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主簡介】
李襲譽,生卒年不詳。其祖先為隴西狄道(今甘肅狄道西南)
人,後來徙居安康(今陝西漢陰縣西)。為人通敏有大度。唐高祖李淵召授為太府少卿,積功遷揚州大都督府長史、江南巡檢大使。揚州和江南俗喜商賈,不事農,襲譽在任期間,引雷陂水,築句城塘,溉田八百餘頃,以盡地利,民多歸本務農。不久又授太府卿,後又遷涼州都督,改同州刺史。
李襲譽居家勤儉,對子孫嚴,對宗親寬,所得祿俸多散給宗親人等。做了多年的官,無他積蓄,“書遂數車載”。為了教育好自己的子孫後代,他總結了自己的認識和經驗,作《誡子孫》以激勵後人。
誡子孫自食其力
【原文】
吾性不喜財,遂至窶乏[1]。然負京有賜田十頃[2],能耕之,足以食;河內千樹桑,事之可以衣;江都書[3],力讀可進求宦。吾歿後[4],能勤此,無資於人矣!
——節錄自《新唐書·李襲譽傳》
【注釋】
[1]窶乏:貧陋缺乏。
[2]負:仗恃;依靠。
[3]江都:地名,即揚州。
[4]歿:終;死。
【譯文】
我生性不愛財,所以就造成了家境的貧寒。然而,隻要你們能依靠我在京師的那十頃朝廷賞賜的田地,並能好好地耕種,就完全可以解決吃飯的問題;隻要你們能依靠我在河內的那一千棵桑樹,並能好好地培植,就完全可以解決穿衣的問題;隻要你們能依靠我在揚州存放的那些書籍,並能好好地閱讀,就完全可以求得官做。我死後,你們如能勤於耕田、養桑、讀書的話,就不需要指望人家的資助了。
【評析】
李襲譽在這篇家訓中以自己生性不愛財因而家境貧窮這一情況來現身說法,教育後人。以自家有田可耕、有桑可衣、有書可讀而不需要依靠他人這一遺訓來教誡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