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關於民族形成和發展的理論(2 / 2)

關於民族發展的理論問題,首先當然是靠民族“自身的生產,即種的蕃衍”來發展,這是不會有人懷疑和反對的。容易產生分歧的是,由於各民族之間的不同形式的交往中,往往相互接近、影響和滲透,以至消失了民族間的界限,使有的民族從小到大發展了,而有的民族則消失了。民族發展過程中的這種現象,學術界有的叫作“民族融合”,有的叫做“民族同化”,在具體內容上又存在種種分歧。

對此問題,遵照馬克思主義關於民族融合和民族同化的理論,我的理解和看法是:

第一,民族融合的結果是民族的消亡,這在全世界實現共產主義以後才可能實現,故在階級社會裏沒有,也不可能有民族融合。對此,列寧在《社會主義革命和民族自決權》中明確指出:“正如人類隻有經過被壓迫階級專政的過渡時期,才能達到消滅階級一樣,人類隻有經過一切被壓迫民族完全解放的過渡時期即他們有分離自由的過渡時期,才能達到各民族的必然融合”。斯大林更進一步指出:“列寧不是把民族差別消亡和民族融合的過程歸入社會主義在一個國家內勝利的時期,而是僅僅歸入無產階級專政在全世界範圍內實現以後的時期,就是說,歸入社會主義在一切國家內勝利的時期即世界社會主義經濟基礎已經奠定的時期”如果把階級社會曆史時期的民族關係說成是“民族融合”,那就正如翦伯讚所指出的“就會掩蓋階級社會的民族關係的本質,也會模糊階級社會和社會主義社會曆史時期的民族關係的本質差異,同時也不符合曆史事實。”其結果實際上是與使用“民族融合”一詞的本意正好相反。所以,本書在論述漢民族的發展時,一律不用“民族融合”一詞。

第二,民族同化是曆史上大量存在的客觀事實。在我國的民族關係史上,漢民族同化少數民族的情況有之,少數民族同化部分漢民族的現象也有之。對此我們不應該回避。什麼是民族同化?列寧曾經說過:關於“同化問題,即喪失民族特性,變成另一個民族的問題”。很明確,凡喪失本民族特性變成另一民族,列寧就稱之為“同化”。與此同時,列寧還肯定民族同化的進步作用,他說:“誰沒有陷入民族主義偏見的泥坑,誰就不能不看到資本主義同化民族的這一過程包含著極大的曆史進步作用”。周恩來也說過:“如果同化是各民族自然融合起來走向繁榮,那是進步的。這種同化本身就有推動的意義。”列寧和周恩來的這些話是否可以對怕提“民族同化”的同誌起一點壯膽作用呢?因此,在論述漢民族的發展時,凡屬其他民族喪失本民族的特性變成漢民族的情況,我一律稱之為“民族同化”。

第三,關於民族“溶合”的問題。在研究漢民族的形成和發展過程中,我們還常常可以看到這樣一種現象,即各民族在相互交往中,不是喪失本民族的特征變成為另一個民族,而形成一個非甲民族又非乙民族的新民族。顯然對這種情況稱之為“民族同化”是不符合事實的,而稱之為“民族融合”又不科學。怎麼辦?我們認為,對這種現象可以稱之為“民族溶合”。因為,在漢語中,“溶”與“融”是有區別的。“溶”指的是溶彙、彙合;兩水相彙,仍然是水,隻有量變,沒有發生質變。在化學中,物質化在液體裏的溶化現象雖然改變了物質的形式,但性質也並沒有發生質變。在民族發展中,非甲民族又非乙民族的新民族,雖然不同於甲民族,又不同於乙民族,但本質上仍然是民族共同體。“融”則是化,化分化合,兩種元素碰在一起,引起質變,成了一個新事物。民族融合是民族的消亡,民族共同體發生質變,成了新的“全人類共同體”。而且“融合”這個名詞,英、法、德文一般皆作amaigamation,係從拉丁文amalgama變來,原意是一種金屬和水的混合物。而amalgama一字的來源又有兩說:一說謂係從阿拉伯文變來,原意是“婚姻的結合”;一說係從希臘文變為阿拉伯文原意是“搓揉”。俄文也有aτ一字,係外來語。列寧在《關於民族問題的批評意見》中用similis,意即“混合”、“溶合”由此可見,使用“民族溶合”一詞,可以比較準確地表達民族發展和民族關係上的不同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