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由於漢民族內部經濟聯係的不可分割性,使漢民族的共同經濟生活有著特殊的穩定性相統一性,所以自元統一後,中國曆史上再也沒有發生過三國式的鼎立,或南北朝式的對峙,或五代十國式的分裂等現象。漢民族在中央技權製度影響和作用下的經濟聯係性終了:把漢民族鑄成為一個穩固的民族共同休。
(第三節封建商品經濟發達的民族市場)
一、漢民族封建商品經濟的發達
為村麼說共同的經濟生活是把人們聚納為民族的紐帶·其重要原因之一是因為有商品經濟這個凝結劑。
商品經濟是一個曆史範疇,是直接以交換為目的的經濟形式,包括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它在社會生產發展的一定曆史階段上產生,也將隨著社會生產發展到一定高度而消亡。馬克思說:“商品交換是在共同體的盡頭,在它們與別的共同體或其成員接觸的地方開始的。但是物一旦對外成為商品,由於反作用,它們在共同體內部也成為商品。”因此,商品經濟出現後迄今已在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和社會主義社會存在過,作為各該社會經濟的必要組成部分,雖然其在各種不同的以族中有著各種不同的表現,對各種不同的民族發生過不同的作用,但是有一點卻是共同的,那就是商品經濟作為民族共同經濟生活的凝結劑,是人們在特定的自然地理環境中進行生活物質資料生產所形成的經濟關係,正是由於這種人們互換勞動形成的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才把來越多的個人勞動聯係在一起,凝結成了各個不同的民族。
漢民族雖然是一個男耕女織經濟結構的自然經濟占統治地位的民族共同體,但是,從屬於自然經濟的商品經濟,仍然借助於中央集權製度的權威,在封建製度允許的範圍內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發展。
在漢民族2000多年的發展史中,商品經濟的發展雖然受到封建製度的限製和束縛,但在曲折和緩慢之中,漢民族封建社會的商品經濟仍然得到發展而發達起來,創造了漢民族封建經濟高度繁榮的一個又一個偉大的曆史時期。
漢民族封建商品經濟的發達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麵:
(一)手工業與商品經濟互為因果的發展
工業與商品經濟的發展是互為因果的,手工業促進商品經濟,商品經濟又反過來刺激手工業。以漢民族形成之時的漢王朝為例,西漢之初,漢定天下,“海內為一,開關梁,弛山澤之禁。是以富商大賈,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商品經濟的發展大大促進了手工業的發展。最能說明手工業的發展的是西漢政府中有比較健全的手工業管理機構,據《漢書·百官公卿表》所示,西漢政府機構中管理手工業的有少府、將作大匠、水衡和大司農四個機關,其下又設置各種工官,如少府以下有考工室、左右司空、東織室、西織室、東園匠、尚方等;將作大匠屬下有石庫、木工等;水衡屆下有技巧、鍾店、辨銅等;大司農屬下有鹽鐵丞、鐵市等。這說明當時對於鹽、鐵、金、銅、木、石、造船、紡織、田器等手工業,都有官營工場,分別由各種工官管理。因官營工場是建築在一般手工業生產基礎之上的,所以官營工場一般可以成為當時手工業發展的代表,此其一。
其二、紡織品的大規模商品生產。紡織業是西漢最發達的一種子工業,據《漢書》所載,從文帝起,及至平帝,每一個皇帝都有賞賜大量布帛的事。如漢武帝一次就賞賜百萬餘匹,一年之中,收天下帛五百萬匹。如果沒有普遍發展的紡織業進行大期模的商品生產,這是絕對不可能實現的。更何況西漢的紡織品往往以商品的性質輸出國外,張騫在大夏市場上看到的蜀布,中國的絲綢在中亞及地中海沿岸成為最著名的商品,都足以證明西漢之時紡織品是進行大規模的商品生產的。因此,當時,除長安有兩個稱之為“東織室”和“西織室”的官營紡織場外,民間也有大型的紡織工場,有700個工人的張安世夫婦紡織場,因獲利甚厚與大將軍霍光比富,就是一個生動例證。
到了唐代,手工業與商品經濟互為因果的發展更是如此。仍如,為了適應商品經濟的發展,這時聚集在城市裏的手工業店鋪便組成為“行”,有的集中在一條街上,有的散居各地。這種店鋪,明時通常叫做“坊”、“作”、“鋪”,或“作坊”、“作鋪”。大的作坊已有相當的規模,《太平廣記》所記定州大富何明遠“資財巨萬,家有綾機五百張。”若按當時四川的錦院“設機百五十四”、“日用挽綜之工百六十四,用杆之工五十四,練染之工十,紡繹之工百一十”類推,當有工人千人左右,足見商品生產的規模之大。至於明代,由於商品經濟發展的刺激,無論城鄉,作坊手工業已相當普及,尤其是江南一帶,許多“男耕女織”的自給自足家庭,轉變成為手工業專業家庭,在這種家庭中男子紡織,女子治絲,童稚挽花,他們的生產已是完全的商品生產了。據嘉靖《吳江縣誌》所載,盛澤鎮當時隻不過是一個“居民百家”的小鎮,但到晚明之內,家庭手工業作坊已非常繁盛,對此《醒世恒言》卷十八個有一圾具體的描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