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9章 李應升家訓(2 / 2)

[13]詮次:選擇和編次。

【譯文】

我因為剛直不阿而招致殺身之禍,自己甘願以一死來報效朝廷,不能再與你見上一麵,因此寫上幾句話來教導你。待到你長大成人的時候,用來告誡自己,那就等於我還沒離開人世,仍然能教導你一樣了。

你生長在官宦之家,祖父母把你看成稀世寶貝似的,裏裏外外的親戚也把你當成貴公子來對待。你衣著華麗,飲食甘美,喜怒哀樂都隨心所欲,已經習慣於這種驕奢的生活,不肯穿破舊的布衣,不肯吃粗糙的飯食,如果長期如此而不加以更改,終究會導致貧窮與饑餓。這就是說應該依靠節儉來珍惜幸福。這是一。你從小所經常見到的,都是達官貴人耀武揚威、不可一世的場麵,卻沒看到我當年做童子秀才時在人家麵前低眉折腰,以及祖父母為一家人艱難支撐的歲月的情景,又沒看到我現在身著囚服,陷於囹圄的痛苦情狀。如果你不想刻苦礪誌,哪裏還有人的靈魂呢!

作為人,不能高高在上;對於物,不能隨心所欲地駕馭。這就是說應該依靠謹慎來修身養性,這是二。祖父母都疼愛你,你跟他們很親昵卻忘記了要尊敬他們;你母親教育你,你卻傲氣得很而不跟她親近。現在我一旦有所不測,你就要代替我做兒子了,能不敬仰地體諒祖父母的心情嗎?至於你的母親又去依靠哪一個人呢?你如果不孝順,神明就會誅殺你了!這就是說應該孝順地對待親人,這是三。我做官愛護自己的名譽和節操,不曾貪取錢財,中飽私囊,現在家中所保存下來的基業,都是祖父母辛辛苦苦積累下來的,況且到我們手裏已經花費了一大半。我早就立下誓言,願兄弟三人平分,絕不多得一畝地一粒糧,你要將伯父當做父親一樣對待,把已經守寡的嬸母當做母親一樣對待,即使有祖父母的吩咐,也絲毫不能多得,多得了就辜負了我的夙願。這就是應該公平地繼承家業,這是四。你兄弟姐妹很少,僅有一個遠房妹妹,應當把她作為同胞妹妹看待,如果將她嫁到中等的貧寒家庭,必須給她百畝妝田。至於她的母親已經侍奉我們許多年了,應當讓她豐衣足食,撥給她贍田,讓她通過收租來保證自己的給養。一切內外用度收入,應當是謹慎地限製。這就是說不忘鄉親的恩情,這是五。你本來天資並不遲鈍,隻是我沒好好教導你,讀書已經遲了。你要是念及我一生的辛苦,能礪誌勤學,如果有進升為官的那一天,首先就要歸養親人;如果為官無望,就必須老老實實做一個讀書秀才,將我所保存下來的各種書稿典籍,好好進行選擇和編次。這就是讀書作文的一條途徑,這是六。我苦於有生之時不能盡我奉養親人的義務,隻能在你祖父母逝世以後,把我葬在他們的墓旁,不要遠離。悲哀啊!

【評析】

正值已遭魏閹構罪、身陷囹圄、不日將“一死以報朝廷”之際,李應升卻從容不迫,條分縷析地從六個方麵教導兒子如何做人,如何讀書;或者動之以容,或者曉之以理,或者申之以義。並且要他在長成之後奉為規勸之言。這實實在在是對後代的諄諄告誡和殷殷期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