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質是有鮮明的民族特點的,它使漢民族以獨具一格的精神麵貌和精神氣質屹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大家知道,若對一個民族的共同特征作層次分析,那末,共同語言和共同地域是表層的特征,共同心理素質則是深層的特征。作為民族深層特征的共同心理素質,一方麵是民族其它特征的綜合反映,是社會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條件的產物,是一種抽象的、複雜的精神現象;另一方麵又具有非常的穩定性,是民族諸特征中最活躍最有生命力的因素,是維係民族生存的強有力的紐帶。因此,從深層使一個民族區別於另一個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質,是民族的本質特征,它的形成是曆史長期積累的結果。馬克思曾經說過:“人民最精致、最珍貴和看不見的精髓都集中在哲學思想裏。”漢民族共同心理素質的形成正是這樣,在其2000多年的曆史中,從大的方麵來說,既有儒家思想的積澱成的心理長城,又有道、佛思想在共同心理上的積澱,還有宗法思想在共同心理上打下的烙印,從而構成了漢民族共同心理素質的主要特征。
(第一節儒家思想築成的心理長城)
儒家思想博大龐雜,源遠流長,在漢民族形成和發展的過程中,不僅儒家創始人孔子的思想全麵積澱於漢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質之中,而且孔子之後,以孟子、荀子為代表,無論是程顥、程頤、朱熹、陸九淵、王陽明,還是董仲舒、柳宗元、陳亮、葉適、顧炎武,直到近代的龔自珍、魏源、康有為、譚嗣同等儒家不同時期、不同學派代表人物的思想,也都不斷積澱於漢民族共同心理素質之中。本書第三編第三章《漢民族在“大一統”中形成》中,已初步論述了董仲舒提出“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建議,使孔子創立的儒家倫理思想成為剛形成的漢民族共同心理素質的血肉部分,出現了“漢以孝治天下”的曆史景觀。現在我們站在曆史的製高點上回過頭來審視曆史,應該係統、具體地看一看儒家思想在漢民族共同心理素質中的積澱情況。
儒家思想究竟有哪些東西積澱於漢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質之中呢?就其主要方麵來說有天命思想、人性思想、仁祀思想和小康思想。
一、天命思想
孔子十分重視天命,他說“獲罪於天,無所禱也。”即天有無比的權威,儼然是有意誌,有人格的神,是世間萬事萬物、凶吉禍福的主宰,所以,他不僅認為“死生有命,富貴在天”,而且主張“畏天命”。在這裏,要特別注意的是孔子所言之“天”,不是神性的“天”,而是人性的“天”,這是春秋時代“天”的神聖性受到廣泛的褻瀆,神性之“天”的影響不斷下降,人性之“自然之天”、“理性之天”的觀念不斷發展的結果。從孔子的人性的“天”出發,孟子明確提出了天人相通的“天人合一”說,他說:“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存其心,養其性,所以事天也。殀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其意就是說充分發展善良的本心,即是懂得了人的本性。懂得了人的本性,就懂得天命了。保持人的本心,培養人的本性,這就是對待天命的方法。短命也好,長壽也好,我都不三心二意,隻是修身養心,等待天命,這就是安身立命的方法。可見孟子的“天人合一”說,進一步減少了“天”的神性,擴大了“天”的人性。此後,孟子天人相通的思想,到宋代理學則有了更進一步的發揮,成為理學的一個根本觀點,和顥雲:“隻心便是天,飛之便知性,知性便知天。當處便認取,更不可外求。”程頤亦雲:“道未始有天人之別,但在天則為天道,在人則為人道。”“心即性也,在天為命,在人為性,論其所主為心,其實隻是一個道。”總的一個意思就是說道、天、心、性、命,其實隻是一事,人之性與天之道是一貫的,由人知性即可知天。盡管宋代理學諸家對“理”為“心”,還是為“性”,有不同的看法,但認為天人相通不隔是共同的。這樣,孟子時仍有一定神性的“天”,這時已被宋代理學完全人性的“天”所取代。
儒家天人相通的天命思想積澱在漢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質之中,產生了兩種重要影響,一是認“命”敬“天”,二是宗教觀念淡薄。
認“命”敬“天”,在漢民族中是有傳統的。自古以來,漢民族民間普遍認為生死、婚姻、富貴等是吉是凶,均是“命中注定”的,為天意之安排。決“不怨天”也“不尤人”,故孔子所言:“生死有命,富貴在天”在民間廣為流傳,影響和左右著人們的言論和行動。拿婚姻問題來說,由於封建思想的長期束縛,男女婚姻靠父母作證,依媒妁之言,婚姻往往不美滿,但青年男女,特別是女青年認為這是天意,無法抗拒而順受了。而如果重病痊愈或大難不死,或生意興隆,或五穀豐收,或喜事臨門等等,也都歸咎為天意,讚呼:“此乃天助我也!”及至現代,在一些文化較落後的地區,文化程度較低的一部分群眾中,仍有不少人,對生育、婚姻、家庭、收成、升學、招工、搞資等滿意者,認為自己“命”好,不滿意者認為自己“命苦”。甚至有一定文化的人也自覺或不自覺地有信“命”,認“命”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