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6章 有聲語言大眾傳播的生命活力(4)(2 / 3)

因此,代表什麼樣的文化和創造什麼樣的文化,是播音主持文化價值的本質所在,也是播音主持必須麵對和解決的問題。

(三)傳播身份自覺

傳播身份的自覺表現為一係列的意識自覺:

傳播意識。傳播意識是傳播身份自覺的基礎。在大眾傳播之中,主體進入到傳播情境之中。傳播情境是一種不同於日常生活情境的特定情境,對主體的要求自然也異於日常。我們認為,迄今為止,大眾傳播還主要是“一對多”的單向傳播,盡管我們不斷強調親切、自然、貼近生活,盡管大眾傳播已成為我們生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但大眾傳播作為人們的公共空間,仍然不等同於我們的日常生活原生態。大眾傳播要求傳播主體明確自身的公眾屬性,樹立麵對大眾的責任意識,同時摒棄私人話語心態,根據傳播目的、為著傳播效果調整自己的言語行為。

權力意識。因著大眾傳播無遠弗屆的能力及其在當代具有的強大社會影響力,傳播主體也獲得了巨大的權力。這些權力不僅由政治而獲得(授權和監督)、不僅因資本而行使(代言或自身經營),而且通過或顯或隱的文化生產(樹立榜樣、塑造媒介人物、議程設置等,通過榜樣作用、示範作用、引導作用等)獲得更為深遠的社會影響。也許這些權力本身對社會和個人沒有法律上的約束力,但是通過輿論的力量和對人的生存發展的影響,這些“隱性權力”或“軟權力”卻產生著無可替代的影響。權力大意味著所承擔的責任也大,權力不意味著隨心所欲,而應在社會和媒體的相關規範內行使,因此,權力意識實質上也是一種責任意識。

精品意識。社會的公共空間,重大的責任在肩,傳播主體沒有任何理由去讓這一空間塞滿“贗品”、“次品”。不斷創造“精品”,應是傳播主體從事傳播工作時時刻刻銘記心頭的箴言,“要把最好的精神食糧奉獻給廣大受眾”,要“全心投入,調動全部積累,集中群體智慧,對每一個節目費心血、花氣力,從內容的精到、形式的精美,到製作的精致、表現的精詳,特別是語言的絕妙,都顯示出理念的新鮮、思路的新穎。落實到傳播過程中,不論是節目的品位,還是時代的氛圍,總給人以美感享受”。

社會意識。既然大眾傳播具有巨大的社會影響力,在進行傳播活動時自然應該把傳播的社會效益放在重要的位置上。當前的大眾傳播卷入商業利益之中越來越深,雖然在表麵上以“高收視率意味著高收益”為理由,在內在邏輯上以“受歡迎的自然是好作品”為依據,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同起來,但若由此而忽略經濟效益往往和社會效益不同步,甚至存在矛盾的事實,實在是自欺欺人!何況在實際操作中,人為炒作、選擇受限、“迎合取媚”等也會導致高收視率,產生“虛假繁榮”的現象!樹立社會意識,就是要把社會效益放到第一位,處處為社會的長遠發展著想,不能隻為一時之利、圖一時之快!

群體意識。傳播活動是群體工作,傳播主體始終在群體之中,這不僅是因為傳播活動作為係統工程是個體無法獨自承擔的,還因為集體的智慧能夠創造出更為優秀的作品。在群體之中,播音主持工作鼓勵個體發揮最大的潛能,卻不提倡純粹的個人表演;它需要和呈現富於創造力的個性風格,卻也固守大眾傳播的底線,抵製私語化、私欲化。

主體意識。大眾傳播給傳播主體以重大的責任和特定的限製,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傳播主體應在大眾傳播活動中失卻自我,相反,這種限製反而為主體的創造性工作提供了自由的空間。傳播主體不能隻是傳播意圖的被動執行者,或者隻是傳播群體合格的“傳聲筒”,主體首先要有獨立意識,認識到自己在傳播中的重要作用和積極的能動性,並且在傳播中能夠結合具體語境不斷對自己的心態、言行進行自省、反思,並有效地對其施以調控,創造性地進行有聲語言傳播工作。因此,這裏的主體意識主要指主體的獨立意識、自省意識、反思能力、自控能力、創造能力。

二、承擔話語責任

能否承擔責任是主體之所以為主體的重要標誌,傳播身份的確立,同時也就意味著話語責任的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