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以權威與服從關係調控利益秩序這個重要的策略問題,有人引用德國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關於權威分類的觀點,來說明權威的策略問題。馬克斯·韋伯認為,權威的形成有三種類型:第一類是依靠血緣關係或者世襲等方式所形成的傳統型權威;第二類是依靠個人非凡氣質或者才能的感召力所形成的超凡魅力型權威;第三類是依靠法律的程序和理性的選擇所形成的合法性權威〔12〕。對於這種分類方法,我們客觀地評價,應該說它對權威問題的研究有一定的參考意義。但是,在現實政治中,通過這三種途徑,是否就可以說某個人或者某個集團保證具有了權威,我認為不能把問題簡單化。我們還需要做科學的深入的研究。首先,馬克斯·韋伯的理論,僅僅隻是探討了權力或者權威來源的某些途徑,即使如此,也未必全麵。除此之外,通過革命獲得權力或者權威的途徑,馬克斯·韋伯就沒有論證。可見,馬克斯·韋伯如果不是害怕革命,就是反對革命。其次,作為西方一個著名的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不應該不知道,不論是通過哪種途徑獲得權力,而要達到具有權威的地步,對於任何掌權者來說,還有一段相當長的艱苦路程要走。他不應該混淆權力與權威的關係。再次,通過研究,我們發現,馬克斯·韋伯的三種分類,僅僅是從約定俗成或者說是從製度的角度來研究權力或者權威問題的,而這隻是靜態的研究。而權力或者權威的形成,是一個十分複雜的動態的過程。所謂動態,就是擁有權威實行的戰略和策略問題。在這方麵,馬克斯·韋伯的研究顯然是不夠的。正因為如此,如果有人把馬克斯·韋伯關於權威來源的觀點奉為圭臬,那至少可以說是幼稚的。我們應該以唯物辯證法為指導,在研究了建立和擁有權威與服從關係的過程的基礎上,來研究權威與服從關係的建立和鞏固的策略問題。
對於政治主體來說,策略問題屬於政治活動規律的內容之一。而對於政治活動規律,我們在前麵已經做了論述。這裏,我們單獨研究建立權威與服從關係的策略。但是,策略是一個特別複雜多變的問題。為什麼呢?因為在政治鬥爭的客觀形勢、力量對比和政治集團成員的主觀認識等方麵,隻要其中任何一個因素發生了變化,策略都必然隨之發生變化。否則,政治鬥爭的結果是不堪設想的。國際共產主義的領導人威廉·李卜克內西曾經說:“策略是隨機應變的。如果一天內情況發生了24次變化,我們也需要變換24種策略。我們的策略隨敵人的行為而變化。”〔13〕毛澤東說:“我們的原則必須是堅定的,我們也要有為了實現原則性的一切許可的和必需的靈活性。”〔14〕既然如此多變、如此靈活,那麼,策略能不複雜嗎?雖然策略具有複雜多變性,但是,隻要勤於和善於實踐和觀察,我們還是可以了解策略的一些基本點的。
那麼,從政治調控的角度出發,政治控製主體建立權威與服從的關係,一般會運用那些策略呢?根據對大量政治史實的研究,我認為大致如下:
第一,意識形態的理論教化先行。意識形態,簡單地說,就是係統地、自覺地反映社會的經濟形態和政治製度的思想體係。它以政治、法律、道德、哲學、宗教和藝術等理論形式為表現。中國有句古訓是,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根據政治鬥爭的經驗教訓,曆代統治者都將它奉為法寶。因此,當他們一旦獲得權力,首先,他們就不遺餘力地在意識形態理論上進行教化。其表現為:一是宣揚自己權力的合法性,要麼說自己的權力是“君權神授”,如封建社會的統治者、農民起義的首領們莫不如此;要麼說自己的權力具有合法的正統性,如中國曆史上三國時期劉備的蜀漢政權即是如此。二是宣揚自己權力的科學性,如資產階級以“自然法”的“人天生是自由的和平等的”理論為基礎,來宣揚其通過人民“契約”獲得權力的科學性。三是宣揚自己權力的先進性,把自己的權力要麼說成是大多數人利益的體現,要麼說成是曆史前進方向的代表,曆史上的革命、改革,甚或政變政權大都如此。當然有一些是真正代表大多數人利益和曆史發展的方向的,而有的則未必。四是宣揚自己權力的整體性,例如世界上一些國家的民族獨立運動的領袖,往往把其權力的獲得與整個民族的利益和命運掛起鉤來,以獲取支持。同時,每一個政權都要宣揚其權力的行使旨在為整個國家和每一個公民的利益服務,以此標榜其權力的不可動搖性。總之,通過上述策略,政治控製主體力求在全社會建立起威信和威望,以換取人們的服從。曆覽古今中外的政治史,政治權威在意識形態的理論統治策略上,概莫能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