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權威之所以是權威,原因有好多。而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他能對利益關係和利益秩序進行政治調控。但是,能不能說政治控製者一旦成為政治權威,他就可以不顧社會條件發生的變化,隨心所欲,一意孤行地按照自己的利益和意誌來對利益關係和利益秩序進行政治調控?這是絕對不行的。因為隨著社會條件的變化,利益關係必然變化,政治活動更是瞬息萬變。正是因為如此,凡是經驗豐富的、聰明的政治統治者,為了達到鞏固和維護有利於己的利益關係和利益秩序的目的,大都在民主和集中的問題上做文章,以謀求對社會進行有效的政治控製。我們在研究了權威與服從的問題之後,來探討民主與集中的問題。
1919年7月11日,列寧在斯維爾德洛夫大學發表的著名演講《論國家》中說到:國家問題是關係到全部政治的主要的根本的問題,“是一個最複雜最困難的問題,可以說,也是一個被資產階級的學者、作家和哲學家弄得最混亂的問題。……這個問題所以被人弄得這樣混亂,這樣複雜,是因為它比其他問題更加牽涉到統治階級的利益”。他認為:“每個想認真思考和獨立領會這個問題的人,都必須再三研究,反複探討,從各方麵思考,才能獲得明白透徹的了解。”〔1〕其實,列寧的上述觀點,同樣可以引入到民主與集中的問題上來。因為不僅不同的階級的人對此問題爭論不休;即使在同一階級內部,對民主和集中的問題時常也是爭論不休的。因此,我們有必要首先從澄清民主和集中的基本內容開始我們的研究。
一、關於民主的基本內容
民主是個曆史悠久的概念。自有人類社會以來,盡管民主的內容所指不同,但不論是在東方還是西方,都有民主一詞。民主也是一個範圍很廣的概念,所用的範圍不同,其意義也就不同,例如,民主與專政、民主與法製、民主與專製、民主與平等、民主與自由,如此等等,其中民主的涵義是不同的。民主還是一個時代性的概念,時代不同,人們所處社會的地位和立場不同,所采用的觀點和方法不同,對民主的認識和說明也就不會一樣。例如,亞裏士多德認為,民主就是自由和平等。而美國的托馬斯·斯特恩斯·艾略特則認為:“如果民主意味著每個人在每件事上都有平等的責任,那麼,這種民主對正直的人來說就是壓迫,而對其他人來說就是放任自流。”〔2〕既然如此,我們研究民主問題就不能不分時代和範圍,用所謂一般的、抽象的觀點和方法來把民主神秘化,而隻能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在中國古代,民主在思想認識上是指民之主宰者,而在現實中則實指帝王和官吏。如《書·多方》雲:“天惟時求民主,乃大降顯休命於成湯。”《三國誌·吳·鍾離牧傳》雲:“仆為民主,當以法率下。”這說明,在古代中國,民主所指的是人民的救世主,或者是人民的主人。它是高高在上的,是治理他人、掌握生殺予奪的特權人物。這種民主,在實踐中隻能是君讓臣死,臣不能不死;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天子出言即為法的專製統治。
在西方,英文的民主是Democracy,它是由希臘文Demos(民眾的和地區的)和Kratos(權力或統治)合成而來的,其基本含義就是民眾的權力或者民眾的治理和統治。之所以形成這個概念,最初應是從古希臘各種政體比較而成的。因為當時在古希臘有一種城邦政體,它管理城邦事務,先由奴隸主召開人民大會,討論以多數人通過的意見為決定,爾後再貫徹執行。這種治理狀態被稱為民主。這說明西方“民主”的起源,在一定意義上包含著少數服從多數的內容,具有某種平等的精神。
由此可見,在起源或本義上,中西方的民主觀念是截然不同的。這種不同,給中西方社會的發展在相當長的時期裏帶來了不同的結果。隨著曆史的發展和文化的交流,到了近現代,民主一詞廣為流行。它常被用來表示一個社會具有平等、自由的性質和現象。特別是在現代社會,民主的內容十分廣泛,它既表示某種製度和原則,又表示某種活動方式,還表示某種精神、作風和觀念等等,例如,人們常說的民主製度、民主原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民主協商、民主作風、民主意識等就是如此。同時,人們還常常在不同的領域裏使用民主,例如經濟民主、軍事民主、學術民主等等。而不論是何種意義上的民主,它們都有一個共同點,即是把“主權在民”或者“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作為民主的基本內容。即使是那些內心十分獨裁的人,在表麵上也不得不如此。這些說明,民主在現代社會已發展成為一種普遍的價值觀念和行為規範。這也可以說是人類文明發展的重大標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