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易經》(十七)(1 / 3)

第八節 序卦本經

本經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樨①也。物樨不可不養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飲食之道也。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訟。訟必有眾起,故受之以師。師者眾也。眾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後有禮,故受之以履。履而泰,然後安,故受之以泰。

譯文:有了天和地(即《乾》《坤》二卦),隨即萬物就產生了。萬物充滿於天地之間,因此緊接是《屯》卦。《屯》卦就象征著充滿。所謂屯,是指萬物開始生長。萬物始生的時候必定蒙昧,因此緊接是《蒙》卦。所謂蒙,就是蒙昧,就是萬物幼稚的狀態。萬物幼小的時候,不可不撫養,因此緊接是《需》卦。所謂需,就是飲食的道理。飲食就必然有爭訟,因此緊接是《訟》卦。爭訟必然有很多人參加,因此緊接是《師》卦。所謂師,就是眾多的兵眾。

兵眾集結必然各有親附。因此緊接是《比》卦。所謂比,就是親附的意思。

人們親附互助,必然可以積蓄力量,因此緊接是《小畜》卦。物質積蓄了就可以講求禮儀了,因此緊接是《履》卦。所謂履,就是禮的意思。人們遵守禮儀,社會就會安泰,因此緊接是《泰》卦。

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有大而能謙必豫,故受之以豫。豫必有隨,故受之以隨。以喜隨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蠱。

蠱者事也。有事而後可大,故受之以臨。臨者大也。物大然後可觀,故受之以觀。可觀而後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②而已,故受之以賁③。賁者飾也。致飾然後亨則盡矣,故受之以剝。

譯文:泰者,就是安泰,一旦到了安泰萬事就亨通了。但是事物不可能總是通順,因此緊接是《否》卦。同樣,事物不可能總是不順利,因此緊接是《同人》卦。同別人同心同德,物質財富也必然會隨之而來,因此緊接是《大有》卦。有了大量的財富,不可以自滿,所以接著的是《謙》卦。有了大量財富,又能謙虛待人,一定安樂,因此緊接是《豫》卦。安樂必然有人追隨,因此緊接是《隨》卦。樂於追隨他人安樂的,總要發生事端,因此緊接是《蠱》卦。所謂蠱,就是由於沉溺於安樂而發生腐敗的事,所以需要整治。從事整治以後,事業就可以光大,因此緊接是《臨》卦。所謂“臨”,就是光大的意思。事物光大以後,就很值得觀摩,因此緊接是《觀》卦。觀摩以後,必然同思想感情有所吻合共鳴,因此緊接是《噬嗑》卦。所謂嗑,就是契合的意思。但是事物不應該隨便契合,因此緊接是《賁》卦。所謂賁,就是文飾的意思。致力於文飾,就可以亨通;亨通之後,就會文飾過了頭,因此緊接是《剝》卦。

剝者剝也。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複。複則不妄矣。故受之以無妄。有無妄然後可畜,故受之以大畜。物畜然後可養,故受之以頤。頤者,養也。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物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

陷必有所麗。故受之以離。離者。麗也。

譯文:剝,就是剝剔、剝落。但萬事萬物不可能永遠剝落,剝落到盡頭,就可以從上麵返回到下麵,重新上升,因此緊接是《複》卦。複歸到正道上來,就可以不虛妄了,因此緊接是《無妄》卦。行動不虛妄,就可以積蓄力量和財富,因此緊接是《大畜》卦。積蓄了足夠的物資,就可以養育,因此緊接是《頤》卦。所謂頤,就是養育的意思。不養育就不能行動,但也不能養育過了頭。

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

譯文:有天地之後,就有萬物產生。萬物始生後,就有了男女。有男女後,就有了夫婦組合了家庭。有了夫婦以後,就有了父子。有了父子以後,就有了君臣。有了君臣以後,就分出了上下等級關係,有了上下等級關係,然後禮義的方方麵麵就可全麵實施執行。

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遁。遁者退也。物不可以終循,故受之以大壯。物不可以終壯,故受之以晉。晉者進也。進必有所傷,故受之以明夷。夷者傷也。傷於外者,必反於家,故受之以家人;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睽①。睽者乖也。乖必有難,故受之以蹇②。

譯文:家庭夫妻關係是永恒之道,因此緊接是《恒》卦。所謂恒,就是久遠的意思。事物又不可能永遠停留在一個地方,因此緊接是《遁》卦。所謂遁,就是退避的意思。但事物不可能永遠退避,因此緊接是《大壯》卦。事物不可能始終壯大,因此緊接是《晉》卦。所謂晉,就是前進。前進之中難免挫折受傷,因此緊接是《明夷》卦。所謂夷,就是傷害的意思。在外麵受傷的人,一定要返回家裏,因此緊接是《家人》卦。家道貧窮了,事情必定乖違,因此緊接是《睽》卦。所謂坎生複卦圖睽,就是乖違的意思。乖違必定有困難,因此緊接是《蹇》卦。

蹇者難也。物不可以終難,故受之以解。解者緩也。

緩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損。損而不己必益。故受之以益。

益而不已必決,故受之以夬③。夬者決也。決必有所遇,故受之以姤④。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後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謂之升,故受之以升。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

譯文:蹇,即是進險退難,進退兩難,艱難險阻困難,但事情不可能永遠處於困難之中,因此緊接是《解》卦。所謂解,就是緩解。緩和必然會有損失,因此緊接是《損》卦。損失不止,必定會轉向增益,因此緊接是《益》卦。增益不止,一定會潰決,因此緊接是《夬》卦。所謂夬,就是潰決的意思。潰決之後,必定會遇到補救,因此緊接是《姤》卦。所謂姤,就是遭遇的意思。事物相遇,就會相聚,因此緊接是《萃》卦。所謂萃,就是聚集的意思。聚集而向上發展,就叫做升,因此緊接是《升》卦。上升不止,一定會發生困難,因此緊接是《困》卦。在上麵受困,必然會返回到下麵,最下麵就是水井,因此緊接是《井》卦。使用井的道理是時間長了就要淘清,這就是革新,因此緊接是《革》卦。

使食物改變味道,沒有比鼎的作用更大的,因此緊接是《鼎》卦。鼎又是祭器,主持祭祀的沒有比長子更合適的,因此緊接是《震》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