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古民俗
禮俗興起
在漢文字中,玉解釋為美石。玉與石總是聯係在一起的。而玉器製作工藝,照理應是磨製石器工藝的延伸和升華。石可切割、打製、磨製、鑽孔等,玉同樣可以作如是加工法。
在現今發現的遠古玉器中,加工方法大體有裁料、成形、做孔、雕刻花紋和拋光等工序,這些都源於石器的製作,隻是在製作時更精細和更花費時間而已。比如鑽孔,玉器一般用雙麵鑽,石器也取雙麵鑽,鑽孔一般用管鑽法,即以竹為管料進行鑽孔,石器也該是如此的。在這些方麵沒多大的變化,從工藝角度看,進步也不太大。
關鍵還在於它的社會意義和社會價值。由於它的出現,改變了人的社會生活和社會風貌。胡爾克在《中國百年考古大發現》中認為:“玉雖也是石頭,但不是普通的石頭。玉器反映了良渚文化時期政治觀念、等級製度、宗教情感、禮儀風俗、社會生活的方方麵麵,人們在心理上對玉器懷有深深的崇敬感和神秘感。所以說,同為石頭,二者卻有著絕然不同的意義。這差別是人類器具製作及思維意識方麵的巨大的飛躍。這個飛躍標誌著玉器時代的誕生。”
不管玉器是否可稱之為一個時代,它的文化價值之大是顯而易見的。別的我們可以不說,單就反映社會的禮儀風俗上,玉器的象征意義是巨大的。
玉器象征著一個人的身份。
在福泉山良渚文化墓地,發現玉鉞8件,均為扁平梯形,上部有管鑽的圓孔,沒有磨出刃口,說明並不是實用器,而是良渚人用來禮神的禮器。發現7件玉璧,最大的一件直徑為23厘米,厚14厘米,玉質呈綠褐色,間有青白斑紋,表麵拋光,也是一種重要的禮器。玉琮發現6件,皆內圓外方,上大下小,孔由兩麵對鑽,線條勻均,圖案繁密,琢玉工藝精湛。其中有一件玉琮,在湖棕色的玉質上,以精確的減地法凸出四塊方座,以四角為中線,各刻一組獸麵紋,四麵有16隻展翅欲飛的鸛鳥,每隻隻有人的指甲的一半大小,其羽毛豐滿,翅膀、尖喙刻紋纖細,炯炯有神的鳥眼,像一顆細小的圓潤珍珠,令人難以相信這是原始人的作品。另外,還發現有4件玉杖首,象征墓主的權力和地位。發現的一件玉帶鉤,出土時位於人骨架的腰部,說服是非其人莫屬的專用品。在福泉山良渚文化大墓中,還有人殉葬或用人作祭品的。這些都有足夠的理由說明,在這個花費大量人力物力構築的高台上占有一席之地者,絕不是普通人物。
在反山良渚文化墓地,玉器占全部隨葬品的90%以上,玉器多達3200件以上。玉器的品種有璧、環、琮、鉞、璜、鐲、帶鉤、柱狀物、杖端飾、冠狀飾、錐狀飾、三叉形器、半圓形冠飾、鑲嵌端飾、圓牌形飾等。出土時玉器放置的位置基本上相同,頭骨上方為玉冠飾,胸腹部放置玉琮,一側放玉鉞,玉璧多置於腿腳部。這是一個專為一些人堆築起來的東西長90米、南北寬30米的熟土堆。其中有墓葬11座,排列整齊有序,墓穴均比較寬大。隨葬品少則數10件,多者數百件。從墓葬的規模和豐富的隨葬品來看,它並不是一般的氏族或部落的公共墓地,墓主應當是有特殊身份的人,正如發掘報告說的:“墓地的主人是一批部族的顯貴,他們已經成為淩駕於部族一般成員之上的特殊階層,或為巫覡,或為軍事酋長。”當然還可能有一些在部族中很有威望的長老階層,還有一些對本部落具有特殊貢獻備受尊榮的人。
就是一些玉製的飾物、飾品,也反映著它的主人的身價和地位。
在反山墓地第16號墓葬出土了一件玉冠飾。它由淺黃色透閃石敕玉琢成。造型呈蝴蝶形狀,形體扁薄平整,中間部分向上高聳突起,頂部正中有一個微起的突脊。兩側向旁邊平伸,似蝴蝶之翅膀,下端內折弧收。該體最大特點是通體透雕,以透雕與陰刻相結合的手法在正背兩麵琢出相同的神人獸麵紋圖案。神獸居中,透雕大圓眼,外框以重圈和弧線三角形畫眼眶和眼角,扁圓鼻子,大闊嘴,內有一對獠牙。神獸兩側各刻一神人像,神人四肢張開,上肢上舉,下肢作蹲狀。這樣的蝴蝶形鏤空玉冠飾,充分顯示了其主人的威武、權勢和充滿神力,豈是一般人所能冠飾的?
