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章 電視,一種“娛樂媒體”?(2)(3 / 3)

從電視史上看,娛樂功能在其發展之初就被認識並且利用。1929-1935年間,處於實驗階段的電視所播出的節目,主要就是音樂、舞蹈等方麵的內容。1936年11月2日,通常視為電視正式開播的日子,這一天,英國廣播公司電視台在亞曆山大宮轉播了一場規模盛大的歌舞演出,電視以娛樂性節目的播出拉開了自己的曆史帷幕。從此,電視就和大眾的娛樂消遣結下了不解之緣,正是作為吸引力巨大的娛樂工具,電視被迅速接受並且普及開來。在我國,直到1959年底,娛樂和新聞節目的播出量仍然是9:2。

一、傳播特性使然

有學者認為,從“傳播與藝術的相融”這一審美角度看,電視藝術的身份特征主要有:品種集合的綜合性、多重統一的真實性、有深度的通俗性、自由隨意的觀賞性以及技術藝術兼容的科技性。無疑,這些基本特征建立在電視自身的審美特性的基礎之上,即:運動性、逼真性、共時性、廣泛性、兼容性、紀實性、參與性、連續性、當代性、直觀性、開放性、社會性、科技性,是電視藝術區別於傳統藝術品種和電影藝術的主要特征。這些傳播特性促使電視適宜於而且主要局限於娛樂。

電視聲畫同步、形象生動,繪聲繪色、聲情並茂,讓人喜聞樂見——直接獲得充分而強烈的視聽衝擊和情緒感染。“它以人自身作為傳播符號,實現了對感官的全方位調動;它與觀眾之間有著最直接的通道,讓人們以一種整體狀態進入娛樂節目當中;它在交流互動中還原了人最初始的人性化娛樂狀態,並以這種人際親密的放鬆狀態舒展了人的天性,與人的生命狀態相和諧”,“通過電視,娛樂遊戲更加社會化,成為現代人類生存的減壓閥。”顯然,電視空前地滿足了人們全方位的娛樂需求——感官享受、心理愉悅和精神放鬆,成長為現代娛樂文化傳播的利器。自從電視誕生,它就被看作是一種感官化的娛樂媒體。娛樂借助電視傳媒發展、擴張,電視因為娛樂走進千家萬戶。作為娛樂媒介的電視,因為直觀、平白,自然更多地接近通俗文化和流行藝術;而它的藝術品格越是大眾化、通俗性,就越追求娛樂性——彼此互為因果,循環往複。同時,電視文化具有極強的兼容性,幾乎能夠包容古今中外各種娛樂方式或者藝術樣式,娛樂性得以“無限”延展。

另一方麵,電視傳播的技術特性也決定了它不易用於“審美”和“思考”。

電視節目的高參與度消減了審美距離,此外,紛至遝來的“超真實”的影像,使得觀眾無暇思考。“電視的出現全麵地改變了人類的文化生存狀態,使人類真正由主動審美的時代進入了被動觀看的時代。”麵對傳統藝術作品,無論是詩歌還是繪畫、雕塑等等,人們都是在“澄懷味象”式的凝神觀照中感受美的意蘊;以電視為代表的當代視覺藝術,以時間性極強的運動畫麵充斥人的視覺,而不再以引發人們的聯想為旨趣。作者並且指出:因為影像具有存在的不容置疑的個別性,而且,感覺實在性使得它的全部意義和意味都集中在完全為它自身所限定的所指上,而不大可能形成更大的審美能指空間。於是,影像呈現失去了更多的意義再生或者深化的可能,觀看影像嚴重限製了深度的審美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