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主簡介】
吳湊,生卒年不詳。唐代濮州濮陽(今山東境內)人。吳湊乃唐肅宗吳皇後之弟,是當時的皇親國戚。唐德宗時,曆任福建觀察使、福州刺史、京兆尹、禦史中丞、兵部尚書等職。卒諡“成”。
吳湊臨終前曾撰遺令以誡家人。
遺令以誡家人
【原文】
吾以凡才[1],濫因外戚進用[2],起家便授三品[3],曆顯位四十年,壽登七十,為人足矣,更欲何求?古之以親戚進用者,罕有善終,吾得歸全以侍先人,幸也!
——節錄自《舊唐書·吳湊傳》
【注釋】
[1]凡才:平庸之才。
[2]濫:過度;過於;失實。
[3]起家:起之於家而受任官職,即從家門開始走上仕途。
【譯文】
我本為平庸之才,隻因是外戚而得以入朝做官,一開始走上仕途便被授予三品官職,曆任顯位達四十年之久。我現今年歲已屆七十,我已經很滿足了,哪裏還有別的什麼要求呢?自古以來以外戚被任用為官的,很少有能善終的,而我得以保全自己以侍先人於地下,已經是很幸運的事了!
【評析】
吳湊在這篇家訓中告誡家人,曆史上因是外戚被任用為官的人,“罕有善終”,因而聯想到自身以外戚進用,必須慎之又慎,不應有任何奢求。
吳湊身為外戚,又高居顯職,不僅能小心辦事,奉職有方,而且能處處謹慎,保持善終,還在臨終前撰遺令以誡家人,此種品行,難能可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