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5章 有聲語言大眾傳播的生命活力(13)(2 / 2)

(三)協調話語表達與語境間的關係

在有聲語言大眾傳播中,話語表達與語境間的協調,大致應注意以下三個方麵:

其一是應因人而異,根據不同的對象設置,確定不同的傳播內容,采取不同的言說方式。對象不同,需求就不同,言說的內容和方式也相應的不同。譬如一檔農村節目,就應當站在農民的視角,關注農民的需要,采用樸實的表達方式。在節目中,介紹致富的經驗當然比介紹商場購物來得實用,使用簡明、樸實的語言自然會比誇張、華麗的言辭更能貼近人心。《荀子·勸學》中說:“故未可與言而言謂之傲,可與言而不言謂之隱,不觀氣色而言謂之瞽。故君子不傲、不隱、不瞽,謹慎其身。”“不傲”、“不隱”、“不瞽”既道出了傳者的社會責任,也提出了對傳者的素質要求。

其二,區分不同的場合。場合主要指的是說話的時間、地點和說話時周圍的情景。一個有效的主體間對話,總是要求根據不同的場合,切合當時的言談背景和環境氣氛。大型的舞台主持、演播室內的近距離接觸、新聞外景地的現場報道等不同場景中,或者早、中、晚不同時段、平時和重大節日等不同時間裏,傳播主體的話語表達無論在心態、情緒、語氣、體態上都不可能一樣。忽視了場合對人的製約,就會與周圍環境格格不入。同時,鑒於場合和表達的內容間有著密切的關聯,與場合的隔離,也會對內容的表達產生負麵影響。

其三,在主體間的交往與對話中,應注意言語的時機,適時而言,見機而語。大眾傳播是一種生存的交往,傳受之間不管是從本質上來講還是從效果出發,不管是遵循禮貌原則還是真誠性原則,都應該以尊重、理解、溝通作為交往的基礎。作為主動的一方,傳播主體要有足夠的敏感,足夠的觀察力、感受力、判斷力,能夠“先度其心誌,本其器量,視其銳氣,察其墮衰”,然後是足夠的表現力、調控力,做到“唱焉以觀其和,道焉以觀其隨。隨和之微,發乎音聲,行乎視聽,著乎顏色,動乎身體”(《中論·貴言》)。尤其是在一些對話類節目中,傳播主體的話語表達實際上是一個觀察、思考、調控的過程,這一過程不是預設的、封閉的,而是開放和生成的。傳播主體要善於觀察和捕捉時機,及時調整思路和話語走向,敢於和善於發現預期外的新鮮點,實現有效的雙向互動。常常有一些主持人一旦發現對方的反應超出了預設,就“手忙腳亂”,連忙打住對方,交流者成了道具,這樣的節目無異於一場演出,卻不會取得大於腳本的成功。

“度”的把握實際上就是對有聲語言大眾傳播生命活力的整體性、多重性、生長性的認識和調控,傳播主體要時時調檢自己的傳播心理和話語行為,使之不脫離傳播目的,不脫離語言樣式,不脫離受眾期待,不脫離規定情景,充分發揮自身的主動性、能動性,有效調控,積極創造,實現有聲語言大眾傳播生命活力的整體和諧。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不管是對政策分寸的把握還是對話語表達分寸的拿捏,適“度”的有聲語言創作都會彰顯有聲語言大眾傳播的藝術性,因此,“度”的把握最終是主體對有聲語言創作的藝術分寸的把握。藝術分寸的把握不隻需要創作主體對創作中需要掌控的各個方麵有理性的認識和理性的分析,更要求創作主體把這種理性認識內化到創作的過程中,使之成為一種創作自覺。當然,這種由理性認識到創作自覺甚至創作自由的轉化,是需要高超的創作能力作為基礎的,正是通過一定的創作能力,創作自覺才成為了創作實現。可見,對傳播主體來說,對“度”的認識和重視不應成為高懸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而應把它融化到自己的審美意識中,體現在自己的審美能力上,“以不二之悟,符不分之理”,把感性的觸發和理性的認識轉化為悟性的生成、內置、自覺與興發。唯有如此,這裏的“把握”、“調控”、“協調”才不會變成“強製”、“做作”,才不會因為“言不由衷”或“言不盡意”而導致“事與願違”;也唯有如此,才會把理性認識變成直覺把握,把責任承擔變成自覺行動,把對有聲語言大眾傳播生命活力的整體性、多重性認識和對整體和諧的追求,變成一種審美意識的內在集聚與直覺生成,變成一種審美趣味和審美品格的自覺追求和自然流露,才可能達致精神和創作的自由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