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8章 袁采家訓(1)(1 / 3)

【撰主簡介】

袁采(生卒年不詳),字君載。宋代信安(今浙江境內)人。進士出身。初為縣令,以廉明剛直著稱。官至監登聞鼓院。所著《袁氏世範》,清修《四庫全書》,學者們稱之為《顏氏家訓》之亞。

睦親

【原文】

為人父者能以他人之不肖子喻己子[1],為人子者能以他人之不賢父喻己父,則父慈而子愈孝[2],子孝而父亦慈,無偏勝之患矣[3]。至於兄弟夫婦亦各能以他人之不及者喻之,則何患不友恭正順者哉[4]!

人之有子,須使有業[5]。貧賤而有業,則不至於饑寒;富貴而有業,則不至於為非。凡富貴之子弟,耽酒色[6],好博奕[7],異衣服,飾輿馬[8],與群小為伍[9],以至破家者,非其本心之不肖,由無業以度日,遂起為非之心。小人讚其為非,則有啜錢財之利[10],常乘間而翼成之[11]。子弟痛宜省悟。

人有教子飲食衣服之愛,不可不均一;長幼尊卑之分,不可不嚴謹;賢否是非之跡,不可不分別。幼而示之以均一,則長無爭財之患;幼而教之以嚴謹,則長無悖慢之患[12];幼而有所分別,則長無為惡之患。今人之於子,喜者其愛厚,而惡者其愛薄,初不均平,何以保其他日無爭?少或犯長,而長或淩少[13],初不訓責,何以保其他日不悖[14]?賢者或見惡[15],而不肖者或見愛,初不允當[16],何以保其他日不為惡?

人之兄弟不和而至於破家者,或由於父母憎愛之偏,衣服飲食言語動靜必厚於所愛,而薄於所憎。見愛者意氣日橫[17],見憎者心不能平,積久之後,遂成深仇,所謂愛之適所以害之也。苟父母均其所愛,兄弟自相和睦,可以兩全,豈不甚善!

子孫有過,為父祖者多不自知,貴宦尤甚。蓋子孫有過,多掩蔽父祖之耳目,外人知之,竊笑而已[18],不使其父祖知之。至於鄉曲宦貴人之進見[19],有時稱道盛德之不暇[20],豈敢言其子孫之非,況又自以子孫為賢,而以人言為誣,故子孫有彌天之過而父祖不知也。間有家訓稍嚴[21],而母氏猶有庇其子之惡,不使其父知之。

男女議親,不可貪其閥閱之高[22],資產之厚。苟人物不相當,則子女終身抱恨[23],況又不和而生他事者乎?

有男雖欲擇婦,有女雖欲擇婿,又須自量我家子女如何[24]。如我子愚癡庸下[25],若娶美婦,豈特不和,或有他事。如我女醜拙狠妒[26],若嫁美婿,萬一不和,卒為其棄出者有之[27]。凡嫁娶因非偶而不和者[28],父母不審之罪也[29]。

遺囑之文皆賢明之人為身後之慮,然亦須公平乃可以保家。如劫於悍妻黠妾因於後妻愛子中有偏曲厚薄[30],或妄立嗣[31],或妄逐子[32],不近人情之事不可勝數[33],皆所以興訟破家也[34]。

——節錄自《袁氏世範》

【注釋】

[1]不肖子:不孝、不才、不正派的兒子稱為不肖子。喻:曉喻;開導。

[2]父慈:父親慈祥。

[3]偏勝:偏重於某一方麵。

[4]友恭正順:友:親愛,友好,多用於兄弟之間。恭:肅敬,恭順。

正:正直,端正。順:順從,和順。

[5]業:職業。

[6]耽(d佟n):沉溺。

[7]博:六博。古代的一種博戲,共十二棋,六黑六白,每人六棋,故名。奕:即“弈”,指圍棋。

[8]飾輿馬:盡量裝飾自己的轎子和坐騎。

[9]群小:眾小人。

[10]啜(b俅chu侔):食與飲。

[11]乘間:趁空;鑽空子。翼成:助成。

[12]悖(b侉i)慢:違逆傲慢。

[13]淩:欺侮;侵犯。

[14]不悖:不違反;不逆亂。

[15]見惡:被人討厭;被人厭惡。

[16]允當:平允適當。

[17]意氣:意誌與氣概。日橫:日益放縱、專橫。

[18]竊笑:私下譏笑。

[19]鄉曲:鄉下;鄉村。

[20]不暇(xi佗):沒有空閑。

[21]間有:間或有。偶而或有。

[22]閥閱:世家門第。

[23]終身抱恨:抱恨一輩子。

[24]自量:自己思量;自己掂量。

[25]愚癡:愚蠢癡呆。庸下:平庸低下。

[26]醜拙(zhu儕):既醜又笨。狠妒(d俅):既狠毒又妒嫉。

[27]卒:最終。棄出:拋棄;離婚。

[28]非偶:不是合適的配偶。

[29]不審:不慎重觀察研究。

[33]劫:威脅;強迫。悍妻:蠻橫之妻。黠(xi佗)妾:狡猾的小妾。

偏曲:不公正。

[31]妄:胡亂。

[32]逐子:趕走自己的兒子;不承認自己的兒子。

[33]不近人情:不合人之常情。

[34]興訟(s侔ng):發生訴訟案件。

【譯文】

做父親的人能夠拿別人不孝、不才、不正派的兒子的劣跡來開導自己的兒子,做兒子的人能夠拿別人無才、無德的父親的言行來開導自己的父親,於是兒子孝順父親也慈祥,二者就不會有偏重於某一方麵的憂慮了。

至於兄弟夫婦之間也都能夠將別人做得不好的拿來開導對方,那麼就用不著憂慮兄弟夫婦之間不友好、不肅敬、不端正、不和順了。

人有兒子,必須讓兒子有自己的職業。貧賤人家的兒子有了自己的職業就不至於挨餓受凍,富貴人家的兒子有了自己的職業就不至於做壞事。

大凡富貴人家子弟沉溺酒色,喜愛古代博戲和圍棋,穿著奇裝異服,盡量裝飾自己的車子和坐騎,與眾小人為伍,以至破家蕩產的,並不是他們這些人一開始的本心就很壞,而是由於沒有職業、遊手好閑地過日子,於是就產生為非作歹的念頭;加之小人支持他們幹壞事,可以從中得到吃的、喝的以及錢財的利益,於是就趁機唆使促成他們。作為青年子弟應痛加省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