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7章 溝通:人與人和諧的武義(11)(1 / 3)

2005年3月全國“兩會”期間,央視一套和新聞頻道《新聞調查》欄目連續熱播新聞專題片《後陳村的變革》,先後重播7次,“後陳經驗”一時間成了專家學者熱評焦點。在片中接受采訪的武義縣完善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指導組組長、武義縣委辦公室副主任劉斌靖認為,監委會“把領導者、執行者和監督者分離開來,形成一個權力製衡的機製,為我們基層民主政治的建設創造一個良好的政治生態環境,便於他們的監督。”“這個製度設立,也是對我們縣一級的機關部門和幹部,也是一種權力的製約,防止我們權力濫用、犯錯誤,對我們是有好處的,沒有製衡的權力容易濫用。”

4.政府主導,製度創新

在當前的農村基層民主建設中,筆者所查閱到的村務監督和民主管理的製度創新的個案,基本上都是以一個村莊為單位進行試驗和改革的,在中國縣域範圍內,以一個縣為單位進行村務公開民主管理製度創新的情況十分少見。因而,武義縣委、縣政府的創新精神顯得難能可貴。武義村務監督委員會作為一項製度創新的產物,是在政府力量的主導和推動下成立。可以說,武義縣委、縣政府為製度創新提供了主要動力。

“在中國這樣一個缺乏深厚民主傳統的國度裏,如果沒有地方黨委的重視和具體領導,作為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重要內容的村民自治是難成氣候的。”正是由於以縣委、縣政府為代表的政府力量的高度重視和親自領導,才使得包括後陳村在內的武義縣廣大農村普遍具備了製度創新、推行村務監督製度的宏觀環境。雖然後陳村務監督委員會產生的直接導火線是農民自發的監督組織——集體上訪,但如同其他地區出現的情況一樣,如果離開了政府力量的主導和積極參予,僅僅依靠民間力量的推動,村務監督仍然難以成功。一方麵,作為白洋街道紀委書記的徐向陽和從白洋街道開發區回到後陳村兼任書記的胡文法,麵對後陳村的矛盾和民主困境,他們作為鄉鎮政府的代表,希望建立一個合法的監督機製的願望,反應了鄉鎮政府力量對村務民主管理的介入和影響。另一方麵,村務監督委員會的成立和推廣,主要是依靠作為政府力量的武義縣委、縣政府高層領導自上而下進行強力推動。時任武義縣委書記金中梁的力排眾議,“一錘定音”,確定了設立村監會的這一重大決策,他還多次到後陳村調研,強調要“切實抓出成效,真正實現村務大事監督由虛到實轉變”。作為此次製度創新“靈魂人物”的武義縣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的駱瑞生,被稱為“後陳改革最主要的設計者和推動者”,他對武義村務監督工作的全程參予和直接推動,保證了監委會在武義農村基層權力結構中的合法性和權威性。

從2004年6月後陳村村務監督委員會的成立到2005年4月該製度向武義全縣農村推廣,用了不到一年時間,其中政府命令式的製度推行過程發揮了較高的效率和作用。“政府在村務監督委員會的成立和推廣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既是直接推動者,也是該製度的解釋者和指導者。”武義村務監督委員會的成立及發展的製度創新過程,揭示了地方政府在製度設計、實施和推行中的主導地位。

三、武義村務監督製度的人類學解讀

1.以人為本——尊重農民的話語權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幹意見》強調,“必須堅持以人為本,著力解決農民生產生活中最迫切的實際問題,切實讓農民得到實惠”。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專題研討班上,胡錦濤總書記要求新農村建設“要堅持以解決好農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著力點”。

村務監督製度是為了“對付”農民的集體上訪產生的,它來自基層最普通的民眾對民主的呼喚和期望,具有先天的草根性和平民性。武義縣委、縣政府對後陳農民群眾民主願望的積極回應,體現了政府力量以人為本,尊重農民的主體地位和民主權力。《村務監督製度》和《村務管理製度》的起草和製定,後陳的農民廣泛參予,武義縣委、白洋街道黨委、村黨支部多次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廣泛征求各方麵群眾的意見,後陳農民群眾的智慧得到了充分的尊重。在村務監督的執行過程中,農民的合法權益得到了維護,如召開聽證會、聽取群眾意見。在整個過程之中,如果沒有農民群眾的真正參予,後陳的村務監督工作也不可能獲得廣泛的理解和支持,取得成功。因此,在村務監督委員會的產生、建立過程中,真正體現了武義縣委、縣政府以人為本的基本理念,老百姓的話語權得到了尊重。

另一方麵,武義縣的村務監督製度的運行,也充分體現了以人為本的價值取向。通過村務監督製度製度,使村務監督由虛變實,提高了村務活動的透明度,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民主監督,保障了農民群眾的知情權、決策權、參與權和監督權。農民可以通過規範村務管理行為,充分參予到村務活動之中。農民的合法權益得到了最大維護。事前,村民的意見和建議可以通過“村民代表聯係戶製度”、“聽證會”、村務意見箱等途徑反映;事中,重大事項由村民代表會議決策;事後,有結果公示,有監委會參與全過程的監督,村務的透明度提高,用村民的話說就是“對村務活動有底了”。紮實推進農村基層民主的製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建設,有利於更好地維護、實現、發展廣大農民群眾的民主權利和物質利益;有利於集中群眾的智慧,參與村務管理和決策,增強村級自治組織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能力。因此,推行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充分尊重了農民的政治主人翁地位,體現了以人為本的基本價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