在考古發掘中,這樣的冠飾每座墓隻有一件,出土時都位於墓主的頭部。而那些墓本身是非同凡響的,其身份也就不言自明了。
在餘杭的反山遺址中,還發掘有三叉形玉冠飾、牛首形神人獸麵紋玉牌飾、玉鳥、玉魚、玉龜、獸首玉鐲、玉項鏈等,這些都不是一般人的飾物和佩物,是與氏族社會後期的社會分化聯係在一起的。
玉版玉龜相疊
淩家灘的玉器,幾乎件件都有神話般的故事,幾乎件件透出著豐富的遠古時代的曆史信息。而最使人感到興趣的是疊壓在一起的玉版和玉龜。
玉龜分為背甲和腹甲。背甲兩邊各對鑽兩圓孔,兩孔之間雕刻凹槽,背甲尾部對鑽四個圓孔。腹甲的兩側與背甲鑽孔對應處也對鑽兩圓孔,腹甲尾部對鑽一圓孔,這些上下對應鑽孔是為了拴繩固定之用。
另一件是玉版。為長方形,正麵略帶弧形,琢磨三條寬約04厘米、深02厘米的凹邊。玉版長11厘米,寬82厘米。在玉版的正麵,圍繞著中心,刻有兩個大小相套的圓圈。在內圓裏,刻方心八角形圖案,內外圓之間,有八條直線將其分割為八等份。在每一份中,各刻有一個箭頭。在外圓和玉版的四角之間,也各刻有一個箭頭。在玉版的兩短邊的邊沿,各鑽有5個圓孔;在無凹邊的長邊鑽有4個圓孔,有凹邊的長邊鑽有9個圓孔。
玉版中心與內圓相接的方心八角形,按照傳統的解釋,它是太陽的象征。八角是太陽輻射的光芒,這說明玉版圖形與太陽有著密切的關係。
玉版大圓與小圓之間的8個箭頭和四角的4個箭頭,是圖形的主體部分。在天文學上,大圓往往代表宇宙、天球、季節的變化。如將大圓與周天旋轉、季節循環相聯係,那麼箭頭的數量4和8就有了實際的意義。中國古代習慣於以北鬥七星的位置變化確定季節,也用其他季節星象或太陽在天空中的位置變化來確定季節。因此,我們有理由把玉版大圓所刻出的八個方位看成與季節有關的圖形,事實也如此。
玉版圖形中的四方和八方,正與《周易》中的四象和八卦概念相合。四象和八卦,在季節上的概念,相當於農曆的四時八節。四象(四時)相當於春夏秋冬,八卦(八節)是四時的再分割。
玉版的八方圖形與中心象征太陽的圖形相配,符合我國古代的原始八卦理論。玉版四周的四、五、九、五之數,與洛書“太一下行八卦之宮每四乃還中央”相合,玉版圖形表現的內容應為原始八卦。出土時,玉版與玉龜疊壓在一起,說明二者關係密切。
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張敬國先生在《朝鮮聖地淩家灘》一文中指出:“可以證實,早在5300年前,我們的祖先就有了河圖、洛書的觀念。遠古沒有文字,人們使用鑽孔、畫圈的辦法計數,記載時節。因此,河圖、洛書就是曆法。淩家灘出土的玉龜和玉版的圖形,證實在5300年前就有這種曆法存在,反映了我國夏代或先夏的律曆製度。”這應該說是正確的。
尤為耐人尋味的是,玉版玉龜疊壓在一起,或者說玉版夾放於龜甲裏麵,這和各種律書所說的“元龜銜符”“元龜負書出”“大龜負圖”都可印證起來,這也是遠古律曆學上的一大奇跡了。
遠古時代律曆方麵的成就不隻見諸淩家灘,在不少新石器時代的發掘中都可見端倪。河南濮陽西水坡遺址發現的墓葬M45,其中埋有4人,墓主為一壯年男子,其餘3人可能為殉葬者。墓坑平麵南部呈圓形,北部呈方形。墓主頭向南,在骨架的東西兩側,有用蚌殼精心擺塑的龍虎圖案,其足端(即墓的北麵)則另有一堆擺成三角形的蚌殼和兩根脛骨。在整個墓葬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墓主左右的一龍一虎。龍頭朝北,背朝西,全長178米,高067米,昂首,曲頸,弓身,長尾,前爪扒,後爪蹬,狀如騰飛。虎頭朝北,背朝東,全長139米,高063米,頭微低,圜目圓睜,張口露齒,虎尾下垂,四肢交遞,狀如行走。
張光直先生對西水坡M45及其相關遺存進行研究後認為,龍虎鹿(隱隱然還有一鹿,在墓北)藝術形象的寓意,是原始道教上的龍虎鹿三礄。《抱樸子》:“若能乘礄者,可以周流天下,不拘山河。凡乘礄有三法,一日龍礄,二日虎礄,三日鹿盧礄。”張教授得出結論:“濮陽M45的墓主是個原始道士或者巫師,而用蚌殼擺塑的龍、虎、鹿乃是他能召喚使用的三礄的藝術形象,是助他上天入地的三礄的形象。”如果張光直教授的論斷可以成立,那麼道教原始要推到公元前5000年了。
而考古學家馮時先生認為,此墓的平麵布局實際上是一幅公元前5000年左右的星象圖。龍虎分別為東宮蒼龍、西宮白虎,北部三角形蚌殼加上脛首代表北鬥,南圓北方的墓穴則代表天圓地方的古老宇宙學說。由此可知,當時的先民的天文曆算知識已經相當精深了。——當然不是指所有人,而是指一部分處於社會上層的知識者。
說法雖有種種,但在墓主可能是一名巫師這點上沒有分歧。巫師是宗教儀式的執行者,同時也是專門掌握天文曆算知識的人,他們把自己的墓製作成一幅星象圖,也是可以理解的了。
墳山文化
辭書上對“墳”的解釋是:“墓之封土隆起者。”在墓上封上厚厚的熟土,使之如山丘般隆起,這就是墳。
墳,對現今的當代人來說,是個老概念,時過境遷,現在還有誰去封土為墳?墳,對原始先民來說,卻是個新概念,在上百萬年漫長的時日裏,從來沒有封土為墳這樣一種喪葬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