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遠古時代
人們以為男女兩性從古至今一直是不平等的,男尊女卑是人類有史以來的“天然”秩序。事實並非如此。綜合大量研究性別問題曆史的專家的觀點,兩性關係的曆史可以粗略地劃分為三個階段:遠古時代先民社會中的男女平等關係;文明時代男權社會中的男女不平等關係;近現代由男權社會向男女平權社會轉變過程中逐漸趨向平等的兩性關係。
在曆時數百萬年的原始社會中,男女兩性和諧而平等地生活在一起,人們的主要活動和生存手段是狩獵和采集,因此這個時期的社會又常常被稱為狩獵采集社會。那是一個男女相互尊重的年代。有解剖和生理證據證明,當時的社會是男女平等的,女性受到男性的尊重,女性對人類社群的繁衍生息的作用如果不是比男性更重要,至少也是與男性同等重要。
人類學調查記錄表明人類曆史上存在過比我們所以為的要高得多的男女平等程度,由於狩獵與采集食物的需要,女性像男性一樣設計工具。殘留到今天的采集狩獵社會並不是那麼刻板分王的,男女的角色跨度寬泛。例如,阿格塔和姆巴提(Agta and Mbuti)這一狩獵采集社會就是男女平等的。
更精細的研究發現,漫長的原始社會,還可以分為前後兩段,以發射式武器的發明來劃線。在前一段時間,女性比男性的地位略高一些;在後一階段,男女關係趨向平等。
在發射式武器未發明之前,人類從狩獵獲得的食品遠遠低於從采集獲得的食品,人類主要不靠打獵而靠采集存活,因此人類的生存在很大程度上主要依靠女性。在那個時期,女性既是生命的賦予者,又是維持人類生存的主要經濟來源的提供者,人類社會主要靠女性生養子女,提供主要的食品,因此女性一直占據主要地位。
母係社會是一種關於古代社會形態的假說。該假說認為,在遠古時代,存在過一種以母親的血緣關係結成的原始社會的基本單位。在母係社會中,世係按母係計算,實行母係繼承製,實行男性到女性家中居住的從妻居的婚姻居住製度,家庭的權力集中在母親手中。
這一假說受到達爾文進化論的影響,特別是人類學家巴霍芬(J。J。Ba- chofen)學說的影響。巴霍芬認為,在原始社會中,人們之間存在著毫無限製的性關係(雜婚),這種關係排除了確切認知父親的可能性,因此,世係隻能依母係來計算。古代的一切民族起初都是如此。母係社會始於氏族公社的產生,終於父權製的確立,大體上相當於舊石器時代晚期至新石器時代。直至近現代,世界上不少民族仍然保留有母係社會的殘跡,在北美洲、澳洲、亞洲都有發現,在我國雲南永寧地區一些少數民族中也有發現。
恩格斯也認為:古代男女平等,從私有製產生後,女人才成為男人的財產,才回到了私領域。
這樣一個“女尊男卑”時代的存在的證據就是在許多古老文化中都有發現的女神崇拜。古代東方和中東國家都有過女神崇拜的記載。概括地說,在男女平等的社會,造物主往往是女性或一對男女神?;在男權社會,造物主則大多是男性或動物。前者大多被認為是從身體中製造出來的;後者則大多被認為是從身體之外的其他東西如泥土等物質中製造出來的。
榮格提出過女性原型理論(feminine archetypal theory)。他認為,女性氣質作為人類心理的一個重要方麵,在東方是很容易被人接受的,如印度教、道教都認為,女性是人心的中心部分。榮格從人類心理的根源角度上論述女性原型理論的做法,曾一度引發了激烈的論爭和大量關於女神象征的研究。
世界男女地位對比變化的一個標誌是:世界從女神中心轉變為男神中心。宗教信仰和偶像的變化實際上反映了現實世界中兩性力量對比的變化。
但是,也有學者認為,人類社會自古以來就是以父權製的一夫一妻製家庭為基礎的;或認為隻有農業部落才經過母權製,畜牧部落則一開始就是父權製,或母權製父權製並存;有些人甚至認為,嚴格意義上的母係社會從未存在過。
後來,發射式武器被發明出來,女性的地位略有下降,女尊男卑的狀況改變為男女同等重要。狩獵武器被用於戰爭,女人采集和縫紉的重要性相對下降,獵人和士兵在社會中的地位日益重要起來,而他們在大多數情況下是男人。
在原始部落社會,從氏族製度看,既有母係氏族,也有父係氏族;從居住製度看,既有母係居住製,也有父係居住製;社會的婚姻製度以一夫一妻製(monogamous)為主,一夫多妻(polygyny)、一妻多夫製(polyantry)為輔。這些製度都表明,當時的社會是男女平等的社會。
二、父權製時代
父係社會是一種關於古代社會形態的假說。該假說認為,在遠古時代,存在過一種以父親的血緣關係結成的原始社會的基本單位。在父係社會中,世係按父係計算,實行父係繼承製,實行女性到男性家中居住的從夫居的婚姻居住製度,家庭的權力集中在父親手中。
