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3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必須使適齡未成年人依法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不得使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輟學。”同時還規定,如果適齡女性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送適齡女性未成年人入學的,或者讓在校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女性未成年人輟學的,農村由鄉級人民政府進行批評教育;經教育仍拒不送女性未成年人就學的,可視具體情況處以罰款,並采取其他措施使女性未成年人就學。

2、誰說女子不如男?

星火鄉舉辦食用菌栽培技術培訓班,授課專家發現某村來接受培訓的村民都是男性,因此,他問該村的男村民:“你們村的婦女為什麼不來聽課?”一位男村民說:“家中忙,她要帶孩子、做飯,沒工夫!”還有人說:“婦女看家,聽這個幹啥?”

培訓結束後,當專家到該村實地考察時,他順便問該村的婦女:“鄉裏前幾天舉辦培訓班,你們為什麼不去啊?”婦女說:“去了怕也聽不懂,再說俺家都他爹說了算,俺去聽了也沒用啊。”旁邊一位婦女附和道:“就是,技術這東西,女的還是不如男的嘛!”該專家當場苦笑不得,說:“誰說女子不如男的?高秀萍,聽說過麼?林甸縣宏偉鄉的,人家也是女的,現在已經是當地食用菌栽培能手了!她從2003年開始搞食用菌栽培,參加全縣食用菌技術培訓班學習技術,還到各地取經學藝,現在她家栽培麵積已經三畝多了,而且開始種靈芝等新奇特的品種了。現在自己家還建起了菌種培育室,自己在家研究調配技術呢!她不也是女的麼?人家幹得比男的幹得都好,你們怎麼就不行呢?”

由此可見,廣大農村婦女在科技興家、科學致富上還是很有潛力的,一點也不比男人差。據統計,在農、林、牧、漁、水利業勞動者中,女性勞動力占半數以上,在農業生產總值中,農村婦女創造的產值占50-60%。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經濟地位決定了婦女的當家作主地位。過去,農村婦女在家裏完全沒有自主權,比如,每年種什麼,養什麼,都是老爺們說了算。而現在,廣大農村婦女發揮聰明才智,積極投身經濟建設,吃苦耐勞,接受新技術新事物,不僅增加了自己和家庭的經濟收入,也提高了自己在家庭和社會中的經濟地位。

現階段科技的進步和經濟的發展,使得社會對勞動者的素質要求越來越高。農村生產也已經進入到機械化、科學化的時代,一個沒有技術的農民也難以發家致富。因此,農村婦女接受實用技術培訓、轉變觀念、更新知識是參與現代化農業生產的重要條件。

農村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接受實用技術培訓的權利,並且丈夫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剝奪婦女參加實用技術培訓的權利。

目前,每年黑龍江省各級婦聯組織都要組織婦女參加各級各類的技能、技術培訓班,圍繞“六興家”活動(科技興家、畜牧興家、巧手興家、勞務興家、綠色興家、合作興家),積極組織專家為農村婦女提供技術指導、谘詢服務,提高科技在婦女參與種植業中的貢獻率,促進農村婦女增收致富。自此,黑龍江省湧現出一大批發家致富的婦女能手、婦女帶頭人,如大慶市臥龍鄉肉雞養殖帶頭人孔令芹,全國優秀農民工、月嫂明星那淑玲,哈爾濱市永豐村婦代會主任、“巾幗致富帶頭人”蔣曉萍等等。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20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根據城鎮和農村婦女的需要,組織婦女接受職業教育和實用技術培訓。”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15條規定:“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他方加以限製和幹涉。”