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3章 沈煉家訓(1 / 1)

【撰主簡介】

沈煉(1507-1557),字純甫,號青霞。明浙江省會稽(今浙江紹興)人。明世宗嘉靖年間進士。曾任江蘇省溧陽縣知縣,因得罪了禦史,後調任山東省茌平縣任職。後又加入錦衣衛,任經曆,主掌出納文書。他性情剛直,嫉惡如仇。他曾嚴厲指責權臣嚴嵩父子,並上疏彈劾嚴嵩,列舉他十大罪狀。明世宗大怒,因此沈煉被罰杖打,並發配謫守陝西省保安地區。老百姓很敬仰沈煉的忠勇義氣,都送自己的子弟隨他求學。沈煉痛恨嚴嵩父子喪權辱國,腐敗透頂,將他們與古代奸臣李林甫、秦檜列為一類,並用麥草紮成人像,令其子弟用箭射擊,以泄心中之憤。後因總督楊順秉承嚴嵩的旨意,誣告沈煉與白蓮教謀反,被朝廷殺死。著有《青霞集》。

為人應以天下大事為己任

【原文】

範仲淹做秀才時[1],即以天下事自任。況今南北告警,旱魃連年[2],天災人變,四方迭見,當此之時,不可為無事矣!汝等不能出一言,道一策,以為朝廷國家,隻知尋章摘句,雍容於禮度之間[3],答謂責任不在於我。因循歲月,時至而不為,事失而胥溺[4],則汝等平生之所學者,更亦何益!南方風氣秀拔,豈無雄俊才傑之士耶[5]?吾願汝親之敬之。其阿庸無識之徒[6],願汝疏之遠之。

天降烈禍,殿廷灰燼,旬日之內,宮殿繼燒。此乃賊臣擅權肆惡,以致陰陽失節。而禍固起於朝廷。土木大興[7],而害則延於百姓矣。宣、大臣僚,與敵通和,私相納賄,無複人理。吾以中心耿鬱,有事必直言於當道[8],彼等亦稍畏縮。但廊廟之中[9],欺君之計通行,而鬻官之聲大震[10],不能不動汝父之憂耳。

——節錄自《青霞集·諭子》

【注釋】

[1]範仲淹:北宋著名政治家、文學家。

[2]旱魃(b佗):舊時迷信指造成旱災的鬼怪。

[3]雍容:形容態度大方,從容不迫。禮度:禮製和法度。

[4]胥溺:“胥”通“疏”,疏忽。胥溺:沉迷。

[5]耶:文言疑問詞,相當於“嗎”。

[6]阿庸:阿,阿諛。庸,平庸。指專靠講好話討人喜歡的平庸的人。

[7]土木:指建築房屋等工事。

[8]當道:當權的人。

[9]廊廟:也指廟堂,喻指朝廷。

[10]鬻(y俅)官:賣官。

【譯文】

範仲淹在做秀才的時候,就把天下的憂樂興亡作為自己的責任。況且現在南北邊境不斷傳來警報,旱災連年不斷,天災人禍於四麵八方多次出現,在這種時候,不可說天下無事啊!你們不能為朝廷國家獻出一言,說出一個救時的計策,隻知道在書本中尋章摘句,從容不迫地講求繁瑣禮節,認為國家弄到這個地步,責任不在自己。照這樣年複一年月複一月,就是時機到了也不能有所作為,大事完成不了而陷於疏忽沉迷,那麼你們平生所學的東西又有什麼益處呢!南方的風氣好,難道沒有英雄俊士才人傑士嗎?我希望你親近他們,敬仰他們。對那些阿諛奉迎、平庸和沒有見識之人,希望你疏遠他們,遠離他們。

上天降臨下來的大禍,使宮殿廷堂變成灰燼,十日之內,宮殿相繼燒毀。這固然是奸賊大臣擅權肆惡,使陰陽失去了平衡。而禍害起源應該在於朝廷。重新興建又要大興土木,受害的還是老百姓啊。宣府、大同一帶的地方官僚,竟與敵人俺答暗中勾結,接受賄賂,沒有一點做人的道理。

我因心中耿鬱不歡,有事就向當道者直言不諱,他們也漸漸有所畏縮。但現在朝廷之中,欺騙君王的計策通行無阻,而賣官的事情到處傳聞,不能不使我感到憂慮啊!

【評析】

沈煉指出人應該以天下大事為己任,對那些雄才俊傑,應該親近他們,敬仰他們;對那些阿諛奉迎、平庸和無見識的人,應該遠離他們,疏遠他們。要為國家做事,忠於國家,為國家獻計獻策,敢於直言。這雖有封建的愚忠思想,但其自身人格是完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