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冬令營中,筆者帶著一批大學生正沿著北京麇鹿苑的圍牆外觀鳥,發現牆角通水孔有許多獵套。看來,附近有人在偷獵野兔這種市級保護動物,於是大家爭先恐後地動手拆了套子,還興奮地拍照。大家感慨地說:沒想到我們能親手參與救助動物的活動,救了許多小生靈的命。這正是,“勿以善小而不為,你們救動物一命,積德行善,不也勝造七級浮屠嗎!”
可悲的是,每年春秋在鳥類遷徙之時,總有人在郊外設網粘鳥,用彈弓嘣鳥,使美麗的大自然暗藏殺機。我們希望大家行動起來,一見到這些誘捕動物的索套、夾子、籠網便果斷拆除,勇於製止這類既違法又作孽的行為。喬斯·奧特加說:“我們與周圍的一切融為一體,如果我們不能拯救它們,我們也就不能拯救自己。”
認識國家重點保護動植物
我國是北半球生物多樣性最為豐富的地區。由於人口的持續增加和人類生產開發力度的加強,許多野生動植物遭到嚴重摧殘,一些動植物因生鏡惡化、數量銳減而瀕臨滅絕。
為保護自然資源和維護生態平衡,1979年我國頒布了《環境保護法》,之後,1983年《海洋法》、1984年《森林法》、1985年《草原法》、1986年《漁業法》、1989年《野生動物保護法》連續頒布,並公布了國家及地方保護動物和保護植物的名錄,圍繞國家保護法,從中央到地方,還相機製訂了40餘個配套法律法規,如1991年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管理條例》、1992年的《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1993年的《水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1993年的《獵槍彈具管理辦法》、2000年的《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有重要經濟科研價值的物種名錄》,加上各個地方的實施辦法,基本形成了中國野生動植物保護的法規體係。
但是,盜獵、偷食野生動植物的情況仍然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知法犯法的現象時有發生。識別動植物是保護動植物的前提和依法、執法的基礎。認識物種、保護自然、遵紀守法勢在必行,同時,這也是以博物方式提高公眾科學素養的有效方法。
倡導生態旅遊,不要進入自然保護核心區
生態旅遊是以生態學為原理、利用某地自然優勢,開展遊憩活動並保持其生態平衡,實現保護、利用、增值、保護的良性循環的旅遊活動。生態旅遊與傳統山水旅遊有著本質的區別:傳統山水旅遊強調索取、介入、享用,如采集標本、攀折花木、狩獵、吃野味,隨意踐踏生境和丟棄廢物;生態旅遊強調敬畏、和諧、恬靜、無為、傾聽,如攝影、寫生、觀鳥、自然探究等活動。
生態旅遊要求出遊之人出行前了解欲出行地的風土人情,自帶洗漱品,少用一次性物品,減少毛巾換洗頻率,少用清潔劑,節能節水,少用房間空調;避免接近保護區動物,不驚嚇、靠近、投食、觸摸和擁抱動物,不將動植物帶離其環境,做自然觀察者、欣賞者,而非索取者、盜獵者。住宿首選當地民居,不住生態脆弱區,更不要進入自然保護核心區!
保護區的功能區域分為實驗區、緩衝區和核心區。核心區是物種保護之地,水源涵養之地,是各種原生性生態係統保存最完好的地方,是動植物最後的庇護所。核心區起著物種的遺傳基因庫作用,是我們的祖先傳承給我們,我們也有責任繼續傳承給後代的寶貴自然遺產。這個區域嚴禁任何采伐、狩獵和遊覽活動。任何旅遊活動都隻能在核心區之外進行。
郊遊及遠足時自備水具
郊遊和遠足,是一件很愜意的事情,也是人們親近自然的好機會。但在郊遊和遠足的時候,由於運動,人體需要補充水分。如今,人們經常自帶或在外麵隨時購買瓶裝的礦泉水或純淨水,這樣,雖然很方便,但卻會增加許多資源和環境的浪費,如需要生產更多的塑料瓶、需要有更多的運輸成本,甚至會對一些水源地帶來危害,還會帶來更多的垃圾。
比較環保的做法是,自己準備飲水和水具,例如,自備一個隨身攜帶的水壺或可多次使用的水瓶,既環保,又節約。在野外遇到有潔淨而且符合飲用標準的天然泉水或溪水時,還可以隨時灌裝飲用。這也是一種簡樸生活方式在野外出行時的自然體現。
如果集體出行,又體買了瓶裝水,有一種在瓶蓋上編號或寫名字的方式也值得推廣,因為這樣可以避免一瓶水沒喝完因分不清是誰喝過的而被丟棄另開新瓶卻又喝不完的浪費,也可以明確喝過的空瓶的回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