這一假說受到19世紀經典社會達爾文主義的啟發,人類學家摩爾根(L。 H,Morgan)通過對部族社會的研究提出,形成父係社會的必要條件之一是人們不但能識其母,而且能識其父。父係氏族社會存在於原始公社與私有製社會的交替時期,大體相當於青銅器時代和早期鐵器時代。生產力的提高使男性逐漸在主要的生產部門取代女性並占據重要地位。氏族中男性所占有的財產增多,改變母係社會的要求最終引起了社會內部結構的變化,實現了母權製社會向父權製社會的過渡。直至近現代,世界上不少民族仍然保留有父係社會的殘跡。但是,也有學者質疑父係社會這種進化論理論框架,認為嚴格意義上的父係社會在曆史上極為罕見。
列維?斯特勞斯曾說過:“我敢斷言,甚至遠在奴隸製和階級統治存在之前,男人就建立了一種針對女人的觀點,它後來導致了我們所有人中間的差異。”(轉引自Meyers,8)
公元前4000年,文明開始出現,從狩獵采集社會向農業社會的過渡結束了男女平等的體製。父權製應運而生,隨即傳播到全世界。在父權製社會中,男人成為統治者,人類從此喪失了原始社會的男女平衡。
從那時起,女性的地位一路下降。這一傾向在過去4000年間不斷加速。15世紀末,歐洲人開始殖民統治,剝削壓迫亞洲、非洲、拉丁美洲和中東、南太平洋人,也將歐洲的父權製帶到了殖民地。他們的殖民地在那時大多已經有了自己本土的父權製,而那些沒有父權製的社會則被改造為父權製社會。
父權製是作為針對女性的征服、控製和統治傳播開來的。古希臘的家庭關係有三類:自由人男性與奴隸的關係;自由人男性與自由人女性的關係;自由人男性與自由人子女的關係。在三種關係中,男性均處於高等級地位。男權社會的家長們通過男孩成人儀式的舉辦,給他們灌輸拒絕女性的觀念和態度,用粗糲、自我否定(而非自我犧牲)、服從“上級”男性的價值觀,極力否定男孩與母親的關係,使他們拒絕那些肯定生命的品質,如養育性、同情心、溫柔、愛情等等,盡量把他們培養成富於攻擊性、競爭性、好勇鬥狠、堅忍殘酷的人。
在原始社會,人們關注的是社群內部人際關係的和諧。自父權製出現以後,人們開始將戰敗者趕走,或將他們變成奴隸。男性在戰爭中變成主要人物。與狩獵活動來自同一原因。他們對失敗者實行奴役、索要貢品的做法,占領他們的土地,女性的性和生育能力也變成男性的財產。女性喪失了財產的所有權和處置權。
新的勞動分工將人口分為三部分:有攻擊性的人群;有用或有才能的人群;一般服役的人群。女性的地位再也不像初民社會中那麼重要,而降低到從屬地位,女性原來所擁有的經濟政治功能被剝奪殆盡。
自從社會變成了男權製的社會,男性被視為唯一養家的人,而正是這種養家人的角色最終造成了性別分層。男女兩性的角色分化是社會分層的邏輯和曆史的根源:私領域和公領域,男主外女主內。因此,養家成為男性權力的核心。男性與女性在公私領域平分責任的觀點很少能夠得到男性的讚成。
男人的地位提高是“適者生存”嗎?這樣說似乎不無道理。所謂“適者”主要表現在體格和體力上。原始的生產和戰爭靠的完全是人的體力,體力上的高下野蠻地決定了人在社會中地位的高低。因此可以說,產生男權製的主要原因是農業生產方式(它與采集相比,需要更多的體力付出)和戰爭對於人的體力的要求。女人由於身材比較小,體力稍弱於男性,再加上在生育和哺乳期間,勞動生產力下降或完全失去勞動生產能力,所以輸給了男人。與原始社會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相比,女性的權力從較大規模的社會組織轉向較小規模的親密關係。
在男權製形成一種固定的製度之後,兩性關係向著不平等和男尊女卑的方向急轉直下。
首先,它表現在女性在文化、思想、哲學領域的地位下降上。1690年,麥納哲(Gilles Menage)寫了一部《女哲學家史》,收錄了20位希臘女思想家的生平事跡,她們生活於紀元前12世紀至亞裏士多德去世(紀元前322年)期間。(Jaggar,et al。15)希臘人總是把薩福列為他們的偉大詩人。根據記載,蘇格拉底的一位老師也是女性。阿斯帕西亞未留下任何哲學著作,但蘇格拉底向她求教並公開承認受到教誨,已是公認的事實。這都證明,女性的地位在古代並不如後來那般低下。隻是由於父權製和男權製統治日益深入廣泛,女性的地位才變得越來越低下。
其次,女性在宗教中的地位下降了。所有的主要宗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猶太教、新教)都是父權製的,傳播男尊女卑的觀念,這些宗教的神都是男性的。古代的女神崇拜變得十分罕見。
第三,女性繼承和擁有財產的權利下降了。公元前6至4世紀,希臘宗教儀式用服裝主要是由女性製作的,男性製作的是盔甲、武器和盾牌。古代捐獻時,很多人捐衣服,衣服是財富的形式之一,證明當時女性有財產權。隨著男權製的發展,女性才被一點一點地剝奪了財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