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9章 劉福家訓(1 / 1)

【撰主簡介】

劉福,生卒年不詳。宋代徐州下邳(今江蘇境內)人。善騎射,有膂力。早年曾跟隨後周世宗征淮南,後來隨宋太宗攻克北漢的並、汾諸州,曆任武州團練使、洺州防禦使、雄州防禦使兼本州兵馬部署、涼州觀察使等職。死後贈“太傅”。

劉福雖有武無文,但禦下有方略,為政簡易,人以為便。在雄州任上五年,郡境寧謐。劉福既貴,諸子曾勸其修建大第,遭到他的拒絕,並語重心長地同兒子講清不能修建大第的道理。

少不應圖自安之計

【原文】

我受祿厚,足以僦舍以庇[1]。汝曹既無尺寸功以報朝廷[2],豈可營度居室[3],為自安計乎?

——節錄自《宋史·劉福傳》

【注釋】

[1]僦舍:租屋居住。庇:遮蓋;掩護。

[2]汝曹:你們;你們這輩人。

[3]營:建造。

【譯文】

我得到了朝廷給予的豐厚俸祿,完全可以租屋居住,用不著修建大宅第。你們這些人既然至今還沒有建立尺寸之功以報效朝廷,又怎麼可以想要建造大房子來作為自安之計呢?

【評析】

劉福在這篇家訓中告誡兒子,要立誌建立功業以報效國家,少想建造居室以圖自安之計。至於住房可以租屋居住,生活過得去就行了。像劉福這樣的封建官僚,對自己如此嚴格要求,對兒子如此諄諄教誨,理所當然是值得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