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猶太人的社交跟不一樣(4)(2 / 3)

這家飯店非常重視培養忠實的客戶,並且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客戶關係管理體係,使客戶人住後可以得到無微不至的人性化服務。迄今為止,世界各國的約20萬人曾經人住過那裏,用他們的話說,隻要每年有十分之一的老顧客光顧飯店就會永遠客滿。這就是這家飯店成功的秘訣。

7.不求單贏求雙贏

摩根說:“競爭是浪費時間,聯合與合作才是繁榮穩定之道”,正是他,組織了世界上第一個金融“辛迪加”。洛克菲勒更勝一籌,他兼並近百家石油企業成立的“托拉斯”,曾經一度徹底壟斷了美國的石油工業。

猶太本民族的商人合作早已有了傳統,因為有共同的文化基礎,這種合作也較易進行。但是,猶太商人的合作範圍遠不止於此,隻要合作能帶來甚於單幹的利益,他們即願與任何民族的商人合作,甚至曾經咬牙切齒的敵人,看在利益的份上他們也願意坐下來談合作。比如洛克菲勒的合作夥伴很多曾是你死我活的勁敵。在合作與壟斷上猶太商人表現突出,除了在這方麵意識強烈之外,手法也值得一提,他們以己度人,極善用利益說動對方。

猶太人的贏錢術不求單贏求雙贏,即“一筆生意,兩頭贏利”。大多數猶太商人在商務往來時,能夠通過巧妙的調整而取得雙贏的效果。

萊曼兄弟的故事最能說明雙贏這一技巧所創造的效益。

萊曼兄弟公司是一家有將近150年曆史的美國著名的猶太老字號銀行,20世紀70年代末期,其一年利潤就可達3500萬美元,而它的創業也頗富傳奇性。

1844年,德國維爾茨堡的一個名叫亨利·萊曼的人移民到了美國,他在南方呆了一段時間後,就同隨後移居美國的兩個弟弟——伊曼紐爾和邁耶一起在亞拉巴馬定居,同時做起了雜貨生意。

亞拉巴馬是美國一個產棉區,農民手裏隻有棉花,所以,萊曼兄弟積極鼓勵農民以棉花代貨幣來交換日用雜貨。這樣做是不是與猶太商人一貫的“現金第一”的經營原則不符合呢?但萊曼兄弟的賬卻算得很清楚,他們認為:以商品和棉花相交換的買賣方式,不但能吸引那些一時沒有現錢的顧客,而且能擴大銷售量;同時在以物換物並處於主動地位的情況下,能操縱棉花的交易價格;經營日用雜貨本來需要進貨運輸,現在乘空車進貨之際,順路把棉花捎去,還能節省一筆較大的運輸費。這種經營方式可稱作,“一筆生意,兩頭贏利”,買賣雙方都有得賺,何樂而不為?

在買賣中把握雙贏的技巧,這不僅是萊曼兄弟的經商手段,也是大多數猶太商人采用的手段,從而使得他們的生意越做越大。猶太人這種“一筆生意,兩頭贏利”的贏錢術是符合現代經商原則的。根據這一原則猶太人認為:

(1)過去,公司為了賺錢,總想獨霸市場,一心想著擠垮同行。他們在處理與同行的關係上,多是互相詆毀,互相攻擊,互相欺騙。不僅信奉“同行是冤家”,而且堅持“三十六行,行行相妒”。如今,現代社會的企業,提倡競爭,鼓勵競爭,但競爭的目的是為了相互推動,相互促進,共同提高,一起發展。

(2)兩軍相爭,你死我活,非勝即敗。在市場競爭中,誰都想勝不想敗。說市場競爭的各公司是“敵手”,因為他們在彼此競爭中帶有以下性質:一是保密性。競爭者在一定階段一定情況下,都有一定的保密性。二是偵探性。競爭者幾乎都在彼此刺探情報,以製定戰勝對方的策略。三是獲勝性。競爭各方無一不想勝利,都想獲取一定利潤,讓自己的產品占領市場。四是克“敵”性。假若市場不能容納下全部競爭者時,任何企業都想保存自己而“滅掉”對方。即使市場能容納下全部競爭者時,他們也還是都想以強“敵”弱。

(3)雖然競爭公司間有點像戰場上的“敵手”,但就其本質來說是不一樣的。這是因為:公司經營的根本目標是為社會做貢獻,公司的產品是滿足社會需要的,公司賺的錢也被國家、公司和員工三者所用,公司間的競爭手段必須是正當合法的,從這種意義上講,公司之間完全可以相互幫助、支持和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