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勞森(1867~1922)
澳大利亞著名的詩人、作家,出生於一個普通的工人家庭。亨利·勞森從小酷愛文學藝術,一生創作了大量優秀作品,主要代表作有《亨利·勞森詩集》《在路上》《把帽子傳一傳》等。
阿維·阿斯頻納爾的鬧鍾
(澳大利亞)亨利·勞森
有一家報紙刊登了一段新聞,上麵說有一位警察在某個下雨天,大約是淩晨四點鍾的時候,在一間名叫格蘭德爾兄弟的工廠大門口,發現了一個正在台階上熟睡的小男孩。
他把那個孩子弄醒後,詢問他為什麼要睡在那裏。
小男孩對警察解釋說他是在工廠裏幹活兒的工人,因為害怕遲到—他們每天都是早上六點鍾上班,所以就早早地來到工廠。當那個小男孩聽說那個時候才剛剛四點鍾的時候,臉上露出了驚訝的表情。警察仔細檢查了一下這位快被嚇昏的小男孩手裏抓著的包,發現裏麵裝著一套幹淨整潔的工作服以及三片幹麵包。
然後,小男孩又進一步向警察解釋說,當他在家裏醒來時,以為時間已經來不及了,可他不想叫醒母親問她是什麼時間了,因為昨天她洗了整整一天的衣服。他也沒看鍾,因為他家根本沒有鍾。那麼既然家裏沒有鍾,他的母親又是怎麼知道時間的呢?或許是因為像他們這麼小的小孩子對於自己母親無窮的大智慧是有足夠的信心的。這個小男孩叫阿維·阿斯頻納爾,住在一個名叫炯斯的胡同裏。他的父親早已去世了。
幾天後,這家報紙又很有興致地繼續報道說:數日之前本報報道的那個“感人事件”,已經得到了社會人士的熱情幫助,發起人是一位好心的社交人士,她已經在她的朋友之中發起了募捐活動,以便能給那可憐的小男孩添置一台小鬧鍾,等等。
後來,關於這個“感人事件”,報紙又幾次提到,說那個鬧鍾目前已經買好了,並且已經將其交給了小男孩的母親,他母親很是感動,甚至激動得哭了起來,等等。同時,有另一方消息卻稱,這家報刊的以上報道其實是言過其實了。
後來,這“感人事件”最終以下麵這段報道塵埃落定,這段報道的內容讓人不容置疑地相信,這位慈善人士原來不是別人,正是格蘭德爾廠廠主的一位優雅、美麗,而又才藝超群的大小姐。
在複活節的假期中,可憐的阿維·阿斯頻納爾不幸患上了重感冒,一直臥病在床,這已經是假期的最後一天了。這天晚上,這個小男孩躺在床上,用他自己的話說,現在,他依然還有點兒“鬧嗓子”。時間差不多已經是晚上九點了,胡同裏到處傳來節日的歡慶聲,真是熱鬧非凡!
“嗯,媽媽,我好多了,真的好多了!”阿維小聲地說,“我剛剛喝下的那些白糖醋水果真把痰給溶化了,可怕的咳嗽馬上就要被趕出來了。”
歇了一會兒,那要命的咳嗽果真是被“趕出來”了,這一陣咳嗽弄得他簡直連話都說不出來了。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氣,然後虛弱地說:“不管怎樣,我明天是一定要去上工的。媽媽,請把那個鬧鍾給我吧。”
“我說過了,不能讓你去。你這一去,準會送了命!”
“媽媽,您就聽我的吧。我們可不能等著被餓死啊!再說了,要是有什麼人替了我的工該怎麼辦呢!媽媽,您就把鍾給我吧!”
“我一會兒就拜托一個小孩去為你請假,他們肯定會答應讓你休息一兩天的。”
“那沒用!媽媽,他們是不會等著我看病的,我了解他們,工廠才不會管下麵的工人生不生病呢!您就放心吧,媽媽,將來有一天,我總會比他們任何一個人都要強!您把鬧鍾給我吧,媽媽。”
沒辦法,她隻得將鬧鍾給了他,他接過來,連忙上好發條,撥了一下鬧針。
“這鈴鐺好像是有點兒毛病了,”他小聲咕噥著,“它已經有好幾個晚上打錯時間了。可這一次,我還是再試試吧。把時間定在五點的時候鬧,這樣我還有時間穿衣服,說不定,還能早一點兒到呢。唉,要是我用不著走那麼遠的路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