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民主的運行是參與決策的活動。通過以上所述,我們知道,民主的根源和目的是利益,那麼,當民主的實質和表現形式確定之後,在現實的政治生活中,人們如何按照自己的利益和意誌的要求,使自己當家作主的權力得到有規則的行使,這就是民主的運行問題。但是,任何社會,即使是最大多數人當家作主的社會,也不可能在同一時空中同時實現所有人的利益,這就有了利益的選擇問題。要選擇就肯定有決策。什麼是決策呢?一般地說,決策是人們在實現利益的過程中,尋求和決定某種最優化的目標和行動方案的過程。它反映在民主上,就是決定以怎樣的形式實現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的活動過程。那麼,怎樣才能實現民主決策呢?方法很多。但最基本的“就是承認少數服從多數”的辦法〔11〕。而要達到少數服從多數,這就有一個參與決策的範圍大小和程度高低的問題。在一個社會中,隻有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參與決策的人數最多,地區範圍最廣,涉及的事務最全麵,參與決策的人地位平等,權利最大、權利最多,才能通過少數服從多數的程序,充分地實現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在這樣的決策中,始終是人民當家作主,人民自己選擇和決定自己利益的活動過程。同時,參與決策也包括著執行決策、監督決策等活動。因為一旦通過決策,確定了人們的利益,而實現人們經過選擇和決定了的利益,就是執行決策的過程;而監督或者防範某人侵犯人們的利益,就是監督決策的活動。這正如列寧所說:“民主就是全體居民群眾真正平等地、真正普遍地參與一切國家事務。”〔12〕正是在上述意義上,我們說民主是參與決策的活動。
根據以上四點的論證,我們在這裏認為,所謂民主,就是主體在實現和維護利益的過程中對國家政權所享有的權力和所參與的活動。
現在,在我國,民主是一個熱點問題,也是一個敏感問題。之所以是熱點,就是因為要把國家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現代化的社會主義國家,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是現實的迫切的問題。之所以敏感,是因為世界上有各種各樣的民主觀,如果我們不能堅持馬克思主義的民主觀,就可能在政治上犯迷失方向的錯誤,在理論上和實踐上造成各種混亂,並且給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帶來不應有的損害。所以,我們一定要認真地實事求是地研究中國的民主問題。
二、關於集中的基本內容
對於集中,目前,在現實生活中,由於人們對民主問題關注得較多,因此,往往把民主與民主集中製聯係起來研究。這本身沒有什麼不對。但是,隻有既研究民主又研究集中,然後,再把二者統一起來再研究民主集中製,才是更為科學的方法,才能真正把民主集中製說清楚。況且,在當今國內外複雜多變的形勢下,集中問題是中國政治發展中遇到的一個現實問題。所以,這裏突出探討一下集中的問題。
集中,從一般意義上講,它一方麵指的是把分散的人、財、物、力量等各種資源聚集起來,例如,集中資金;集中優勢兵力,各個殲滅敵人等等。另一方麵是指把各種意見和經驗等歸納起來,如毛澤東說:“總結我們的經驗,集中到一點,就是工人階級(經過共產黨)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13〕但是,我們如果用政治的眼光來看集中,集中就具有相當的社會複雜性。因為在人類社會中,政治活動和政治關係是最複雜多變的,所以,人類社會的任何問題,隻要與政治發生關係,就不可避免地具有了一定的複雜性。那麼,我們如何從政治上把握集中呢?
在政治上,所謂集中,就是政治主體以利益為基點圍繞著國家政權所展開的聚集各種資源的活動和所結成的關係。要理解這一概念的內涵,我們需要從以下幾點入手:
第一,集中的動因是利益的變化。在現實中,利益的表現形式是多種多樣的,但是,就集中的動因和目的來說,無一不是以利益為基點的。如戰爭是政治的繼續,是政治鬥爭的最高形式,政治主體如果不能以和平方式解決其利益矛盾,不得不訴諸武力,那麼,在戰爭中,兵力的集中和分散,何時何地集中,怎樣集中,必須服從戰略利益。同時,在政治鬥爭中,鬥爭是白熱性的,還是緩和性的,也是以利益是否集中為決定的。
第二,集中的核心是國家政權的問題。在政治活動和政治關係中,一切問題的解決都取決於國家政權。既然如此,當政治主體沒有掌握政權時,它就會利用一切方式和策略,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聚集一切可以政治資源,形成一股強大的政治力量去奪取政權。如中國共產黨在民主革命時期組成的統一戰線,就是集中政治資源奪取政權的典例。當政治主體成為政權的主人,為了保衛和鞏固政權,不僅要盡最大可能集中一切政治資源,包括人、財、物和精神力量等等,而且要在權力的運行上實行高度集中的政治體製,以保政令暢通,行動統一。如蘇聯在十月革命後和二戰期間的政權運行,中國共產黨在剛剛取得政權時期的中央高度集中統一的領導,就是這種集中的現實表現。正是在此意義上,我們說集中的核心是國家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