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尹賞家訓(1 / 1)

【撰主簡介】

尹賞,生卒年不詳。西漢巨鹿楊氏人。字子心。曾以三輔高第選守長安令。當時長安城中地痞流氓橫行無忌,每至天黑,殺人搶劫,導致死傷橫道。尹賞執法嚴厲,盡捕長安城中首惡,將其推入一大坑中,用大石壓死;又責令願自改者立功贖罪。後為江夏太守,因執法嚴厲得罪貪官庸吏,被免官。

誡諸子【原文】

丈夫為吏,正坐殘賊免[1],追思其功效,則複進用矣。一坐軟弱不勝任免[2],終身廢棄無有赦時[3],其羞辱甚於貪汙坐臧[4]。慎毋然[5]。

——節錄自《漢書·酷吏傳》

【注釋】

[1]正:縱。坐:指辦罪的原由。殘賊:殘忍。

[2]一:一旦。勝(sh侉ng):能夠承擔或承受。

[3]赦:免罪;減罪。

[4]臧:通“贓”。

[5]然:這樣。

【譯文】

大丈夫做官,縱使由於執法過於殘忍而被治罪,後來朝廷追思他以前的功績,仍有再被進用的一天。一旦由於軟弱、不能夠承擔責任而被免職,那麼將終身被廢棄而沒有被免罪的一天,這種羞辱比因貪汙受賄而入罪還要厲害。你們千萬不要這樣!

【評析】

尹賞做官能執法嚴明,對壞人壞事絕不心慈手軟,這確實值得我們借鑒。但其手段過於殘忍,這一點卻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