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主簡介】
樊鯈(ti佗o)(?-67),東漢南陽湖陽(今河南唐河縣西南)人。樊宏子。字長魚。光武帝崩,為主葬事的複土校尉。明帝永平元年(公元58年),拜長水校尉。二年,封燕侯。卒諡“哀侯”。
誡弟
【原文】
建武時,吾家並受榮寵,一宗五侯[1]。時特進一言[2],女可以配王,男可以尚主[3],但以貴寵過盛,即為禍患,故不為也。且爾一子,奈何棄之於楚乎?
——節錄自《後漢書·樊鯈傳》
【注釋】
[1]一宗五侯:樊宏封長羅侯、壽張侯,弟丹射陽侯,兄子尋玄鄉侯,族兄忠更父侯。宗:同族。
[2]特進:官名。西漢末期始置,以授列侯中之有特殊地位者,得自辟僚屬,位在三公之下。樊宏為特進。
[3]尚主:娶公主為妻。
【譯文】
光武帝建武年間,我們一家都得到榮耀,一族之中被封五侯。當時隻要我們父親說一句話,女孩就可以嫁給帝王做妃,男孩就可以娶公主為妻,隻是因為榮耀富貴太過分了,就會成為禍患,因此沒有這樣做。況且你隻有一個兒子,為什麼要把他遺棄在楚地呢?
【評析】
樊鯈的弟弟樊鮪替兒子請求娶楚王劉英的女兒為妻,樊鯈聽說後,就對弟弟說了這番話。不過分追求榮耀,這是樊家一貫的家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