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櫃裏的高跟鞋逐日閑置,新添的無一例外全是平跟或矮跟鞋,便於步行。穿過省府大院,步行一刻鍾即是單位,平跟鞋舒適到可忽略腳的存在,眼和耳可騰出觀塵世景狀:滿牆爬山虎,四月盛開的紫玉蘭,盆裏的幾株蔥,盤踞在路中的白色英俊大狗(眸中有與人類情感共通的光)。走到一株高大柚子樹下時,我甚至腦子裏冒出句話,“脫下高跟,立地成佛”。
身自在,心才能得自在。這是個雖樸素卻要經曆許多才懂的理兒。以前是多熱愛高跟啊,像小S說的,高跟是女人的生命,她連懷孕也要足蹬五公分高跟鞋。但她畢竟是混娛樂圈的,生活處處是T台。我們這種混柴米油鹽的,熱衷高跟鞋多隻落得自虐。無論多符合人體工學的高跟鞋,終究是高跟,它用人魚姑娘行走火炭的姿勢換得一點烏托邦式的幻覺──自己在這世界的位置升高了三公分或五公分。
從高跟轉為平跟,是否可視作對幻覺的部分摒棄?像摒棄其他一些幻覺。回落地麵,重心著陸。
有若幹次爬山見女人穿著高跟,還有次在鵝卵石遍布的河灘,濃妝的女人每走一步都要費力地將跟從石頭罅隙間拔出。她和一個男子在一起。對她,腳下大概已經不是一雙鞋那麼簡單,是征服雄性世界的武器!她要依賴它(以及香水、唇膏等)來進攻把守。
從她的這雙鞋,你知道她和男人的關係不算親密,可能還在試探發展階段。
高跟鞋也是種身高的化妝,女人通常隻化妝給陌生人看。
親密關係中必然卸掉了一切裝飾。和世界的關係亦然。
從這意義上,我與世界,與內在的自己達成了一定程度的和解。
這隨歲月修正的審美──好看,一定先得自在。如平跟之美,近於東方之道的圓融。高跟之美,含了強烈的人工感,平跟的美,安適,像雲、樹,像一切自在之物。鞋是腳與大地之間抒情的介質。
在微博上看到一位女士讚美讀書之樂,為說明此種書香情境,她配了若幹閱讀的照片:身穿窄緊旗袍,或倚或臥或坐,捧卷在握。畫麵的確夠古典,婉約(若旗袍能再長點及膝更好),但,我很懷疑這種“讀書之樂”。照我看來,最好的讀書姿勢必著家常衣,不論款式,須得寬鬆,不被衣所穿。
讀書佳境為“忘我”,著那麼窄緊而短的旗袍如何忘我?到處都是“我”,我的胳膊我的腿我的身段……隻是沒了書。
理想讀書之境──身靜,心清,姿勢舒坦地翻開書頁,隨時想屈膝、伸腳或盤腿都無衣物之礙,不能是電子書,必須是紙質讀物。唯紙張才能與“閱讀”的實質匹配。著衣也以寬鬆棉麻為宜,佐清茶一盞,閱讀之旅便可開啟。
說來說去,其實都是說“自在”。
“自在”一詞似出自佛教,“以我見故,流馳生死,煩惱所逐,不得自在”。反之,站得高點,想得開些,是自在。
我在健身房中見一胖女子,穿淺色緊身練功服,坦然對鏡,既不自棄也不自戀,隻是客觀地接受麵前這個“我”,這是自在;我見席中熱議某獲獎作品時,問某男人看法,他一笑,“抱歉,我沒讀過”,這是自在;廣州某意式餐廳,一年輕女孩獨自在周圍親昵的情侶間,沉靜地吃她的簡單晚餐。吃完安靜結賬,離開,這也是自在;我見高個妻子與矮個丈夫從容比肩,言笑有聲,不管路人眼光,這也是自在……
自在是本色,是心平氣和,天真相見。
“我不反對什麼,也不順從什麼,隻有誠實,很簡單。”一位詩人說。“自在”的本質就是誠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