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是信息社會,如果耳不聰,目不明,則信息就不通,看事識人觀形勢,不免會犯片麵性錯誤。輕者,害人害己,重者禍國殃民。所以,不可小視“眼觀六路,耳聞八方”的應變之識。
一旦踏上了人生的舞台,就免不了與各色人物的應酬與周旋。如果說一個人的工作態度、辦事能力,以及個人才華是使他得以步步高升,平步青雲的“硬件”,那麼是否能被上下認可,左右逢源,深諳應酬與周旋的藝術恐怕就是出人頭地的“軟件”了。
把朋友聚集在自己周圍是應酬與周旋的目的,但首先要使自己“被吸引”到朋友們那裏去。你對有些朋友可能不怎麼重要,但也許說不定何時他們對你卻關係重大。隻有爭取所有人的擁戴、讚同——即便你不在場,同樣也能贏得人心,才是你平日應酬的最大成功。
我們生活在一個講“禮”的環境裏,如果你不講“禮”,簡直就寸步難行,被人所唾棄。“禮”多人不怪,這是古老的中國格言,它在今天仍有十分實用的效果。
有人經過調查研究指出,日本產品之所以能成功地打入美國市場,其中最秘密的武器就是日本人的小禮物。換句話說,日本人是用小禮物打開美國市場的,小禮物在商務交際中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當然,這句話也許有點言過其實。但是日本人做生意,確實是想得最周到的。特別是在商務交際中,小禮品是必備的,而且根據不同人的喜好,設計得非常精巧,可謂人見人愛,很容易讓人愛禮及人。
小禮物起到了非同小可的作用,而精明的日本人此舉之所以成功,在於他們聰明精明,摸透了外國商人的心理,又運用了自己的策略。一是他們了解了外國人的喜好而投其所好,以博得別人的好感;二是他們采取了令人可以接受的禮品,因為他們深知歐美商業法規嚴格。送大禮物反而容易惹火燒身,而小禮物絕沒有行賄之嫌;第三,他們又很執著於本國的文化和禮節。
可見,禮品雖小,人家功夫到了家,你不能不佩服。
如今商業社會,“利”和“禮”是連在一起的,往往是“利”、“禮”相關,先“禮”後“利”,有禮才有利,這已經成了商務交際的一般規則。在這方麵,道理不難懂,難就難在操作上,你送禮的功夫是否到家,不顯山露水,卻能夠打動人心。
送禮其實已成了一種藝術和技巧,從時間、地點一直到選擇禮品,都是一件很費人心思的事情。很多大公司在電腦裏有專門的儲存,對一些主要公司、主要關係人物的身份、地位以及愛好、生日都有記錄,逢年過節,或者什麼合適的日子,總有例行或專門的送禮行為,鞏固和發展自己的關係網,確立和提高自己的商業地位。
中國人送禮,最講究麵子,似乎隻有禮物值錢,才能體現主人情意重。奇怪的是最講究傳統的中國人,似乎忘了“禮輕情意重”的傳統教誨。
英國女王伊莉莎白訪問日本時,有一項訪問NHK廣播電台的安排。當時NHK派出的接待人,是該公司的常務董事野村中夫。野村接到這個重大任務後,便搜集有關女王的一切資料,加以仔細研究,以便在初次見麵時能引起女王的注意而給女王留下深刻的印象。
他絞盡腦汁,也沒有想到好主意。偶然間,他發現女王的愛犬是一種長毛狗,於是靈感隨之而來。他跑到服裝店特製了一條繡有女王愛犬圖樣的領帶。在迎接女王那天,他打上了這條領帶。果然,女王一眼便注意到了這條領帶,微笑著走過來和他握手。
野村送出的禮物是無形的,因為實物還係在他脖子上,“禮輕”的非同尋常,但卻使女王體會到了他的用心,感受到了他的情意,因此可謂是地道的“禮輕情意重”了。
西歐人送禮,往往是一束野花、一本書、一小簍水果均成敬意。也許在這一點上,我們要學習外國人。送禮,本身是一種禮貌、尊重、友誼的表示,它本來要求是“禮輕情意重”。
禮物應是小巧玲瓏,不必價值過分,又不是給對方的物質援助或經濟補貼。我們通常出於麵子的需要,覺得一件小東西拿不出手,要送,就得送貨真價實的大禮。要送水果就稱它10斤,要送香煙就送上兩條進口的(更是甚者,黃金首飾、家用電器都敢送,這屬於別有用心類,不是因麵子問題而使然,因此不在此討論之列),錢雖然花了不少,但效果卻未必好。
特別是第一次見麵,你提了那麼多禮物,人家還可能認為你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目的呢!誰還敢收。如果主人不肯收,你的處境就尷尬了,提走不是,不提走也不是。於是你推我讓,最後,難下台的就是你。因此,照我們看來,我們送禮的觀念也應來點變革才行。應當破除麵子的障礙。
如果取消“經濟價值”的標準,那麼什麼是合適的送禮標準呢?我們說當然以令對方高興的是,而價錢高低不應作為衡量的標準。
前些年一位農村朋友,到城裏串門總是帶些自家產的西紅柿、黃瓜、小米、綠豆等,因為城裏缺,或者說不如他送的新鮮,因此主人總是很高興地收下這些禮物。
送禮既然是一門藝術,自有其約定俗成的規矩。送給誰、送什麼、怎麼送都很有奧妙,絕不能瞎送、胡送、濫送。根據古今中外一些成功的經驗和失敗的教訓,起碼我們應該注意下述原則。
(1)禮物輕重得當。
一般講,禮物太輕,又意義不大,很容易讓人誤解為瞧不起他,尤其是對關係不算親密的人,更是如此。但是,禮物太貴重,又會使接受禮物的人有受賄之嫌,特別是對上級、同事,更應注意。除了某些愛占便宜的人外,一般人就很可能婉言謝絕,或即使收下,也會付錢,要不就日後必定設法還禮,這樣豈不是強迫人家消費嗎?如果受禮人家中不甚寬裕,無異於給人出難題。如果對方拒收,你錢已花出,留著無用,便徒生許多煩惱,就像老百姓說的“花錢找病”,何苦呢?因此,禮物的輕重選擇以對方能夠愉快接受為尺度,爭取做到少花錢多辦事,多花錢辦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