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3章 周弘直家訓(1 / 1)

【撰主簡介】

周弘直(500-575),南朝陳汝南(今河南汝南)人。宇思方。

幼而聰敏。初為梁太學博士,後官至光祿大夫,加金章紫綬。

薄葬以求節儉

【原文】

吾今年以來,筋力減耗,可謂衰矣。而好生之情,曾不自覺[1],唯務行樂[2],不知老之將至。今時製雲及,將同朝露[3],七十餘年,頗經稱足啟手告全[4],差無遺恨[5]。氣絕已後,便買市中見材[6],材必須小形者,使易提挈。斂以時服[7],古人通製[8],但下見先人[9],必須備禮。可著單衣[10]、裙衫故履,既應侍養,宜備紛帨[11]。或逢善友,又須香煙。棺內唯安白布手巾、粗香爐而已,其外一無所用。

——節錄自《陳書·周弘直傳》

【注釋】

[1]曾:竟。自覺:自己有所察覺。

[2]務:致力,從事。

[3]朝露:朝露接觸陽光就消失,比喻事物存在時間的短暫。

[4]稱足啟手:出處不詳。大意可能為手足都感到很舒適。

[5]差:略。遺恨:遺憾。

[6]見(xi伽n):“現”的古字。現成的。

[7]斂:通“殮”。給屍體穿衣下棺。時服:平時的服裝。

[8]通製:一般的製度。

[9]但:隻。

[10]著:“著”的本字。

[11]紛帨(shu佻):拭物的佩巾。

【譯文】

我今年以來,精力減耗,可說是衰老了。但是愛惜生命的心情,自己竟然都不能有所察覺,隻是致力於行樂,不知道自己就快要老了。現在時製說到,人生如同朝露,一瞬即過。我活了七十多年,手腳都還健全,感到很舒適,大致上已沒有遺憾了。我斷氣以後,就買市集中現成的棺材。

棺材必須形狀較小,使人容易提挈。下棺的時候穿上平時的衣服,這是古人一般的製度。隻是在地下拜見先人,必須禮節完備。可以給我穿上單衣、裙衫和舊鞋子。既然應當侍養先人,就必須備上擦東西的佩巾。有時碰上好友,又必須準備香煙。棺內隻要安放白布手巾和粗香爐即可,其他的東西都沒有什麼用處。

【評析】

這篇遺訓中反映出的喪事從儉的思想,可以供我們借鑒。但篇中亦夾雜有有神論的觀點,這是我們在閱讀時應注意識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