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主簡介】
吳汝綸(1840-1903),字摯甫。安徽桐城人。清末著名桐城派古文學家,曾國藩的四大弟子之一。性情恬淡,無意仕途,專心研究學問,著作有《東遊叢錄》《易說》《詩說》《深州風土記》《詩文集》等。
忍讓為居家美德
【原文】
忍讓為居家美德,不聞孟子之言“三自反乎”[1]?若必以相爭為勝,乃是大愚不靈,自尋煩惱。人生在世,安得與我同心者相與共處乎?凡遇不易處之境,皆能長學問識見。孟子“生於憂患”,“存乎疢疾”[2],皆至言也。
——節錄自《吳汝綸全集》
【注釋】
[1]三自反:反問自己是不是不仁、不禮、不忠。
[2]疢(ch侉n)疾:病疾,久病。引申為災患。
【譯文】
忍讓是居家的一種美德,你沒聽到過孟子說的,假如有人對我橫蠻無理,一定要反躬自問,自己是不是不仁,是不是不禮,是不是不忠?如果認為隻有和人爭競短長才算贏,那麼就是最不聰明而自尋煩惱的。人生在世,哪裏能總是和自己誌同道合的人在一起呢?隻要遇到逆境,都能增長學問和見識。孟子說過,“生於憂患會使人增長才幹”,“存乎疢疾會使人經受鍛煉”,這些都是至理名言。
【評析】
吳汝綸告誡其子,人生在世,免不了要與一些誌趣、性格不同的人打交道,因此要努力克製自己,善於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進而,他引述孟子的話,強調人的知識本領主要是從憂患中得來的。
讀書先應明白做人的道理
【原文】
凡為官者,子孫往往無德,以習於驕恣澆薄故也[1]。吾昨聞汝罵苓姐,說伯父不配作官,汝父作官有錢,欲逐出苓姐,不令食汝父之錢等語。傷天倫、滅人理,莫此為甚!世人常說長兄當父,長嫂當母,子有錢財,當歸於父,弟有錢財,當歸於兄。吾與爾伯父終身未嚐分異,豈有分別爾我有無之理!伯父在時,吾不能事之如父,今亡已八年,不可再見矣。吾常痛心,故令爾兼繼伯父,望汝讀書明道理,豈知汝幼稚之年,居心發言已如此驕恣澆薄哉!伯父才學十倍勝我,其未仕乃命也,何不配之有!作官之錢,皆取之百姓,非好錢也,故好官必不愛錢。
吾雖無德,豈願以此等之錢豢養汝曹、私妻子哉[2]!兄弟之子,古稱猶子[3],言與子無異,苓姐,昔兄之子也,與汝何異!我若獨私汝逐苓姐不與食,尚為非人,況汝耶?
且汝亦為伯父繼子,若盡逐諸侄,則汝亦在當逐之內矣。凡為人先從孝友起,孝不但敬愛生父,凡伯父、叔父,皆當敬愛之;不但敬愛生母,凡嫡母、繼母、伯叔母,皆當敬愛之;乃謂之孝。
友,則同父之兄弟姐妹,同祖之兄弟姐妹,同曾祖、高祖之兄弟姐妹,皆當和讓。此乃古人所謂親九族也[4]。讀書不知此,用書何為!童幼有時爭言,吾亦不禁,獨令人傷心之言,不得出諸口,較量錢財有無,悖理行私之事[5],不可存於心。將吾此書熟讀牢記,以防再犯,並令諸兄弟姊妹各寫一通。
——節錄自《吳汝綸全集》
【注釋】
[1]驕恣澆薄:驕傲放縱刻薄。
[2]豢(hu伽n)養:喂養。汝曹:你們。
[3]猶子:侄子;侄兒。
六八四[4]九族:從自己算起,上至高祖,下至玄孫為九族。
[5]悖理:違背道埋。
【譯文】
凡是做官的人,他的子孫往往沒有良好的品行,這是因為習慣於驕傲放縱刻薄的緣故。我聽說你辱罵苓姐,說伯父不夠格做官,你的父親做官有錢,就想趕走苓姐,還說出不讓她吃用你父親的俸祿等話。傷害家庭間天然的親屬關係,失去做人的理性,沒有比這更嚴重的了!世人常說長兄相當於父親,長嫂相當於母親,兒子有錢財,應當歸於父親,弟弟有錢財,應當歸於兄長。我和你伯父從未分過家,哪有什麼誰有誰無的道理!
你伯父在時,我沒能把他作為父親來對待,現在他已逝世達八年之久,不可能再看到他了。我常常為之痛心,所以要你兼做伯父的兒子,望你讀書明理。哪知你年紀幼小,居心說話就這樣驕橫放縱刻薄!你伯父的才識和學問,勝過我十倍,他未能當官隻是命中注定的事,有什麼不夠格的!做官所得俸祿,都從百姓那裏得來,不是什麼好錢。所以好官一定不愛錢。
我雖沒有什麼才德,怎能用這種錢來養活你們或者隻顧妻子呢!兄弟的兒子,古代稱之為猶子,說的是與自己的兒子沒有什麼區別。苓姐,是我哥哥的子女,與你有什麼區別!
我如果唯獨隻顧你,而把苓姐丟下不管,不供給她生活物質,尚且不是人,何況你還是她的哥哥呢?而且你也是你伯父的繼子,如果我應拋棄所有侄子,那麼你也應當在拋棄的範圍之內。為人要先從孝順友愛做起,孝的內容不但包括敬愛親生父親,凡是伯伯叔叔,都應當敬愛;不但包括敬愛親生母親,而且對嫡母繼母,對伯母叔母,都應當敬愛,這才稱得上孝順。友愛的內容包括對同父所生的兄弟姐妹,同祖父的兄弟姐妹,同曾祖父的兄弟姐妹,都應當講和氣禮讓,這就是古人所說的親九族的意思。讀書不明這個道理,讀書又有什麼用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