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曾國藩駕馭悍將,無外乎用兩種手段,或軟硬兼施,或外嚴內寬,堅持兩手都用,兩手都要硬。這樣,就可以人盡其才。
用人都想用能人,能人是指有一技之長的人,這類人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即“智者多詐,勇者多怒”,要使人才真正的發揮作用,就必須做到兩人都要硬,既懷之以德,又嚴之以法,使他們揚長避短,各盡其用。美國著名企業家瑪麗·凱阿什認為,要成為一個優秀的管理人才,第一要做的就是了解下屬。她在任用每一個部門經理前都會對他們進行徹地調查和了解,根據每一個部門經理各自不同的特點,委以不同的職務,真正做到了人盡其才。
治軍嚴明才能攏住人心。
曾國藩初辦團練時,手無一兵一卒,但他卻在最後成為江忠源的楚勇、羅澤南的湘勇等勢力的精神領袖,並在湘軍的逐漸發展過程中,使大批湘籍非湘籍的人才為其所用。除了誌向、思想相通之外,曾國藩待人之道也起了很大的作用。他“待人以誠,待人以恕”,但在關鍵時刻卻絲毫不會心慈手軟。
在曾國藩移駐衡陽前編練湘軍的時候,王錱本來是曾國藩非常賞識的一名將領,曾國藩一直準備要重用他。王錱在曾國藩將營地搬到衡陽後,曾受命回湘鄉募勇,但王錱回到湘鄉後,十分張揚,出入都要敲鑼打鼓,鄉人為之側目,此外,他又將勇丁多招至三千人。更令曾國藩氣憤的是,王錱帶著這三千勇丁到長沙,竟與湖南巡撫駱秉章來往密切,並漸漸流露出自成一軍、不再聽曾國藩指揮的傾向。
曾國藩於是斷然要求王錱除原帶一營外,新招者隻留二營或三營,營官由曾國藩任命,並按統一營製編練。但駱秉章卻不令裁撤,命其加緊操練,駐省聽調。這樣,王錱更拒不聽命,從而導致曾、王徹底決裂。王錱從此自定營製,自派營官,在組織上、製度上獨立於曾國藩之外,自成一軍。人們以後也習慣地稱之為老湘軍,以別於曾國藩統轄的湘軍。
曾國藩在遇到關係到自己以及湘軍的前途命運的大事時,每次都不妥協,這次也不例外。於是,在1853年12月,他終於與王錱攤牌,就兩人間的關係做一個了結。他給王錱發去一封最後通牒式的信函,提出王錱必須在遵守湘軍的營伍製度與脫離曾國藩的湘軍係統之間做一個明確的選擇。
曾國藩向王錱提出了五條要求,並聲明,如果對方接受,則合力並進;如果不能接受,則從此分道揚鑣。
曾國藩所強調的不可更改的五條之中,最為關鍵的就是要求王錱自己隻能統帶其中的一營,其他各營需要由曾國藩另行委派營官統帶,各營勇丁的數量也必須遵守湘軍統一的營製,不得自行其事。勇丁在招募入營後,必須經過至少兩個月的訓練,才能開赴戰場打仗。一句話,王錱必須聽從他的指揮,否則,他就不承認王錱繼續做他的部下。
王錱此時以為自己追隨湖南巡撫駱秉章比跟著曾國藩走更有前途,便對曾國藩的警告不予理睬。駱秉章也趁機拉攏王錱,表示他所統帶的三千勇丁可以不裁撤,並繼續駐守在省城長沙。曾國藩看到局勢已無可挽回,便忍痛與王錱一刀兩斷,將他逐出教門。
曾國藩明白:與王錱式的矛盾如果連續發生,將對湘軍,特別是對曾國藩個人產生嚴重的影響,因此,曾國藩斷然割斷與王錱的一切聯係,把他逐出教門,且在致自己的老師吳文鎔的書中,對王錱大加攻擊,使吳不能再調王軍北援,失去了進一步發展的機會。事實上,王錱也由於不能援鄂,省內財政又困難,不得不將所部三千四百人減去一千。這樣,就對後來可能的效法者,起到了警戒作用。同時,曾國藩更刻意講求籠絡和控製部屬之方,利用同鄉、師生、親朋等關係,結成以他為中心的集團,並對個別敢於步王錱後塵的人,給予打擊。
曾國藩在用人和籠絡部下方麵頗為用心。他待人以誠,寬厚仁慈,但如果部下犯了原則性的錯誤,他卻絕不會心慈手軟。如此恩威並施,自然會贏得人心,嚴肅紀律。
曾國藩為了保全、發展、壯大自己的實力,很懂得珍惜人才,即使在彈劾別人時,也是小心翼翼、謹慎持重。他明白樓高易倒、樹高易折這個道理,為了拉攏人才,留住人心,他讓自己做到了該放權時就放權。
對於鼓勵人才,曾國藩有一條很重要的體會:“人才尤應惜之,褒之則若甘雨之興苗,貶之則若嚴霜之凋物;稱許不絕於口,揄揚不停於筆,人誰不欣欣向榮!”因此,他認為,要使人才規模宏大,就需要放權,讓別人自主發展。但是,什麼時候讓手下去另謀發展,卻是大有講究的。在這個問題上,曾國藩的做法是:局麵小時,堅決維護手下隊伍的團結統一,對另立門戶者堅決予以打擊。因為在這時自立門戶,無異於分裂隊伍,瓦解自己;但是當自己的發展具備了一定規模、是自立於世的時候,一定要讓手下另謀發展。這不僅是所謂“利己利人”“達己達人”之道,更是自己事業的擴大之道。因為另謀發展以後,總還是自己的屬下,可以為自己節製;即使完全獨立,也還是可以互相有所照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