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鬧房”之俗“曆千餘年而不能變”,流行日廣,花樣也越來越多。現代漢民族“鬧房”,一般的是要新郎新娘介紹戀愛史,飲交杯酒,或用紅繩吊一塊糖(有的吊一塊蘋果),讓新郎新娘同時吃,持紅繩者往往故意晃動,使之不易咬住,有的新郎新娘怕難為情而不肯說,則常常連拉帶勸,使倆人同時吃糖,實際上是讓新郎在眾人麵前親嘴接吻。有的則要新郎新娘唱歌、跳舞。而此時如果新娘給賓客點煙,則總有人故意把火柴吹熄,使之久點不燃。在北方地區有“鬧房”“三日無大小”之說,男女賓客都參加;南方則以男賓為主,女賓僅在旁邊看熱鬧。有些地方“鬧房”的風俗很奇特,如浙江永康縣一帶,盛行偷新房裏的東西,特別是新婚用的新被子,要新郎家裏出錢買糖才能拿回。
上列古代漢族婚禮“六禮”和“十俗”,發展至今,由於時代的變遷,社會的前進,思想的進步,雖然有的淘汰了,有的演變了,有的充實了新內容,但是請媒人說合、訂婚、送嫁妝、親論、舉行婚禮,以及鋪房、哭嫁、交杯、鬧房等形式和習俗,無論在大陸,還是在台灣;也無論是在國內,還是在海外華僑之中,都大體保存了下來而流行於民間。隻是解放後,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移風易俗,婚事新辦,提倡節儉,反對奢侈浪費;要文明,不要低級趣味;要熱鬧,不要講排場。其實,漢民族一向具有克勤克儉的美德,古代嫁娶無非以“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為主旨,剔除封建宗法思想,還是符合自然發展規律的,故聘禮隻求實用,講吉利,不尚豪華,不講排場。前引《儀禮·士昏禮》中所提“六禮”,除“納徵”外,蓁均以雁為禮,其原因是取大雁這個動物本身所具有的兩個吉利特點,作為一種候鳥秋南春北,來去有時,不失信,此其一。其二是大雁行止以老而壯者在前引導,幼而弱者尾隨其後,從不逾越,送雁為禮,又意寓長幼有序,輩份相當。後來隻是封建地方階級思想的長期影響,才逐步惡性膨脹,流毒至今。盡管如此,古代仍有勤儉辦婚事的事跡,明朝彭大翼的《山堂肆考》卷九《竹司木履》就記有“東漢逸民戴良有五女,皆以練裳布被,竹笥木履而遣人。”此事被傳為佳話。現在,不少青年男女,響應黨的號召移風易俗,出現了集體婚禮、茶話婚禮、旅行結婚、種樹結婚等節儉、文明、熱鬧的結婚方式。如1982年元旦,安徽省舉辦的集體婚禮,有304對新郎新娘,邀請省委第一書記作證婚人,新婚夫婦種“合歡樹”紀念,十分儉樸、熱鬧而有意義,社會主義漢族婚禮新辦的一代新風正在開創。
(第五節漢民族的葬禮)
漢民族自古極重喪禮。
古人初死,家人要持死者衣服,登上屋頂,麵向北方,長呼三聲“親人複生”,為之招魂,稱之為“複”。《禮記·檀弓下》說:“複,盡愛之道也。”複而不醒,即給死者沐浴:古時洗發曰沐,澡身曰浴。《後漢書·禮儀下·大喪》也說:“複如禮,登遐。沐浴如禮。”沐浴後發喪並辦理喪事。
喪禮又分為殮、殯、葬三個階段。
殮,就是給屍體穿衣下棺,分小殮和大殮二步。小殮是給屍體裹上衣衾。一般的是用布帛裹,《漢書·揚王孫傳》說:“死則為布裹盛屍。”有的用纊綿,即新的絲棉來裹屍,《後漢書·張奐傳》就說:奐“光和四年卒,年七十八,複纏以纊綿。”而皇帝及皇族死,則用淺黃色的絲綢纏身十二層,並穿金絲織連的玉衣,如《西京雜記》卷一所記:“漢帝送死皆珠襦玉匣。”1968年舉世聞名的西漢靖王劉勝夫婦的“金縷玉衣”的出土就是一個例證。大殮是把屍體裝進棺材。棺材稱為“壽材”,供男人用的刻“壽”字,供女人用的刻“福”字。古時迷信,若給死者穿“壽衣”時結絞不紐,以避死結難解。小殮時,一般的要把米放在死者口中,稱之為“飯含”。《漢書·原涉傳》又說:“具記衣被棺木,下至飯含之物,分付諸客,諸客奔走市買。”《後漢書·皇後》紀的也說:皇後“崩,以帝平原王石為喪主,斂以東園畫梓壽器,玉匣飯含之具。”“飯含”之物並不一定都是含米,而要根據封建等級以及身份的不同,分別含璧、含珠、含瑁、含米、含貝,隻有皇帝及皇族入殮時才能含玉,但一般都稱之為“飯含”。大殮時往往隨殮一些物品,一般人都有衣、被,就是嬰兒也一樣,《後漢書·方術·薊子訓傳》所記薊子訓客住濟陰宛句時,玩弄方術,故意將鄰家嬰兒摔死葬之,後又複活抱回,嬰兒父母“雖大喜慶,心猶有疑,乃竊發視死兒,但見衣被,方乃信焉。”而有錢的人家則往往用錦衣、珠寶玉柙隨殮。《太平禦覽》八一三引《桓譚新論》說:“陽城子姓張名衡,蜀郡人,王翕時,與吾俱為講學祭酒。及寢疾,買棺槨,多下錦繡,立被發塚。”考古發掘這方麵的材料舉不勝舉,長沙馬王堆漢墓的發掘就是很具體的例子。有的甚至以“玉衣珠璧”隨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