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僅因為雲能遮日,就要求天不產生雲。七情順其自然地流露,也是良知在起作用。但是又不能太執著。執著、七情都稱為欲,都是遮蔽良知的。當然,稍有執著,良知就會發覺。發覺了就會克除遮蔽,恢複本體了。”
把這段議論和陸澄的故事聯係起來,我們就可知王陽明的人生觀:每個人都有七情,但不能過度。陸澄半死不活的樣子就是過度了,過度就是執著,死盯一點鑽牛角尖。這就不是“和”,不是中庸。
不過度、不執著,不逆情、不立異,始終處於良知所指引的平衡狀態,這就是貴和尚中。
怎樣理解不立異、不逆情呢?
僅以陸澄的故事來說,陸澄在“哀”這個情感上過度了,所以是逆情,違背了良知所教導的人的情感。假設陸澄得知兒子病危的消息後,哭天搶地,絕食絕飲,奔走呼號,這就抵達了逆情的高境界:立異。
在王陽明看來,七情是人固有的情感,中和時是天理,過了就不是,太過就是立異,那簡直就是喪良知的表現了。
什麼是在人固有的情感上立異呢?
比如“守孝”,儒家認為,父母去世後,兒子應該守孝三年。王陽明也認可這種禮,因為這是良知的指引,它是我們對待父母情感的一種儀式和表露。但有人為了證明自己是世間獨一無二的大孝子,竟然守孝六年,更有人守孝九年。還有人本來守孝三年,過了幾年後,突然發神經又跑去守孝三年。這就是立異,因為它已不是中和,太過了。
用王陽明的說法,你做得這麼過,安的是什麼心?
當然,這種“立異”害不了別人,幾乎成不了榜樣。還有一種立異,可就是在良知上插刀了。
公元632年,是千古一帝李世民執掌大唐帝國的第六個年頭。春節前夕,李世民突然頒布一道動人心魂的聖旨:明年秋季斬首的三百餘名重犯釋放回家過節,可在明年秋天回來受死。
要知道,這些死刑犯可都是殺人越貨的主兒,釋放他們回家等於是放虎歸山。令人萬分驚愕的是,第二年秋天,三百餘名重犯全都回到刑部大牢,無一人缺席!
李世民心花怒放,說:“看看這些人,如此守信,這說明還有良心。”
眾大臣說:“是啊,應該好好獎賞他們的良心。”
李世民大手一揮:“無罪釋放!”
這就是史冊上白紙黑字的“李世民縱囚”事件,當時的大臣們紛紛讚頌李世民的英明和仁德。他們認為,是李世民讓他們回家過節的“仁愛”行為感動了囚徒們被遮蔽的良知,使他們紛紛致了良知,信守諾言,心甘情願地回到大牢裏等著被砍腦袋。
這件事真有如此簡單?
如果你用陽明心學的角度來看待這件事,隻需如王陽明那樣問一個問題就可得到真相:李世民你釋放囚徒,安的是什麼心?
李世民明知那些囚犯都是死刑犯,卻釋放他們,這是視國家法度為兒戲。傻子都知道這是不對的,可李世民卻故意犯錯,他安的心肯定不是公心,必是私心。這個私心就是:粉飾太平,向天下人宣揚自己的教化。這就失去了“中和”,就不是良知的本體了。
另外,那些囚犯居然都回來受死。趨利避害是人之常情,尤其是這些死刑犯的心理。他們竟然不趁此逃避山林,反而回來引頸就戮,他們安的是什麼心?
固然,他們安的也是私心。這個私心就是:既然你要門麵,我就給你門麵,你好了,我也肯定好,我按你的程序去表演,你們的虛榮心得到滿足,免除刑罰是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