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4章 楊繼盛家訓(2)(2 / 2)

與人相處的道理,第一要謙虛誠實。一同做事則不要避勞苦,一同飲食則不要貪美味,一同行走則不要擇好路,一同睡覺則不要占床席。寧願我讓人,不要別人讓我;寧願我容人,不要別人容我;寧願我吃別人的虧,不要使別人吃我的虧;寧願我受別人的氣,不要別人受我的氣。別人有恩於我,則應終身不忘;別人有仇於我,則應即時忘記。見到別人的優點長處,則應在別人麵前稱讚頌揚不已;聽到別人有錯誤過失,則應絕口不對他人講。有人向你說某人感謝你的恩德,則應當說“他有恩於我,我並無恩於他”,那麼感恩的人聽說了,他的感激會更深。有人向你說某人惱恨你誹謗你,你應當說“他與我平日最相好,豈有惱我謗我的道理?”,那惱恨你的人聽說了,他的怨恨就會消解。別人勝過自己,就敬重他,不可有傲慢妒忌之心;別人不如自己,也要謙待他,不可有輕視低賤之意。

與人打交道,時間越久而越發親密,那麼走到哪裏也可無怨了。

我的一母同胞,現在還在的有四人:你們大伯、二姑、四姑和我。大伯有四個好兒子,而且家道富裕殷實,不必你們擔憂。你們二姑、四姑都較貧窮,要求你們常常去看顧她們,你們應敬重她們就如同敬重我一般。

至於不是和我一母所生的你們五姑、六姑,也不可把她們當做陌路人看待。就是房族中的人有貧苦饑寒的,有死了人而無力埋葬的,有兒子、女兒大了而無法嫁娶的,都要求你們量力周濟,不可忘記我們彼此是一個宗族,不可漠不關心。

我家乃詩禮士大夫之家,冠、婚、喪、祭必須遵照家禮去做。你們如果弄不懂,應當向他人請教,不可隨大流而馬虎草率從事,應使子孫後代有所依照,有所遵循。你們的姐姐是與你們同胞所生的人,她日後如果富貴就更好,如果是貧窮,你們兄弟兩個要老老實實供養照顧她們全家。你們的娘要給她一些東西,你們兄弟倆一定不要違阻;若是有些許違阻,不但有失兄弟姊妹之情,且使你們的娘生氣,又是不友,又是不孝。你們要牢記啊!

楊應民自幼是我撫養成人的,你們日後給他村裏的一棟房子,祖墳左近地給他五十畝。他如果正直公道便給他;他如果有分毫私心,私積錢財,房子和土地都不要給他。曲越如果守本分,日後也給他二十畝地,村宅一小所。若是他存生事心理要回去,你們就同你們兩個嶽丈商議控訴他。我原本是花×××銀子買的他,放債一年銀一兩可得利六錢,按×年問他要,不可饒他。否則恐怕奴仆們仿照他的樣去做,你們就難管了。福壽兒、甲首兒、楊愛兒,都是在獄中服侍過我的人,日後都分別給他們各二十畝地,一小所房子。以上各人,都給他們墳左近的地,派他們看守墳墓,允許他們耕種,不許他們變賣。

奸相嚴嵩等人要殺我的複奏本已經奏上,恐這個複奏本批下來甚快,因而於倉促之間,在燈下草草寫下這封遺書,頗欠條理順序。然而,居家做人的道理全在這裏麵了。這封遺書拿去給你們娘看後,做一個布袋裝著,放在我靈堂前的桌子上,每月初一、十五合家大小到靈堂前拜祭時,把我留下的這封遺書從頭至尾念一遍,合家聽著;即使有什麼要緊的事,也不要把這規矩廢了。

【評析】

楊繼盛這封留給兩個兒子的遺書寫於被殺的前夕。此時此刻,他仍從容不迫地在遺書中對兒子們再三叮囑,勉勵他們立誌做好人,做好事,學好樣,交好友,擇好師,孝順母親,友愛兄長等等。這表明了他視死如歸的氣概,表明他對於自己剛正不阿的性格和敢於揭露權奸的正義行為,就是殺頭也堅定不移。他的這封遺書同他的生平事跡一樣,數百年來一直流傳不衰,至今讀來仍使人感到正氣凜然。

至於遺書中反複提到的理學家們“存天理”、“滅人欲”的說教,教育後代對家奴要嚴加管教,服服貼貼的則給予田地莊窠,存有“私心”的則“不可饒他”,暴露了封建統治者對勞動人民的殘暴統治,這也是楊繼盛的階級局限性和曆史局限性的具體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