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5章 政治控製:民主與集中(3)(2 / 3)

上述幾點,就是政治控製主體以民主與集中的辦法處理利益關係,維護利益秩序的深層意義。認識這些不僅需要有高度的理論水平,而且需要有長期的深入實踐的豐富經驗和體會。任何政治主體,如果想在政治控製上有所作為,不能隻喊堅持民主集中製原則的口號,而要勤於和善於觀察,並且深入研究民主與集中的過程,總結民主與集中的經驗,從而實現其所需要的利益關係和利益秩序處於和諧發展的狀態。

四、民主與集中是目的,還是手段?

在政治調控中,關於民主與集中,常常有一個爭議很大的複雜問題,即民主與集中,是目的還是手段?並且這個問題常常以爭論民主是目的還是手段為表現形式,而對於集中是目的還是手段的問題,由於各種原因,人們往往采取避而不談的態度和辦法。我認為,既然民主和集中作為政治調控的途徑之一,那麼,不論是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上,都需要從目的與手段的關係上給予明確的回答。而為了說明問題,我們不妨簡單地談談目的與手段的關係問題。

(一)關於政治目的和手段的基本關係

目的與手段是哲學、倫理學、社會學和政治學等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的重要範疇之一。從政治的範疇看,目的是政治主體根據利益的需要,期望通過政治活動所要達到的某種預定目標或結果。它以政治主體客觀的社會經濟地位和政治地位為前提,以政治主體力量對比的現狀為製約而貫穿於政治活動的始終。而它的實現則是以政治活動的手段為途徑的。所謂手段,是指主體在實現政治目的的活動中所采取的各種方法和措施的總和。手段的創造和使用,一方麵是根據實現政治目的的需要,政治主體在一定的利益關係和利益矛盾中,以實力對比的情勢來決定的。另一方麵,手段的創造和使用,是政治主體認識能力和實踐能力的實現,是政治主體進行政治活動的認識能力和實踐能力發展程度的標誌。對此,在前麵研究政治活動的規律時已有論述,這裏不再重複。

曆史的經驗告訴人們,政治目的和手段的關係,從總體性講,是有機統一的關係。任何政治目的的設想和實現,均須依賴一定的政治手段。政治手段是提出和實現政治目的的現實條件,同時也是保證政治目的得以實現的現實方式。正是因此,政治主體的實現利益需要的目的總是和滿足其目的的手段一同發展的。政治目的推動政治主體去創造和使用各種政治手段,而政治手段的創造和使用又推動政治主體產生新的利益需要和目的,二者互相促進,有機統一。

從具體性來講,一方麵,政治目的決定政治所依靠的手段,實現不同的目的必須使用不同的手段,即目的選擇手段。如果沒有適合客觀形勢和利益需要的一定的政治手段,那麼政治目的再好,也無法實現。另一方麵,政治手段服務於政治目的。任何手段的選擇和使用,都要以當時條件下一定的目的為歸宿。雖然手段具有獨立性和主動性,但是,如果不是為了達到一定的政治目的,它就沒有任何意義。

由此可見,政治目的和手段是緊密相關,互相製約的。在此,應該強調的是,從政治活動的全局和全過程來看,目的和手段區分具有相對性,它們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互相轉化的。政治主體由於在政治活動所處的各種關係具有複雜性,因此,政治目的和手段就經常處於必然的轉化之中。由於政治目的是政治主體提出的,政治手段是政治主體創造的,因此,在一定時期和一定範圍內,政治主體可以把某種手段的創造作為政治目的,而這一目的又可以根據條件的不同和利益需要而成為實現另一目的的手段。例如,政治主體為了取得政權,首先需要有群眾基礎,此時,爭取群眾就是政治主體進行一切政治活動的目的。與此同時,如果從取得政權的全過程中來看,爭取群眾又是取得政權的手段。在現實政治中,政治目的和手段的這種轉化關係,往往以部分和總體、局部和全局、眼前和長遠、戰略和策略的關係表現出來。正是因此,馬克思主義特別強調要科學地對待和研究政治目的和手段的關係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