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成為國內傳媒界的客觀存在,無論我們願意與否;在讚揚或批評聲中,娛樂化逐漸蔓延、日益興盛。新聞娛樂化景觀,衝擊著人們對“新聞”、“娛樂”等概念的既定認識——並且模糊了二者的邊界,迫使人們重新審視“新聞的本性”和“新聞媒介的主體功能”在尼爾·波茲曼不無調侃色彩的描述中,電視新聞無異於一種娛樂形式,它的目的不再是信息傳播或者認識、教育;這個由電子媒介勾畫出來的世界裏不存在秩序和意義,新聞節目是一種為了娛樂觀眾而上演的表演。圖像的力量足以壓倒文字,使人的思維短路;另外,電視台事實上並不想提醒觀眾某條新聞有嚴肅的內涵,否則這條新聞播完後他們很可能會繼續思考,這就會妨礙他們收看下一條新聞。
什麼是新聞娛樂化?已經有一些約定俗成的看法。一是在內容題材上,偏向軟新聞(西方媒介稱之為“大眾新聞”)——減少嚴肅新聞的比例,將名人趣事、日常事件以及煽情性、刺激性的犯罪新聞、暴力事件、災害事件、體育新聞、花邊新聞等等軟性內容作為新聞的重點試以湖南衛視《晚間新聞》為例,它的官網上“節目實錄”板塊中,前十個視頻的標題如下:《丈夫網上結婚妻子欲告其重婚》、《75歲老婦遭兒子暴打寄宿醫院內不敢回家》、《動物園治愈後腿癱瘓小獅子》、《英國男子20年執著投身長城保護》、《丈夫用水果刀捅死強奸妻子的男子》、《警察對集市賭場實施突擊圍捕》、《4名吸毒者因經常被毒販欺騙輪奸其妻子》、《不法分子藏在深山老林造假煙》、《盲人足球隊聽聲辨位》、《眾人營救落井水牛》;或者,盡力軟化硬新聞,所謂“硬新聞軟著陸”——竭力從嚴肅的政治、經濟變動中挖掘其娛樂價值。二是在表現形式上,強調故事性、情節性,從最初強調硬新聞寫作中適度加入人情味因素、加強貼近性,衍變為偏重於趣味性和吸引力,強化事件的戲劇懸念或煽情、刺激的方麵,走新聞故事化、新聞文學化之路。顯而易見,從內容到形式、從理念到技法,新聞與娛樂正在逐步合流。實際上,西方新聞傳播界已經生成一個新的詞彙——infotainment(娛訊),就是information(信息)和entertainment(娛樂)的合成。
新聞娛樂化並非肇始於電視,它的曆史幾乎和大眾傳播一樣長遠;它也並非電視的特產,隻是遇合到具有神奇魔力的“娛樂媒介”之後,才逐步“發揚光大”。
新聞娛樂化的源頭可以追溯到100多年前。1930年代以後,《紐約太陽報》、《紐約先驅報》等一批麵向大眾的廉價報紙(“便士報”),以贏利為目的,開媒介商業化之先河。它們登載的新聞簡短、通俗,政治色彩弱,而以人情味、趣味性甚至是刺激性、煽情性的社會生活內容取勝。這種大眾化報紙的煽情之風,可以看作是新聞娛樂性潮流的起始。19世紀末期,這股潮流泛濫到了最高點——所謂“黃色新聞潮”,最富代表性的是普利策所辦的《世界報》和“黃色新聞大王”赫斯特的《紐約日報》之間的“黃色新聞”之爭。
所謂“黃色新聞”是在煽情主義新聞的基礎上發展而成的,它“注重犯罪、醜聞、流言蜚語、離婚、性等問題,強調災害和體育新聞的報道”,“使用大寫字、煽動性標題(黑體字或套紅色印刷),經常對不甚重要的新聞加以渲染、誇張,整個報紙版麵給人以聳人聽聞的虛假感……”盡管“黃色新聞”一度帶來商業上的巨大成功,然而,它是報業追逐利潤過程中不擇手段競爭的產物,所以一直沒有什麼好名聲,甚至被認為是新聞傳播界的羞恥。
近二三十年來,隨著世界範圍的媒介市場化潮流,新聞娛樂化卷土重來,越來越多的媒體迫於壓力或者嚐到甜頭之後,紛紛將新聞娛樂化作為爭奪受眾和市場的法寶。1998年底,美國新聞工作者協會對比研究了美國16家重要媒體1977-1997年間的新聞報道,結果發現:1977年傳統的硬新聞與娛樂性新聞的比例為32%比15%,而1997年則顛倒過來,這個比例為25%比40%。1990年代中後期,美國傳媒狂炒辛普森殺妻審訊案、戴安娜王妃之死以及克林頓總統的緋聞案,成為傳媒娛樂化的三大標誌性作品。例如,在克林頓緋聞案中,密切關注萊溫斯基一舉一動的眾多媒體,給人的感覺不是在反思總統的品行和美國的司法製度,而是熱衷於炒作政要的風流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