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期間重讀了毛姆的《刀鋒》。主人公拉裏(據說原型可能是哲學家維特根斯坦),一名曾經的飛行員,和《月亮和六便士》中的主人公“高更”有些類似。高更一心癡迷繪畫,為此丟掉中產階級現有的一切,職業,家庭,身份,自我放逐到塔希提島,過著在世人看來一無所有的生活。拉裏呢,執著追問生命的終極意義,善與惡,生與死,他放棄與漂亮未婚妻的婚約,在漂泊中體驗底層生活,他當過礦工、農場幫工、水手,他工作的目的不是為賺錢買房,積攢第一桶金什麼的,他想探究“人為何而活”──這種在多數人看來虛幻又死作的問題!他閱讀,禪修,最後計劃到紐約當一名出租車司機,仍不是為稻粱謀,出租車隻是他的勞動工具,等同托缽僧的手杖和食缽。
對多數人來說按部就班的生活對他卻是玩票,是手段,他終極的人生目標是探詢隱藏在星空中的人類精神的奧義!對人家問起“你究竟打算做些什麼?”他總是答,“晃膀子”,這詞代指務虛的無明確實用目的之生活。他滿不在乎世俗的一切,決不被某些“潛規則”馴服,他從開頭就清晰堅定地在精神的修行之路上跋涉。他還五官端正,體格健碩。在某次與已婚的前未婚妻同車時,以致她盯著他的手臂,眼裏露出可怕的情欲的目光。
總之,拉裏,這是個無法不讓人愛上的家夥!
毫無疑問,不管是《刀鋒》中的拉裏或《月亮和六便士》中的“高更”,都是塑造他們的作家毛姆本人十分激賞的,雖然小說中的“我”一直淡定地充當旁觀者,但“我”,也即毛姆對這兩人物的喜愛再明顯不過。
不同的是,“高更”追求理想有股勇士的野蠻姿態,拉裏則更溫和地踐行信念。他隨遇而安,並無驚人之舉,默默地邊“晃”邊追問生命的意義。在“晃”中,使靈魂趨向化學的質變。哪怕在最底層生活,他也另有種“超現實生活”──靈魂的在場使一切都不肯混沌,不肯就範。
許多人的生命感受隻到食色性為止,拉裏卻要追問人是粒子還是波段。許多人的生活是完成時,無論做什麼,都隨上一秒的嘀嗒而就此隱沒,拉裏卻要使經曆的一切貫穿,互不脫節,像一節黑夜中奔馳的車廂,駛向意義所在。
他是標準文青,愛閱讀,愛思考,即使剛和一名女畫家完事,他也會馬上拾起一本先頭看的書繼續看下去,像剛才隻是有個女人進來送了杯牛奶。一切,於他隻是外物,真正的“內”藏在書頁與他的腦中。這個“內”到底是什麼呢?參照,證據,隱伏在河床與潮汐背後的永恒……宇宙如此廣袤混沌,微如塵芥的人想探詢在其間“存在”的意義,不啻以卵擊石,但也正在此中誕生了可貴又悲壯的詩意。
“這種遙遠,這種偏執的遙遠,這種與逃避無關而與深入有關的遙遠,讓我眷戀。”這個世界,到處是“當下”,到處是可歸類的“現實”,到處是“去他媽的,活下去最要緊”!不問究竟,不明就裏,活一天算一天,但拉裏,他非要向“空”的深處找意義。
他四處行腳,卻與那種後天修行培養的忍耐力不同,他有著一股天生的勁兒,做什麼仿佛都不特別用力,堅定,馴良。
他本還打算和一名被眾人視為墮落不堪的女人結婚,大家包括他的前未婚妻都認為他是奉獻,是為挽救那女人,可他似乎是出於一種諱莫如深的愛──往前看,他怎麼可能與前未婚妻伊莎貝爾結合呢,甚至戀愛也顯得不真實。他們根本不是一路人,她明媚,現世,中產階級女人典型的精致理性與虛榮。她在“占有”中找安全感,他卻要從舍棄中尋意義。他們是兩股道上的人,相比倒是那個“墮落”女人更有可能與拉裏發生愛情,他們身上,都有著絕對而邊緣的氣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