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餐廳時,他一路受夠了活罪。腳硬邦邦不聽使喚,時快時慢時挪不開步。好不容易才走到頭,坐到“她”身邊,桌上擺的刀叉又叫他見了害怕,擔心使不好便不知要鬧出什麼洋相來。他目不轉睛地看著,看得出了神,閃光的刀叉變成了一艘船,船上的情景一幕幕接踵閃過:他和同伴從刀鞘裏抽出匕首,切開鹹牛肉,用手抓著吃。小鍋裏放著濃豌豆湯,他們用舊鐵調羹舀著吃。他的鼻子仿佛還聞到變了質的牛肉的臭味,耳朵裏還聽到滾木頭的聲音,敲隔板的聲音,以及吃飯的人嘴裏發出的響聲。他看著這幫人在吃,覺得像豬在吃潲。現在到了這一家,他得小心在意,千萬別吃出聲音來。吃這頓飯他不能有任何疏忽。

他往四周看了一眼。對麵坐著阿瑟,還有阿瑟的弟弟諾曼。想到他們是姑娘的弟弟,他對兩人有種親切感。這一家人是多麼相親相愛嗬!他馬上回憶起姑娘的母親進客廳時母女倆一見麵就親吻,向他走來時肩並肩,摟著腰。在他那個天地,父母與子女就沒有見過這種親切的表示。可見,上層社會的生活的確高出一等。這片天地他現在還隻見一隅,其中的精華要數這母女情。他被深深打動,心裏似乎也有一股溫情流過。他一直渴望著愛,其天性與愛有不解之緣。他生來就對愛的需要是出於本能的需要。然而,他沒有得到過愛,漸漸地變得有些點木了。他不知道自己需要愛,連現在都不知道。現在他隻是看到了愛的表現,受到感動,覺得愛美妙,高尚,了不得。

幸好莫爾斯先生不在家。與姑娘,姑娘的母親,弟弟諾曼初次見麵他實在難為情。阿瑟另當別論,他早認識。要是那位父親在家,他恐怕會吃不消。他覺得出生以來什麼時候都沒有這樣吃力過。與這次作客相比,幹最重的體力活好像吃一碟小菜。他額頭上冒出了小汗珠,襯衫濕了,費盡九牛二虎之力應付著太多的陌生東西。這次進餐與以往哪次都不同,使用的是從沒有用過的餐具,眼隻能偷偷往四麵瞧,看看自己不會的事別人在怎樣做,悄悄學,還要觀察接踵而至的新景象,邊觀察邊分析歸類,而且心裏老牽掛著那個“她”,不得安穩,巴不得打進她所在的一片天地,時不時盤算著有不有希望和怎樣才能攀上她。每當他偷偷瞧對麵的諾曼或者別的什麼人,看什麼時候該使刀,什麼時候該使叉,他都會留神那一位的臉麵,不由自主地猜想推測,因為這些人的一切也與那個“她”密切相關。當然,他還得開口說說話,也得聽別人對他說的話,以及別人的談話,必要時才搭腔,而他那張嘴本是一打開就難閉上的。火上澆油雪上加霜的要數那仆人,叫他傷透了腦筋,會冷不防站到他身邊,像斯芬克斯樣善出謎語,叫他立時立刻破解。在吃飯時,他還一直念念不忘洗手指的盆。不知有多少次,他會突然想著那東西是什麼模樣,會在什麼時候端上來。他早聽人說起過,現在與用過這東西的上流人物同桌吃飯,他很快可以親眼見到,親手用到,再等也等不了多久,說不定馬上送到。但是,最為重要,最出不了口卻又最應該考慮的問題是,在這些人麵前他如何動作。他應怎麼辦呢?他不停地苦苦思索著,有時候暗想應裝模作樣充個角色,繼而一想又覺得這條路不能走,他天生不善裝模作樣,一裝反而露醜。

在開始吃飯的一段時間,他對該怎麼辦舉棋不定,很少開口。他不知道,在前一天,阿瑟(就是那個“她”的弟弟)對一家人說,他要帶一個野性子人回家吃飯,叫家裏人別怕,這野性子人其實有趣得很。他的話一少,阿瑟一家人對阿瑟就犯了疑。當然,他馬丁·伊登當時萬萬料不到,她的弟弟會這樣不仁不義,特別是他馬丁·伊登救了她的弟弟出危難,就更不能以怨報德。所以,他坐在餐桌邊,一方麵自愧不如人,一方麵對眼前的場麵著迷。他第一次認識到吃飯不僅僅是為滿足肚皮的需要。他沒有過問在吃什麼,隻知道在吃。這家人家的餐桌上,吃飯可以得到美的享受,所以他是在滿足對美的渴求。還可以增長知識。他的腦子受到了開導。他聽到了不明白是什麼意思的詞,還有些詞隻在書上見過,他認識的男男女女笨嘴拙舌,沒一個能念。但是這一家人家,也就是她家,這些詞能脫口而出,他聽起來悅耳得很。書上說的豔遇,美人,高雅生活確有其事。現在他就福星高照,眼見夢想脫去了虛幻的外殼,變化成了現實。

他從來沒有接觸過這類上流人物,處處謹而慎之,隻聽著,看著,欣賞著,答話簡單得不能再簡單,對姑娘說的是“對,小姐。”“不,小姐。”對她母親說的是:“對,夫人。”“不,夫人。”對姑娘的兩個弟弟,他一改在船上養成的習慣,說:“對,先生。”“不,先生。”如果按船上的習慣稱呼,顯然不合適,會丟麵子。丟了麵子,休想得到姑娘好感。個中的另一個原因是自信。他曾想過:“怕什麼!我難道真不如他們?即使有許多事他們懂我不懂,我可以向他們學,學會了就一樣!”等到姑娘或者姑娘的母親叫他一聲“馬丁先生”,他馬上會忘了自己還低人一等,滿臉現出得意洋洋的神情。他是個文明人,貨真價實,正在與他書上讀到過的人物一道進餐。他自己也上了書,經曆見之於一行行一頁頁鉛印成冊的文字。

然而,一方麵他完全不像阿瑟所言,不是個野性子人,倒像頭溫順的羊;另一方麵,他並不甘示弱。他不是頭溫順的羊,天生好勝,怎適合於當一個配角?他隻在非開口不可時開口。他走到餐桌來別別扭扭,舉步維艱,現在說起話來也一樣,困難重重,絞盡腦汁尋詞捉字,那些明明合適但很可能會念白的他怕使用,別人不懂或者太粗魯的他不能用。雖然用字這樣細心,但他因此又有一個苦衷:會顯得嘴笨,有話說不清。再說,他喜愛無拘無束,說話謹小慎微太難受,就像漿硬的襯衫領擦著他的脖子叫他難受一樣。他覺得這樣做久了他蹩不住。他生來思想活躍,感覺敏銳,有敢說敢為的性格,不願受擺布,躍躍欲試。很快,他的所想與所感到了非說出來不可的地步,像臨產的嬰兒攪得一陣陣痛。他忘了自己是什麼人,在什麼地方,那些老用的字,即他熟悉的語言工具,從嘴裏滑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