:亭點景景襯亭奇亭異景。庭園中隱亭園蔚為大觀。在醉翁亭這一組合庭院中,還有玄帝宮、二賢堂、馮公祠、六一泉等各含典故的建築和景點。這些建築采用粉牆、漏窗、洞門、曲流、細木柱、鵝頸椅、小青瓦屋麵等江南園林和民居的處理方法修成,別具一格。
醉翁亭在明清兩代,都有過重修和增建的複興,也有過毀壞和損傷的不幸。新中國成立後,人民政府對其進行了大規模的整修,使亭台殿閣、石階花牆以嶄新的麵貌出現在遊人麵前。特別是在旅遊業蓬勃興起的今天,醉翁亭正以其迷人的英姿吸引著八方遊客,並向世人展示其沉浮的經曆。
陶然亭
陶然亭位於北京市宣武區西南隅,舊北京的外城西、南下窪黑窯廠南的慈悲庵內。陶然亭是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江藻所建,距今已有300多年的曆史。
江藻字魚依,又字用侯,湖北漢陽人,康熙朝任工部郎中,長於詩文,懂建築。他最初在庵內建一小亭,稱為“江亭”,但他又覺亭名不雅,便取唐代著名詩人自居易的詩句“更待菊黃家釀熟,與君一醉一陶然”之意,命名為“陶然亭”。後來又拆去小亭,建了三間“小敞軒”,但仍以“陶然亭”為名。現在懸掛在慈悲庵門內簷下金字木匾上的“陶然”二字,就是江藻遺墨。江藻所撰的“陶然吟”石刻,仍鑲嵌在亭南壁。
由於小敞軒與園林中常見的亭有所不同,所以人們曾有“陶然亭無亭”之感。但如果知道古書上往往稱這類敞軒為“路亭”或“驛亭”,也就不足為怪了。陶然亭所處地勢高於內城城堞,可登高遠眺;周圍的水塘環境又增添了自然景觀的色調及其地處鬧市附近的僻靜等特點,使它對遊客產生了較強的吸引力。所以在清代,每當秋高氣爽之際,人們便到這裏登高覽景。許多文人雅士也來這裏飲酒賦詩。經過幾百年來文人的渲染,使陶然亭的名聲遍聞全國。亭中有阮崇德楹聯一幅,上聯為:長戈滿地,一亭獨幽,客子河梁攜手去。下聯為:把酒問天,陶然共醉,西山秋色上衣來。這一充滿詩情畫意的對聯,意味深長,耐人尋味,以清疏淡雅的語言,道出了這裏幽靜淒涼的景色。盡管如此,遊人還是樂於投足,使這裏曾盛極一時。
愛晚亭
愛晚亭坐落在嶽麓山、嶽麓書院後清風峽的一座小山上。原名“紅葉亭”,後改為“紅楓亭”,也稱“愛楓亭”,最後才定名為“愛晚亭”。該亭始建於乾隆五十七年(1792),或稱當時重建,距今已有200多年的曆史。
愛晚亭建在風景如畫的嶽麓山中,又臨近學人雲集的嶽麓書院,無怪乎享有盛名。傳說此亭是乾隆時嶽麓書院的院長羅典所建。羅典是個治學嚴謹,很有名望的經學家,有很多弟子跟他從學。他在講學之餘,經常到嶽麓山中遊覽,清風峽則更是他常去的地方。他愛這裏四季不同的秀麗景色,更愛這裏的秋楓紅葉,於是他便請來匠人,在這裏建了一座精巧的重簷攢尖八柱方亭。時值深秋,他望著滿山紅葉,便給亭取名為“紅時亭”。亭名傳開,已是冬去春來。他看到滿山翠綠迎春的景象,才感到亭名與四季景色不協調,便改為“紅楓亭”。但不久,他還是感到不妥,又改為“愛楓亭”,總算舍掉了四季中有三季不見的“紅”字而換成了“愛”字才稍覺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