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1章 漢民族共同心理素質的特征(5)(3 / 3)

除此之外,正統觀念在漢族民間的影響也是普遍的,例如長子在家庭中的特殊權利和地位;男有繼承權,女無繼承權;祖傳秘方和技藝“傳子不傳女”;講排行,論輩份,對非嫡親的子女另眼相看,諸如此類種種風俗習慣的流行,無一不是正統觀念的折射。

四、家長觀念的烙印

家長觀念,也是宗法思想的一個重要內容。源於宗法製度的長幼同居的居住傳統,形成了漢民族獨具特色的“五世同堂”的大家庭。於是.每一個家庭就是一個具體而微小的“國家”,持家都有一個家長,猶如“皇帝”一樣,其權威在一家之中是至高無上的。作為一家之主宰,家事無論大小,都由他經管。幼輩必須服從和尊敬家長;而家長對幼輩的行為負以責任,對不聽從管教者,家長可以懲罰,或打、或罵,施以家法。在經濟生活上,家庭成員的收入都要交家長掌管,所有支出均要經家長同意。甚至子女的教育,乃至婚姻大事均由家長作主。而家長卻是根據血緣輩份的高低自然形成的,不管家長組織家庭活動能力的高低,其它家庭成員是不能競爭的。這樣,在家長的統治下,妻子和子女都是家長的私有財產,要依附於家長,要絕對服從家長,若脫離家庭的管教,他們同時區就會被社會所拋棄。家庭成員要想在社會上取得地位,沒有家長的支持和推薦,也是完全沒有可能的。這種“天下之事無大小皆決於上”的宗法思想,積澱到漢民族共同心理素質之中,給漢民族的共同心理打上了家長觀念的烙印。

如果說宗法思想中的同胞觀念、鄉土觀念、正統觀念對漢民族的共同心理或多或少還有某些積極的影響和作用,那麼,家長觀念卻是漢民族共同心理中的癌細胞。事實難道不正是這樣嗎·在家長觀念的支使下,一個人要想從社會上取得地位,在事業上有所成就,就必須嚴格的遵循家長的指導去做,絕對不能違背家長的意誌,就是個人的婚姻大事也不能自主,女兒之嫁自不必說,就是兒子之娶也如此。否則的話,“若父母之命為非,而直行己誌,雖所執皆是,猶為不顧之子”正是董仲舒所倡的“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曆史上這種被家長觀念扼殺了個性,扼殺了幸福的人間悲劇難道還少嗎·《紅樓夢》中賈寶玉與林黛玉的悲劇隻不過是這種悲劇的一個藝術典型而已。

於是,在家長觀念這種癌細胞的不斷毒害下,造成了漢民族逆來順受,絕對服從的民族性格;也造成了漢民族中“一言堂”以權代法,以言代法,不講民主,不顧法製的家長作風。對於家長觀念很深蒂固的曆史阻力,人們在當前所進行的改革中是愈來愈深刻地體會到、認識到了。

(第四節民族性格麵麵觀)

恩格斯在《費爾巴哈與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中曾肯定了黑格爾對德國民族共同心現素質(即民族的精神)的影響和作用,他說:

“象對民族的精神發展有過如此巨大影響的黑格爾哲學這樣的偉大創作,是不能用幹脆置之不理的辦法加以消除的。必須從它的本來意義上揚棄它,就是說,要批判地消滅它的形式,但是要救出通過這個形式獲得的新內容。”

可見,探討一個民族共同心理素質的特征,是需要研究各種精神形式的,諸如哲學,宗教等等。從這種探討中,我們已知漢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質有上述三大特征,即儒家思想築起了共同心理的長城,道、佛思想在共同心理上的積澱,宗法思想在共同心理上的烙印。現在我們還需要進一步探討的是;上述種種思想全部或部分積澱到漢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質中以後,互相融彙、嬗變,造成了漢民族怎樣的民族性格呢?在這裏我們應該作一個整體的探討。

一個民族的性格是多側麵、多重性的,這就是說,如果對民族性格作多層次的定性分析,我們可以發現:民族性格中有好的、積極的因素;也有壞的、消極的因素,還有由於角度不同,既可認為是好的、積極的因素,又可認為是壞的、消極的因素。總之,民族性格是一個複的多麵體,它既蘊有一個民族素質最可寶貴的特點,而使人們引為自豪;又具有一個民族索質最可悲的劣根性,而成為人們身上的包袱。因此,我們研究和分析漢民族的民族性格,必須注意到它的各個不同的方麵,既要肯定其好的一麵,也要否定其壞的一麵,還要指出其具有兩重性的一麵,是那“麵麵觀”。

1.堅韌

漢民族在多災多難的曆史中,鍛煉出了堅韌的民族性格。所謂堅韌,就是在無論怎樣艱苦困難的環境和情況下,都能堅持而不動搖,從而表現出超乎尋常的刻苦精神,在烈火中得到新生,得到發展。翻開漢民族發展的曆史,特別是在三國魏晉南北朝和宋遼夏金元時期,漢民族麵臨著被分裂、被征服、被同化,其至被消滅的深重危機,哪一次不是經過艱苦卓絕的鬥爭,最後戰勝了分裂、戰勝了征服、戰勝了同化而重新崛起?哪一次不表現了漢民族堅韌不拔的意誌和堅貞不屈的韌性·

漢民族堅韌的民族性格,還表現為隨遇而安的適應性和高風亮節的民族氣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