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認領母親(2 / 2)

一位合作過的心理谘詢師G說過,有時,我們一直渴望從母親那裏獲得的溫暖恰是她本身不具有的!不是她不想給,而是她真沒有。不是每個母親的內心都成熟到足以用“對”的方式去關愛自己和子女。在愛的問題上,她自己還是一個孩子,也許六歲,也許三歲,也許更小。而這一點,她們尤其可以在自己的孩子麵前不加掩飾。

懂得這點,才不會對母親有“全能”式的期待,才不會將母親去與另外理想中的母親比較。

我自己成為母親後,不僅比當年的母親物質上優渥得多,在教育意識上也更為自覺。兒子乎乎五歲時,我出版了一本親子文學書《疊印》,記敘乎乎的成長以及其間我對親子關係的思考,我還接觸了不少親子理念,如蒙台梭利以及華德福的愛與自由的教育觀,它們對我都是種浸染。

但即使是這樣,並不表示我就有資格成為一名稱職的母親了。一邊是“高大上”的理念,一邊是糾結的自我性情與本能。而往往,本能更占上風,像母親當年一樣,麵對孩子不如意之處做出最直接急躁的反應。

隨著乎乎進入小學,我對他的斥責與管製越來越多,有時我驚訝地發覺,我正在複製母親當年對我的一些做法!我的教育邏輯輕易越過了那些“愛與自由”的理念,與母親當年的路徑重疊。

這種發覺讓我心驚、反思,也提醒自己絕不能重蹈覆轍。

“當你能夠看到母親人格的陰影,就可以選擇走出,就可以自由”,這種走出又多麼不易!需要磨礪性情,汲取對的理念,內化成母親角色的一部分。

母親這角色,絕非憑“本能”就可完成,它更需理性之愛,濾去那些附著在“本能”上的諸種雜質,以更公正、公允的方式,陪伴一個小生命成長,直到他獨立麵對社會。

而當一個好母親,也許要從與自己的母親緩解關係開始。比恨更有意義的是尋求化解。大多時候,這種化解是一點一點發生的。“它不會像文藝作品所描述的那樣,在某一時刻,轟轟烈烈神話一般地完成。”也是心理專家G說過,“如果一個女兒無法感受對母親的愛意,她就很難真正體會到對自己的愛。”

一個不能“認領”母親的人,其實也很難認領自己。

“母親”,是無法摒棄的源頭。

正是從母親身上,我看到身為一個母親的風險,看到比“出息”更重要的是幫助孩子養成健康的心智,這才是養育之重!

從昔日與母親的關係陰影中走出,達成和解,從那些陰影中提煉出有價值的部分,讓它成為一段新的親子關係中的契機,這樣的承續才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