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後來的事讓我揉爛了眼睛。我如吃了一顆發了黴的花生,連先前吃進去的全都吐了出來,這個小騙子,真讓殷謙倒胃口。不是閻默涵炒作我還不知道,張柏芝在《周璿》裏有五分之二的戲份都是由替身演員完成的。這個小騙子之前還大言不慚地嘲笑人家章子怡,殊不知這真是賊喊抓賊,原來仗義執言斥責別人用替身的張柏芝也用起了替身。殷謙現在就負責地告訴那些還在望眼欲穿地期待著《周璿》裏的張柏芝的觀眾們,《周璿》這部戲中,張柏芝隻出演了一半,剩下的一半大家看到的張柏芝不是她本人,而是這個替身演員閻默涵,而張柏芝拿走的近千萬的片酬,將從我們這些被愚弄、被欺騙的觀眾們花錢買的電影票裏剝走。

演員找替身出演,我們看這樣半真半假的電影感覺如何?這如同假冒偽劣商品一樣,對我們消費者就是一種傷害,不僅僅是讓我們損失了幾十元錢那麼簡單,這種電影不但蹂躪了我們眼睛,而且還欺騙了我們的耳朵,並且也踐踏了我們的尊嚴,他們把我們當作傻瓜愚弄,我們花錢期望看到的是那些電影藝術的真切,而他們供給我們的卻是謊言和虛假!花錢看電影自然也是消費,作為消費者,當我們的合法權益被侵犯,我們是不是還要保持沉默?演員隨意找替身到底便宜了誰,傷害了誰?而他們不但用替身來欺騙我們,而且還用替身來屢次炒作,引誘我們去上當。我們是該到清醒的時候了,那麼,我們是不是也該為自己“聲討”一回了?

誰威脅著新聞的純潔和規範?

《廈門日報》援引台灣媒體報道稱,“繼藝人吸食大麻風波後,台灣檢警單位最近將矛頭轉向調查海外賣淫集團,發現近20名島內女藝人及模特兒牽涉其中,調查名單中包括蕭姓女藝人以及選美出身、深受富商喜愛的女藝人等。”新聞發布後引起震動,很多網友紛紛發表評論譴責藝人作為,但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事情突然有了新的轉機,第二天便有新聞報道說,發布這條消息的媒體記者隻是聽一位香港夜總會的老板娘爆料,“老板娘為了顯示自己人脈廣,添油加醋扯出很多藝人的名字”。據此,不少台灣媒體前往警方求證,但得到警方的回應卻是他們對此事竟然是一無所知,因此台灣當地媒體更是普遍認為,該周刊報道的內容很多屬於杜撰。

在商潮迭浪、明星爭寵的當今媒體環境中,明星與媒體計功謀利的惡劣行為多有發生,特別是港台媒體擅長炮製假新聞以吸引讀者或觀眾,以增加媒體知名度或提高刊物發行量或電視傳媒的收視率,這起“台灣女藝人卷入海外賣淫案”假新聞的炮製,在殷謙看來,這根本就是一場性質十分惡劣的炒作事件,明星與媒體之間進行“雙贏”的合謀合作,成為名副其實的“經濟利益共同體”。有些明星在人氣低落的時候,甚至需要為自己的作品需要聚集“人氣”的時候,便千方百計地製造轟動效應,說幾句“語不驚人死不休”的話那都是家常便飯,比如台灣藝人孟廣美公開羞辱內陸人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另外故意向媒體爆露自己的情感隱私也是一個達到炒作的好辦法;最可怕的是這些藝人主動去找媒體,並與媒體達成協議,由媒體操盤運作,如果不爆出什麼驚天大料來,那就不足以實現藝人炒

作和媒體收入“利益均沾”的“合謀”,媒體與明星大膽無恥的合謀,編造事件憑空虛構出來的“新聞”,其實都是虛謊,都是對真實的誹謗,他們熱衷於自我主義和虛假,把“新聞”當做任性、隨意的杜撰,嚴重地破壞著新聞行業的秩序和規範,嚴重地損害著讀者和觀眾的精神,無情地愚弄著讀者和觀眾對真實新聞的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