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3月19日,行政院院長兼外交部部長汪精衛打電話通知石瑛:“明日下午,市政府科長以上的職員,全部到機場迎接日本《朝日新聞》訪華貴賓。”
石瑛聽後隻冷冷地回答了一句:“我的職員決不迎接敵人!”便放下了話筒。
接著,他一麵向秘書口授“明日下午,全體市政府職員放假半天”的指示,一麵擬寫“辭呈”,準備辭職。
賣國求榮的汪精衛以“違反國策”為由,批準了石瑛的請求,任命親日派分子馬俊超接任南京市市長。
石瑛離開南京前往昆山避居時,數不清的南京市民自發來到下關火車站沿線為石市長送行。麵對民眾的厚愛,一向性格剛強的石瑛禁不住熱淚盈眶。
的確,曆史上有太多的奸佞之臣、賣國之賊,但也有更多的忠貞不屈、浩然正氣的愛國愛民之臣。這兩種人都可“名”留青史,不同的是前者要遭受世世代代的唾罵,而後者卻受到子孫後代的無限敬仰。
循循善誘誘下級就範
在實際生活中,往往會碰到這樣一些下級,他們提出的某些東西你認為不合理,或者吹毛求疵。麵對這些人,最好不要反駁,更不要大發雷霆,唇槍舌戰,可以通過誘導的辦法讓其心服口服。
宋康王年間,大臣惠盎晉見宋康王,康王劈頭就喝道:“寡人所喜歡聽的,是那些勇猛鬥狠的戰策,可不喜歡什麼仁義道德的空論,你要教些什麼點子給寡人知道呢?”
惠盎回答說:“我有一種比您想知道的還要神妙的東西,就算是天下最勇猛的人,世不能一刺進身;天下最愛鬥凶狠的人,也不能擊倒您,皇上難道沒有興趣聽嗎?”
康王說:“這正是我所喜歡聽的。”
惠盎見時機成熟,開始進入正題:“說起來呀,其實這個刺不進身,擊不到您的保護身法還不算高明呢!因為這一刺一擊畢竟還是有辱您的尊嚴,更高明的應該叫那些愛鬥好狠的武夫根本不敢接近您的身。這還不夠好,因為縱使表麵上不敢,心裏頭的敵意卻去不掉;而我的這個法寶,就是叫那些人打心眼裏就沒敵意,這樣人人對您沒敵意,天下平安祥和,這樣的局麵難道您不喜歡?”
康王一聽,樂不可支,心想:天底下竟有如此妙方。趕忙催惠盎快說,惠盎說:“這個法寶不是別的,就是孔子、墨子二家的學說啊!您想:孔子、墨子沒有寸土之地,但卻可以君臨天下;沒有一官半職,卻能名噪一時。普天下的人都引頸長盼這兩種能使天下人獲得幸福的學說能早日實現。如今您是天下尊主,如果能以孔、墨兩家學說作為治國之本,那麼四海升平,指日可待。像這種不動一兵一戈、不傷一草一本即能治理天下的東西,不是最好的法寶嗎?”
宋康王聽畢,跟左右的人說:“惠盎的說理方法真不簡單,把朕都給說服了。”
從上麵例子可以看出,惠盎正是意在甲而故意從對方感興趣的乙或者丙談起,牽著宋康王的鼻子,使他在不知不覺中被說服。
二十世紀三十年代中期,香港茂隆皮箱行由於貨真價實,生意興隆,因而引起英國企業家威爾斯的嫉妒。一次,到茂隆皮箱行訂購了3000隻皮箱,價值25萬元港幣。合同寫明一個月取貨,逾期不按質按量交貨,由賣方賠償損失50%……茂隆皮箱行經理馮燦如期交貨後,威爾斯又說,皮箱中有木料,就不是皮箱,而合同上寫的是皮箱,因此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按合同規定賠償損失。開庭時,港英法院偏袒威爾斯,企圖判馮燦詐騙罪。馮燦委托羅文錦律師出庭辯護。
正當威爾斯在法庭上信口雌黃、氣焰囂張的時候,羅文錦從律師席上站起來,從口袋裏取出一隻大號金懷表,高聲問法官:“法官先生,請問這是什麼表?”
法官回答:“這是英國倫敦出產的金表。可是,這與本案有什麼關係呢?”
“有關係,”羅文錦高舉金表,向庭上所有的人問道,“這是金表,沒有人懷疑了吧?但是請問,這塊金表除表殼是鍍金之外,內部的機件都是金製的嗎?”旁聽者議論紛紛:“當然不是。”
羅文錦繼續說:“那麼,人們為什麼又叫它金表呢?”稍作停頓,他高聲道:“由此可見,茂隆行的皮箱案,不過是原告無理取鬧,存心敲詐而已。”
法官在眾日睽睽之下,理屈詞窮,不得不判威爾斯犯了誣告罪。
釣魚不能讓魚察覺到魚餌在鉤上,捕獸不能讓獸發現浮上下的陷阱一樣,誘其就範法是指把對方陷入自己事先設好的圈套,由淺入深、由遠及近地將其引入圈套之中,使其無法反駁,心服口服。
在法庭辯論中,我們會發現律師們大多是通過循循善誘,來達到證明自己論點的目的。
作為管理者,無論是同上級管理者,還是同下屬交往的過程中,正麵的衝突總是顯得有些不合時宜,會搞得雙方不歡而散,矛盾不斷加深。而利用誘導的方法,既可以避免正麵的衝突,又可以不傷和氣地達到自己的目的,說服下屬,並不傷其自尊心,兩全其美,何樂而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