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8章 淺論何永達《林泉偶得》的哲學思想(3 / 3)

拙庵認為學問不可間斷,中等資質的人如果持之以恒,也能超過聰明之人。他說:“騏驥一日千裏,駑駘十日亦千裏矣。騏驥不行,則十日在此,駑駘不止,則十日過驛矣。駑駘遲鈍,尚有安車之逸;騏驥每或有蹶躓之患。是騏驥不可自恃,駑駘不可自止。”事實真是如此,寓言龜兔賽跑即是一例。

拙庵認為認識論有一個“先入為主”的問題。對兒童教育,要先入為主,進行教育。他說:“童蒙無知,必以先入之言為主。看其資分之高下,就可告雲:他日不得地,要為賢人君子;若得時,要為名卿、大夫。以此為家,要行之必到;以此為的,要射之而必中。為父兄者,不此之期;為師友者,不此之教。”

為了使認識達於理,合於道,拙庵提出辨明異端,攻其異端。他說:“蓋聖人之道,一理貫通,萬事萬事,根乎一理。往往見學者,或已仕,或未仕,或恃其聰明,或騁其才能,或縱其嗜好,或狃於利害,事其所事,而不據乎理,與聖人之道大不相侔,非異端而何?”

其三,辯證法思想

作為“關學”派傳人,何永達在《林泉偶得》中,對於辯證法思想也有所反映。他認為事物是相互對立的,任何事物都由正反兩個方麵組成的。他在《樂極生悲》篇中指出:“天地間事物,有不對待而孤立者乎?陽與陰對,樂與悲對,盈與虧對,成與敗對,舉一可以例百,自然而非勉然。且靜極動生,樂極不悲乎?”這裏拙庵明確提出事物是對立統一的觀點,是當時進步的辯法思想,可見其學養之深,學識之精微。

事物是運動的,不斷發展變化的。拙庵在《萬物消長》中指出:“天地之間,萬物消長之理,庶乎其可也。春者,長之漸也。夏者,長之盛也。秋者,消之始也。冬者,消之極也。”又說:“一消一長,循環不已,大小形色,一草一木,莫不皆然。”同時,他又將消長之理的辯證法思想用於實現生活,指導人們的行止。他說:“人能識此,則中心泰定,不起陵援。趣味深長,不生貪求。可以保身全家,可以處事決疑,可以擇婚配,可以慮後程。”

由於事物是發展變化的,但沒有無差別的事物。無差別,則無發展可言。拙庵指出:“天地無全功,聖人無全能,萬物無全用。嚐怪世之人,求全責備,不能自已。千愁萬慮,至於垂死而不遂心者。雖三台八位之榮,公保王者之貴,猶有不如意者多矣。蓋不知世理不全之趣也。”

又由於事物的不完美性,在道德修養中,要正確對待毀譽,不斷修省以合乎天理。拙庵指出:“人有麵譽者,增吾過。麵斥者,救吾失。背毀者,省吾身。背稱者,較吾德。何則?譽者或出於不實,而徒以致矜。斥者或出於忠直,而適以得愛。聞毀,可以自省吾之所為。聞稱,可以自較其吾之所得。大抵斥毀於吾也益多,稱譽於吾也損博。修己者當於斥毀處著力,不可於稱譽處留心也。”為了達到完美的品格,必須提倡修治。拙庵指:“人若蒙謗詈,而悔過修省,惟自責而不責彼焉。其所資之益,不可述矣。”

與此同時,拙庵又指出了物極必反的道理。指出:“大凡做事不可盡頭。盡頭則有返之理,亦天地自然之道乎。所謂物極必反是已。如做好事盡頭,則我有望極之意,彼有厚望之心。一有不獲,則兩怨俱生。是怨不生於仇,而生於恩矣。作不好事盡頭,尤不可也。”物極必反,好事可以變為壞事,壞事可以變為好事,當事者不可以不重視。

《林泉偶得》雖然是隨感式之作,但它包含著深厚的哲理,當此構建和諧社會,踐行科學發展觀之際,很值得一讀。在我們整理鄉邦文獻,盤點當地的文化底蘊之時,應當引起足夠的重視。尤其邊遠地區,更應加倍珍惜。如何永達之作,雖屬鳳毛麟角,亦當取其精華,揚其糟粕,發揚而光大之。

(《甘肅文史》2009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